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临川区环保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8〕181号)和《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抚府办电〔2018〕140号)》及《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临府办字〔2019〕5号)要求,由临川区环保局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于2019年3月31日前,通过临川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请与区环保局联系(地址:临川区上顿渡建设东路403号,邮编:344100,联系电话:7825917。
一、概述
2018年临川区环保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强化督查考核,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了环保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组织领导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临川区环保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2018年区环保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一是主动公开制度。按照《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细化到各股室,要求各股室每月底指派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保密审查制度。组织学习《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核。所有上网公开文件,正式通过环保网公开之前,由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审签后再公开,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三是督查调度制度。对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每月一调度,半年一小结,年终一考核,每月对各股室网上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有效促进了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区环保局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依法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通过环保网上的环保查询、在线咨询、公共服务等多种形式,为社会公众提供向政府建言献策、咨询投诉的网上通道,也为政府提供了环保政策法规、污染防治、环境治理、环保审批的窗口,加大政府和民众沟通与互动的力度。使得公众足不出户就能更快捷、更有效的查询到自己需要的信息,为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环保局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主要涉及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财经信息等四大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情况,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处理情况;全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环保局实行免费提供相关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临川区环保局没有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被举报、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取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内容单一,发布信息量少;从事信息工作人员较少,难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措施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发展。
临川区环保局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