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临川公司荣获江西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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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来源:临川供电公司 |
| | 发布时间:2010/7/15 10:0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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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年度,临川区供电公司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植根临川沃土,用文化融合浇开了精神文明创建之花。近日,该公司被江西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十二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同时,该公司还连续四届被临川区委、区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称号。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公司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的有效载体。临川区供电公司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始终作为大事抓紧抓好。该公司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建立健全创建组织,成立了由公司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确保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形成了公司各级组织齐抓共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良好格局。
该公司结合实际认真制定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和规划。在日常工作中,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生产、优质服务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紧密配合,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形成了精神文明与其他工作相互促进、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全面建设的协调发展。
通过一系列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从全局高度、多个视觉展现了公司“文明单位”形象,展现了公司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和改革发展的建设成果,用临川文化浇开了精神文明创建之花。(朱秋林 韩雪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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