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山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编制而成的。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云山镇各级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公开载体,强化考核督查,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市政府及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云山镇政府有专门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云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黄斌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廖升平任副组长,各级有关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目前,我镇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其中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人。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云山镇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依法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通过门户网站上的信箱、网上调查、咨询投诉、民意征集、等多种形式,为社会公众提供向政府建言献策、咨询投诉的网上通道,同时也为政府提供了解民情、疏通民意、阐释民意、接受监督的窗口,加大政府和民众的沟通与互动,加大政府和公众之间的对话。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为建立健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镇在2016年工作中,遵守《抚州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抚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抚州市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规程》等一系列配套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细化了政府信息产生、审核、发布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批办、答复等各环节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镇共主动在网络平台公开政府信息 149条,全文电子化率100%。以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主要涉及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8大类30个小类。
1、概况信息。介绍了本级政府或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公开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机构职能、领导信息、领导讲话等。
2、法规文件。公开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开了市、县(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公开了市、县(区)、乡镇政府和其他有关单位制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公开了市、县(区)两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4、工作动态。公开了政府和相关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上级领导来我镇进行视察活动以及民生工程最新动态等,公开了有关政务公告、公示、公共突发事件以及综合性、阶段性统计数据等。
5、人事信息。公开了近年来领导干部人事任免情况、有关单位的考录招聘情况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奖励情况等。
6、财经信息。公开了市、县(区)、乡(镇)的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税收、金融、保险、政府投资项目和招商项目等相关文件。
7、行政执法。公开了政府组成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执法动态信息。
8、公共服务。公开了相关政府组成部门和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政府网站为主,政务公开栏、报刊、广播、传单等其他公开方式为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全镇没有收到申请公开的诉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镇没有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镇按照《条例》要求,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发展仍不平衡。如依申请公开信息量较少,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网上公开信息还存在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分类不科学、字体不统一等问题。这些不足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建设阳光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是转变执政理念、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制度基础。做好这一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广大群众知晓或者参与的,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行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