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0012/2018-09100
发文机关: 供销社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18-02-28
主题分类:
临川区供销社2017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临川区供销社2017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区各级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供销社办公室,联系电话:0794-8441412。
一、概述
2017年,区供销社按照全区统一部署,按照《条例》要求,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各项要求,围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构
我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区社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编制信息公开内容,详细安排部署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实行专人负责制,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公开制度,落实公开要求
依据《条例》和2017年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社及时修改并完善了《临川区供销社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社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等内容。严格落实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临府办发〔2017〕12号)文件要求,深刻分析存在问题,认真总结改进措施,通过临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供销社链接和区供销社官方微信、微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和便民信息,以政务公开促稳定,以政务公开促改革,有力促进了我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我社积极落实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67号提案——《关于农村电商发展的瓶颈和建设农村电商的提案》,主动调研谋划解决,得到了提案人曾裕民先生的高度肯定。
(三)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我社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强化督促检查, 进一步规范流程,严肃纪律,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切实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社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涉及我社的应公开政府信息已全部公开,并及时更新,有效防止了因信息发布不及时、舆论引导不得力造成的负面影响。
(一)公开内容
2017年,我社在临川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07条,在单位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77条,微博发布公开信息80条,合计364条。
(二)公开形式。
我社采取了政府网站和单位微信、微博的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社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社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信息公开机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社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成立了区社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一人专门负责,认真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规定公开信息,2017年没有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7年,我社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
一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
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形式还不够规范。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社将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范畴。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紧扣部门职责,主动公开并解读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定期发布重点工作,适时回应热点问题,及时通报突发事件动态和应对措施,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内容的人性化和可信度。
二是进一步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培训,切实提高经办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提升我社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三是进一步推进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能力、公共服务能力、互动交流能力。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我社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临川区供销社
2018年2月26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临川区供销社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4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7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7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单位负责人: 曾剑 审核人: 曾光辉 填报人: 张军平
联系电话: 0794-8441412 填报日期: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