当前位置:首页>> 政风行风>>正文
关于印发临川区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临府办字[2008]71号
 
关于印发临川区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垦殖场,区政府各部门:
《临川区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临川区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进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塑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08年我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纠建并举的原则,把解决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防止和纠正制约我区经济发展、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目标,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更好更快推进临川赶超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评议对象
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评议对象,分为以下四类:
(一)公安、交通、稽征(含上顿渡稽征所和文昌桥稽征所)、公路(含直属公路分局和临川公路分局)、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审计、工商、国税、地税、质监、药监、司法、安全生产监督、烟草专卖、环保等17个系统。其中,交通还包括运管所、交管站等部门。
(二)政府办公室、发改委、财政、民政、经贸、教育、卫生、科技、人事和劳动保障、水利、建设、农业、对外经贸、文体广电、民族宗教、旅游、粮食、中小企业、外事侨务、政府法制办等2O个系统。
    (三)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9个系统。
    (四)全区各级公办中小学校和公立医院。
乡镇(含文昌街办) (以下称乡镇)评议对象由各乡镇参照区确定的评议对象,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三、评议内容
(一)第一、二、三类共46个系统要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系统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 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和2008年省、市“政风行风热线”、“市、区长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法不公、与民争利,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服务诚信度不高、服务质量不高和霸王条款、价格欺诈、服务陷阱、乱收费等问题。切实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建设;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全区各级公办中小学校和公立医院要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单位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和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群众上学难、上学贵和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具体评议内容分别由区教育局和区卫生局结合本系统实际和今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自行确定。
四、组织实施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一)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第一、二、三类共46个系统区直被评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民评办)组织实施;各系统对应乡镇基层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各乡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级公办中小学的民主评议,根据省、市教育部门统一部署,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对各级公立医院的民主评议工作,根据省、市卫生部门统一部署,区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五、评议方法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召开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并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各种有效的载体,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
    (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区各主管部门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认真整改落实。同时,各被评单位还要切实抓好2OO7年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和2OO8年省、市“政风行风热线”、“市、区长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并对管辖的被评单位存在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各主管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于6月1O日前报区民评办和区政府纠风办。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区各主管部门组织自查自纠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后,于9月1O日前报区民评办和区政府纠风办。
    (三)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群众满意度调查。重点是围绕服务重大项目、服务民生工程、服务对象评议政风行风。
    1、对区直被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由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与区统计局共同组织,围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等对象发放适当数量的问卷测评表,对区直被评单位政风行风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
    2、对各系统对应乡镇基层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由各乡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为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对问卷测评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被评单位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发现一例扣该被评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O.5分,扣分上限为5分。
3、对第四类评议对象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在学生家长和医院患者中开展问卷测评,其中,对学生家长的问卷测评工作,根据省、市教育部门的统一部署,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对医院患者的问卷测评工作,根据省、市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区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运管、交管等评议对象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由区交通局自行确定群众满意度调查方式。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由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会同区统计局共同商定。
    (四)检查评估。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在区直主管部门组织自查自纠、督促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于9月底对各被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组织检查评估。成立若干个检查评估组,每个组负责几个区直单位的检查评估工作,并对各系统对应乡镇基层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及乡镇的评议组织工作进行评估。检查评估主要围绕2007年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08年省、市“政风行风热线”和“市、区长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和2008年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具体方案另定)。
    (五)集中统分。区民评办会同区统计局对区直被评单位进行问卷测评、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估封闭统分,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其中,分数统计按以下方法进行:
    1、对区直被评单位的评议分数统计。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督促整改落实、检查评估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6 O分。采用“多项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O.9、O.85、O.8、O.75、O.7,另设“不了解”一栏,不计总分;“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O、O.8、O.7、O.5。(2)系统组织评议,督促整改落实占民主评议总分的2O分。有基层派出单位的由区民评办,根据区直被评单位对应乡镇一级所有被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和检查评估分值之和,求取平均分计算得出;没有基层派出单位的,取有基层派出单位的平均分。(3)检查评估占民主评议总分的2O分。
    另外,对区直被评单位评议的最终得分实行加分、扣分。区直被评单位在全市本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排位前三名,并受到市政府表彰的,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区直被评单位在全市本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排位后三名的,倒数第一名扣3分、倒数第二名扣2分、倒数第三名扣1分。
2、对各系统对应乡镇基层单位的评议,由各乡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并报结果区民评办,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根据评议结果进行综合排名。
(六)公布结果,总结表彰。区政府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区政府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表彰会。区政府对39个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区直被评单位排名在前九名的予以表彰并授予“2O08年全区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奖牌,并对受表彰单位的干部职工予以一定奖励;对9个区级服务行业被评单位排名在前三名的予以表彰并授予“2OO8年全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奖牌,并对表彰单位的干部职工予以一定奖励。
对运管、交管等部门的表彰奖励办法,由区交通局确定;对公办中小学、公立医院的表彰奖励办法,分别由区教育局、区卫生局确定;各系统对应乡镇基层单位的表彰奖励办法,由各系统主管部门确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排名最后1名的被评单位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酌情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强化群众监督,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途径,它既是对我们各项工作的检验,也是推动工作改革发展的动力。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充分认识评议活动的重大意义,把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和行业各负其责,纠风部门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新闻媒体有效配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要牢固树立政风行风建设常抓不懈的思想,精心组织政风行风评议,加强指导,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三到位”;要给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支持,切实把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二)明确责任,注重实效。各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有关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加大对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工作。对于在评议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本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整治,评议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整改,切实推进本部门行业作风建设的单位,群众满意度高,评议综合排名靠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
    (三)严明纪律,规范操作。评议工作要严格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部门和行业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部门和行业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部门和行业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区统计局要严肃认真地做好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严格规范数据采样、数据管理,数据解密程序,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分值的客观真实。
    (四)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是手段,促进工作是目的。各单位工作多、任务繁重,要正确处理好评议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既要集中时间、人员搞好评议活动,又要统筹安排好业务工作,以评议促工作,以工作成果检验评议活动的效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行风建设搞好了,管理水平提高了,服务态度改善了,群众对我们的工作也就满意了。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全程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跟踪报道。要积极运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拓展与人民群众联系和沟通的渠道,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全社会的力量推动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注意宣传评议中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被评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果。
 
 
 
 
 
 
 
主题词:监察    行政    评议    实施方案    通知
抄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6日印发
共印160份

发布时间:2008-7-15 8:37
信息类别:政风行风
信息来源:临川区政府办公室
发 布 人:临川区信息中心
Copyright 2005 临川区人民政府网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本站点由临川区信息中心 承办
电话:0794-8227017   E-mail:999lcq@jxf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