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0064/2017-07505
发文机关: 荣山垦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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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7-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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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山垦殖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荣山垦殖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临川区荣山垦殖场2016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规及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场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七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场党政办),由场党政办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全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全场形成了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具体工作专人抓的工作格局。
2、建立健全完善工作保障制度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其他相关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举报制度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3、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
认真执行《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临府办字〔2017〕19号),要求场属各部门按《条例》要求制定宣传教育方案,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引导群众了解、学习、使用《条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我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场政务公开总数32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其中概况、最新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共计32条。
3、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本着为民服务、方便办事的原则,我场根据实际,除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部门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外,除在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外,还通过政务公报公告栏、户外墙报等公共查阅场所等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未收到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我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有所提高,但与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工作进展较为缓慢。二是公开信息全面性和及时性还有待加强。公开的信息对社会公众关心关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信息公开的还不够深入;更新不及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集中在几个时间点发布信息的情况,未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及时向社会公开。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完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和奖惩制度,引起各站所负责人高度重视,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
2、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月度统计制度,严格实施日常监测考核,督促场属部门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和及时性。
3、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条例》及上级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发挥示范效应,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临川区荣山垦殖场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