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0032/2018-09095
发文机关: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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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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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工作年报
临川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工作年报
2017年,临川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领导下及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抚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优化基层监管机构布局,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开展市场监管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建设政治上、业务上、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度公开政府信息188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通过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6条),办理政协提案11个,办理人大提案1个,按时办复率100%,现就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党建和廉政工作
(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1、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强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坚持和落实。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五个坚持”: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率先垂范。
2、开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栏,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查找、切实整改一批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建立了问题台账。
3、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对上年度“两学一做”和争优创先活动中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大会上进行表彰,并号召大家向先进看齐,向优秀学习。
(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制
我局制定和完善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实施方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等制度。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局党委书记分别向班子成员签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各班子领导分别向分管股室(局、队、中心)、基层分局负责人签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形成了“一把手”抓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抓分管部门片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
(三)加大廉政力度,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1、深入开展岗位风险廉能管理。通过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党风廉政电教片,继续加大对内部制度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积极开展干部职工廉政教育谈话制度。一是由局长和书记分别对中层干部集体谈话4次,共168人次;二是对8名调整工作岗位的基层负责人进行任职前廉政纪律谈话;三是对9名同志在工作中发现存在着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别进行了纪律约谈;四是召开“落实两个责任集体约谈暨廉政党课会议”,对全局中层干部进行集体约谈,并由局长给大家上廉政党课。我局通过各种形式的谈话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干部的廉政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和作风效能意识。
3、严抓队伍作风建设。一是进一步制定修改完善了《考勤制度》、《干部职工病假管理规定》、《节假日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基层执法车辆管理使用规定》六项制度规定;二是认真开展作风整顿活动,将《临川区干部作风整顿实施细则》编印成册发放给每位干部职工,做到人人皆知;三是强化督查,机关干部实行上下班四签到制度,并对机关人员考勤每半月考核一次,对基层分局(站)等单位采取不同方式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全年共督查10次,做到了对所有单位全覆盖,下发通报12起,10人次,经济处罚12人次。
4、认真落实各项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开展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向管理对象发放调查问卷400余份,同时全局党员干部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梳理作风建设等有关问题并落实整改;二是认真开展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全局379名干部向组织作出郑重承诺,坚决做到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和接受吃请等;三是召开了“私车公养”查纠和“一桌餐”问题排查动员大会,在全局范围内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和纠正“私车公养”和“一桌餐”行为。全局40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和291名副科以下党员干部都认真进行了自查,自查率达98%,并向组织进行了郑重承诺;四是抓好公车使用及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节假日统一停放在区局院。
(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政治业务素质
1、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从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出发,选定法制工作、食药监管、质量管理、餐饮管理、登记注册、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市场合同、商标广告管理等16个专题的培训内容。重点讲解行政执法规范程序、行政强制措施汇总及应用以及新颁布法律法规的适用,全面提高学习培训活动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将具体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引入课堂,采用案例启发、案件再现、现场观摩、专家讲解等方法开展多形式、多岗位学习培训活动,充分调动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3、将培训考勤情况及考试成绩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由人教股和监察室牵头,坚持签到、点名,定期下发学习通报,确保学习内容、时间、人员、效果达到“四个落实”。
4、开展了“喜迎党的十九大 岗位大练兵”业务知识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并开展丰富的文体娱乐活动,培养全局干部的团结协作能力,提高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5、在学业务学知识的同时,我局还组织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集中收看建军九十周年大会、收看党的十九大开闭幕式、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等活动,时刻不忘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
二、突出“三大”安全,切实保障民生
我局全面落实区政府《2017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坚持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责任。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严把准入关,做好许可证的审查和发放工作。截至目前,食品销售领域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食品流通许可证》)2241户,其中:企业208户、个体2033户;餐饮服务领域目前累计新发许可证708家,发放了小餐饮食品经营登记证90家;发放食品小作坊登记证4张。
2、监管执法有力,引导食品行业规范发展。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各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开展定向食品质量抽检(食用农产品)4次,共691批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4件,结案率100%、罚没金额32.24万元。共检查餐饮单位562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920人次,查处各类餐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案件348件,责令整改户数520家,罚没款102万元,查扣不合格食品及原料93公斤。
3、开展了食品生产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对全区55家食品生产企业评定A、B、C、D四个风险等级,其中A级风险36家、B级风险11家、C级风险8家。对销售环节1646户食品经营户进行了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其中A级276户、B级606户、C级758户、D级6户。
4、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坚持全流程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了100%。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还多次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整治。
一是在节假日、两会、汤翁戏剧节、党的十九大和中高考期间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食品经营户28748户次,集贸市场286个次,取缔无证照经营户47户、小摊贩45个,当场销毁过期(变质)食品45公斤,收缴不合格食品98.9公斤。检查餐饮单位3900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83份。
二是开展“护校行动”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现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的“零容忍”。对各校园及周边200米内的食品经营户及流动摊贩进行了3次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79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022户次,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户12家,规范占道经营63户次,查扣过期食品5公斤,下达整改通知书26份。对1家中等职业教育学校、35家中小学校、208家托幼机构食堂、238家学校周边餐饮店食品安全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24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48份,对11家学校食堂和11家幼儿园食堂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9.7万元。
三是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针对社会上反映的农村食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
四是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对3家第三方平台及330家网络供餐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网络订餐监管档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约谈饿了么第三方平台的抚州分公司负责人,对其操作系统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对23家入网餐饮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到位的2家餐饮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1.2万元。
五是开展了重点区域、重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米粉、蜂蜜、配制酒和压片糖果等食品生产和瓶(桶)装饮用水生产环节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抽取米粉19批次,米粉原料大米14批次,检验全部合格,规范了桶装水无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行为。对全区162户卤(肉)制品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整治,并充分利用食品快速检测手段对食用农产品质量进行监测,共完成了食品快速检测2860个批次,完成了定向抽样检测食用农产品240个批次计划,合格率99.8%。
(二)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
我局通过严打假劣药品违法行为,有效净化药品经营市场,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有效地震慑了药械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医药市场秩序,树立了市场监管的严格、规范、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
1、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分别开展了“疫苗专项整治”、“冷链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药用空心胶囊专项整治”、“活性炭专项检查”等活动。依托技术支撑,充分利用“12331”投诉举报平台,重点查处药械企业售假、非法购进药械案件,严厉打击中药材、中药饮片掺杂掺假、染色、增重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行为的查处力度,以查处违法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为突破口,加大对“挂靠、走票”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2、不断加大对药械违法行为的稽查办案力度,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对200余家涉药械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药品监督抽验170个批次,评价性抽样70批次,经检验不合格2批次,立案查处119件,罚没款77万元。
3、以日常监管为契机,对全区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做到监管工作“底数清,情况明”。对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企业、药店、超市、专卖店及美容美发行业等单位进行重点监管,有力地维护了我区保化产品的市场秩序,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我局今年共出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涉及特种设备的单位310家,发现隐患48多处(严重事故隐患8处),消除隐患46处,受理落实特种设备投诉16起,查处特种设备违规、违法的案件7起。实现了全区零事故的目标,得到了省、市局、区政府等社会的肯定。
1、开展了重大节假日、两会、党的十九大期间的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单位80家,消除隐患18处。
2、开展了气瓶充装站专项检查工作。对我区22家供气单位检查全覆盖,消除安全隐患4处,查处2家充装超期报废瓶等违法违规的气站。在我区已基本杜绝螺丝瓶充装液化气,已强制送检、以新瓶换取过期和报废气瓶23000余只。
3、配合市特检中心特种设备定检和验收工作,共检验锅炉43台、定检率为100%;压力容器450台、定检率为99.93%;电梯1752台、定检率为98%;起重机械102台、定检率为97%。
4、推进电梯安全监管,对24家电梯维保单位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摸清了我区电梯维保单位的基本状况(2家即将撤离,6家基本未开展业务,实际只有16家相对固定)、所对应的小区(使用单位)及所维保的电梯数量,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
5、开展了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一是配合市局对12家特种设备安装告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案件2起;二是对240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8家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立案查处2家;三是对10家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场所进行了检查,如住宅小区、医院、宾馆、大型商场等人密集、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化工生产使用和涉氨单位的压力容器,确保安全,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巡查,力保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
(一)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认真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推进注册便利,压缩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1、企业注册登记:(1)今年共新登记注册各类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1815户,其中有限责任公司838户,分公司194户,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3户,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195户,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581户, 较去年增长53.94%。(2)变更登记1087户;(3)注销登记351户;(4)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650户。(5)上半年为配合区委、区政府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集中办理光伏合作社500多户。(6)在网上申报2016年度报告的企业有4151户,年报率96.02% ;农民专业合作社500户,年报率100%。
2、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1)截至目前个体工商户总户数19531户,从业人员47710人,资金数额176308.2万元,新增4218户。(2)2016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率达99%,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65户。(3)2017年简易注销户数3469户。(4)2017年完成个体工商户3%的抽查465户,完成了双随机监管。
(二)推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
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今年已实现企业名称和企业设立网上受理和审核。已通过网上设立的企业有50户。
(三)强化信用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推行简易注销,方便企业退出。我们在严格适用范围、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确保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顺利进行简易注销公告,确保有关利害关系人通过公示系统进行异议留言,确保实现与税务、社会保障、商务等有关政府部门的信息推送,使更多的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高效快速地退出市场,实现市场准入、退出的良性循环。已简易注销23户。
2、运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手段,提高市场监管的效率。采取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公示信息抽查,对信息公示存在异常情况的企业,纳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初步探索以信用方式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已纳入异常名录2474户,已移出异常名录604户。抽查企业42户,抽查结果:正常20户,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9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13户。
3、对部分企业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我局对一部分长期不开展经营活动且不年检、不年报的企业企业集中开展专项清理工作。通过电话联系,实地勘察对此类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检查之后,促使100多户企业补报了年报,注销企业162户,吊销企业140户。
四、严格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我局对各种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注重以执法促监管。截至11月7日,全局已立案792件,已处罚692件,案值1013.8万元,罚没金额579万元。
(一)加强商标广告监管
1、努力实施“精品名牌战略”,积极争创驰名商标。加强商标法规宣传,大力发展新注册商标。积极为企业和个人服务,对一些农产品生产企业,上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并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地理商标,创品牌。全年帮助查询商标46次,受理商标注册15件,上报市局著名商标1家,知名商标1家,并为企业建立了商标档案。
2、进一步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净化广告市场秩序。一是开展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已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43条,立案查处5件,限期整改40条,较好地净化了我区医疗广告市场。二是对药品广告进行专项整治。共检查广告经营单位、广告主32多家、检查药品广告58多条。责令停止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和处方药品广告24条,限期整改35条,行政告诫20户,立案查处4户。三是对保健品、房地产、化妆品广告进行专项整治。共抽查广告87多条(其中保健品30条,房地产23条,化妆品34条),责令停止发布30条,限期整改20条,行政告诫22条。
(二)强化标准计量质量监管
1、开展强检医用计量器具监管。对医疗机构在用的血压计、X光机、B超、心、脑电图机等医疗器具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了医用计量器具使用的各项制度、使用台账、在用计量器具检定证书以及强检计量器具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共检查医疗机构 12 家,在用医疗计量器具60台件,强检率为98%。
2、开展计量保春耕专项检查。对农资市场经销的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及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了全面的计量监督检查。共检查21家农资经销店,检查结果显示,春耕农资定量包装计量合格率为98%,计量器具检定率达90%。
3、积极配合市产检所开展农资、铝合金型材、预拌混凝土试块、烧结普通砖、水泥包装袋产品抽查。共抽查化肥2家,铝合金型材16家,预拌混凝土试块10家,烧结普通砖10家,水泥包装袋1家。对不合格企业(铝合金型材8家不合格,烧结普通砖10家尺寸不合格,水泥包装袋不合格)进行了立案查处。进一步加大“地条钢”整治力度,共检查钢材经营户84家,抽取样品5个,经检测全部合格。
4、制定《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件,督促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做好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开展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烟花爆竹质量违法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
5、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企业,一对一帮扶企业分析和查找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企业一道制定整改方案,提高质量保障能力。帮助20家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做强做大,帮助8家企业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帮扶区桐山精制米厂等7家延续换证。组织抚北工业园区企业110多人参加省质监局举办的园区标准化(国家质量技术基础NQI建设)培训班,大力推进标准化工作。
(三)加强农资监管
1、坚持农资市场经营准入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现有的254户农资经营户实行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2、建立和完善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两票一档”制度、农资商品准入,查验制度和公示制度,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
3、积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全区共设立“红盾护农维权点”24个,建立了“农资商品经营示范店”28户,确保了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4、以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及零配件为重点,对全区农资批发经营户经营的化肥进行抽样,共抽取样品88个,种子备案80个样。集中力量,对农资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1、加强了对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安全生产的监管,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先后积极配合安监局、消防等职能部门对全区高危行业、重点区域进行整治,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65户,下达责令改正书45份;对城区公共聚集和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共检查超市12家、网吧26家、宾馆61家,下达责令改正书20份。
2、做好我局挂点湖南乡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坚持每周不少于1天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
3、建立高危行业前置审批事项的日常监管制度,实行高危行业登记注册上报一级备查制度;由专人负责,设立了高危行业台账,及时记录其动态信息。
(五)规范网络市场秩序
1、建立健全经营性网站主体数据库。依托省工商局网络交易平台下发的数据与《江西省工商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的数据进行比对,通过全面排查,进一步完善了我区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截至目前,对省局下发的网络审核主体285个已全部审核完毕,其中:错误衔接、无效衔接180户,非本机关管辖3户,主体网站注销22户,纳入数据库80户(其中,自建电商平台48户(第三方交易平台1户),网店32户),并且按照辖区划分,把这80个主体划分落实到基层分局网监人员进行监管。
2、把网络消费争议和解在企业,化解在源头。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为网络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意识,指导第三方交易平台“乐美电商”设立了“12315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开辟了网络消费争议调解“快速通道”,实现了“12315”投诉举报平台与“12315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的信息互通和维权互动。争取在年底指导“乐美电商”建立好“网络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平台”,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网络消费环境,使我区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得到提升,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3、落实网店实名制,规范网络经营主体。督导辖区内网络经营主体申请电子标识,主动亮照亮标,并要求网店在第三方平台公示其网店所有者的主体信息。截至目前,我局网上检查网站、网店937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125个次,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5条,责令改正网站57个次,主动申请关闭自建平台的主体7户,域名到期1户,关闭店铺5户。辖区内的97户电商企业已有70户申请亮标,对28户网店进行了信息核查。同时认真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及节假日网络集中促销专项整治等工作,办结网络违法案件2起,罚没款3万元人民币。
(六)加强集贸市场监管
1、严格市场准入,检查经营户的经营资格是否合法,证照是否齐全;肉类经营户是否有动物检疫合格证、定点屠宰场出具的检疫票据以及是否盖有检验检疫印章。
2、对市场内经营熟食品的经营户防尘防蝇设施的检查。加强市场内家禽屠宰的监管,检查家禽经营户的索证索票和检验检疫证明,认真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
3、严厉打击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过期霉变、有毒有害不合格商品的各类违法行为。全年集贸市场共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案件26件,罚款22.3万元。
(七)深入开展公平交易执法
1、我局始终把打击非法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作为今年公平交易执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在我市“东华理工大学”、“临川三中”开展了“警惕传销陷阱创建和谐校园”等大型活动。采用案例讲解、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条幅、散发宣传单、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学生们大力宣传传销的违法本质和危害,提高他们防范传销的意识。今年我局共出动车辆32 台次,执法人员 60人次,捣毁传销窝点9个,抓获传销分子144人(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7人,教育遣返127人),有力地震慑了传销分子,维护了临川区的社会稳定。
2、始终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工作内容抓紧抓好。今年查处了新华书店在推销中小学教辅材料活动中以不正当的形式向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或个人支付不正当财物的行为,罚款金额6万元。并对医药行业的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查。
3、严肃查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开展专项执法活动。针对我区“美容美发”行业虚假宣传现象比较突出的状态,上半年重点进行了整治。今年共立案查处虚假宣传案、冒用认证标志、无中文标签商品案等案件29起,罚款金额62万元,扣缴“冒用认证标志”的硫磺粉32吨和“无中文标签”的八八坑道白酒162瓶将于年底依法进行拍卖处理。
(八)服务消费维权
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标,深入推进12315、12331、1236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消费维权组织网络体系建设、消费教育和引导体系建设、消费维权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为服务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紧扣“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现场为消费者解答各种疑问,并给予了满意的调解,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0余份。2017年我局共受理来人来电咨询875人次,消费者举报投诉616起,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万多元。
五、全力以赴,开展各项中心工作
(一)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工作实施方案》,确立了指导思想,明确了工作步骤和目标,对工作任务及责任路段认真分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配合相关部门对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夜市等开展整顿。克服各种困难对责任路段龙津南路进行清除乱搭乱建,每天派出10人次对进行常态化巡查,并安排人员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二)开展“一河两岸”拆迁动员工作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由局领导亲自挂帅,迅速选派骨干力量,配合区政府的“一河两岸”建设,对上顿渡镇竹林村老工商局宿舍楼住户进行拆迁动员;由于组织严密,工作到位,拆违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开展治超工作
为加大对非法改装货运车辆行为的打击力度,遏制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我局开展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沙石料场等企业49家,汽车修理单位40余家,检查地磅65台(套),检查治超点3家,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对1家无照汽修单位进行了取缔,对3台(套)未在标准有效期的地磅和2家使用未经检定计量器具行为进行了责令改正,配合区治超办对33台违规加长、加高货运车辆进行了切割复原。
(四)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确定了由两名副局长带队负责精准扶贫工作。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引导作用,通过强化结对帮扶、产业扶贫、资金慰问等一系列帮扶措施,增加贫困农户收入,加快实现脱真贫、真脱贫。并通过发动全局干部职工捐款、联合爱心企业家捐资、捐物对4个扶贫挂点村的贫困家庭子女开展助学活动。
(五)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及开展专题视察工作
2017年我局如期办结了区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食品安全、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电梯安全监管、校园周边饮食卫生监管和加强企业诚信建设”等提案11件,按时办复率为100%。对办理的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做到件件上门或以微信联络沟通的形式征求每位委员的意见,11件提案答复,提案委员表示非常满意的10名,满意的2名。配合区政协开展了“依法加强抚州(临川)米粉加工质量安全监管”专题视察工作。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我局今年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机构改革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全局性工作开展的问题依然存在,具体表现为:
(一)全局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部分同志对新业务和新的监管方式不熟悉、不适应,习惯用固有的思维和方式开展工作,与新时期市场监管工作要求有差距。
(二)财政经费保障不足,与庞大而繁杂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以及市场监管执法和维权职能不相适应。
(三)市场监管人员监管手段不足。面对日益严峻的监管现状及新出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现有监管人员大部分仍停留在手摸眼看鼻子闻的阶段,难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难以满足食品药品监管的发展需要,需要针对新出现的食品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提高。
(四)现有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大案要案稽查等方面水平不高,能力不足,案件办理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五)政府协调机制有待加强。市场监管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牵涉面广,各种新问题、新难点层出不穷,需要政府协调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八、明年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以“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提效能”的工作思路,全力抓好市场监管工作,努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一)以依法行政为准线,倾力抓好队伍教育培训
机构整合带来的业务领域拓展,安全问责追责更严,尤其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落实“四有两责”,倒逼我们更新知识结构,实施监管履职的专业化、职业化。继续开展一线监管人员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监管法律法规和监管执法基层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二)以繁荣市场为使命,大力推进工商注册改革
继续扎实推进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积极尝试行政许可标准化,进一步发挥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三自”作用,规范行业协会,引导个体私营经济提量提质。
(三)以保障安全为责任,强力抓好食品药品监管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强化食品市场日常监管,推进食品信用分类管理。贯彻落实《“四小”条例》,全面开展“四小”行业登记备案工作。严格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与使用管理。积极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四)以随机抽查为方向,聚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扎实推进企业信息公示、信用警示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行为,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产品质量、认证认可、标准计量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大红盾护农力度,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五)以放心消费为目标,着力健全消费维权体系
扎实开展12315“五进”活动,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抓好日常消费咨询、举报、申诉处置,完善投诉平台建设,健全消费预警机制和重大消费纠纷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性事件的临场处置能力。
(六)以考核管理为手段,全力完善工作机制
以提高执行力为核心,通过制定绩效考评细则明确量化目标要求,建立有效的奖惩考评机制,实现正面导向,激发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增强队伍活力和凝聚力。全面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认真执行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部门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