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农机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发〔2016〕19号、赣府厅字〔2016〕67号、抚府办电〔2018〕11号、临府办发〔2017〕12号、临府办字〔2018〕11号等文件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于 2018年3月31日前,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jxfz.gov.cn/lc/bmgkxx/gzw/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或建议,可与临川区农机局办公室取得联系(地址:临川区上顿渡建设路30号,电话:0794-8430377)。
一、概述
2017年,临川区农机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中心任务,始终坚持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动农机工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着力创新制度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有力地推动了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领导重视。为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政府信息,畅通人民群众了解公共信息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提出总体要求,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2017年度,主要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为重点,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质量上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农机工作实际和业务职能,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配套工作,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要求工作人员每月3日前向区政府办公室上报本单位上月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及时掌握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效结合,通过电话、会议、网络、实地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临川区农机局政务网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农机情况71条,涉及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相关情况信息45条,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对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一览表进行调整的通知、江西省2015-2017年(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第一批第二期分类归档通过产品公示、关于印发抚州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等;同时还将享受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等情况,基本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虽然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的载体有待进一步创新。
2018年将重点加强以下几项工作。
(一)提高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进一步完善办公室组织协调,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培训力度,将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部署要求列入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公开、高效公开的意识和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着力细化、实化、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真正把社会关心、群众想要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重点抓好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涉及科技推广项目、政府采购等的信息公开。建立农机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和虚假信息澄清机制,切实做好农机突发事件应对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同时,切实发挥互联网的迅捷优势,大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网上上报核查,形成与各审批环节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区行政服务中心农机窗口互为依托、相互促进的政务服务体系。
附件:临川区农机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临川区农机局
2018年2月15日
附件:
临川区农机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临川区农机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1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无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无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无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无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无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无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无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无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无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无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无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无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无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无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无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无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无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无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无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无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无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无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无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无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无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无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无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无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无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无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无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无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无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无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无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无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无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无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无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无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无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无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无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无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无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无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无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无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无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无 |
单位负责人:尧贵瑞 审核人:易多行 填报人:黄俊
联系电话:8430377 填报日期:2018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