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编制并公布临川区供销社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建设及经费保障、收费及减免、存在问题、2019年工作打算、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供销社办公室,电话:0794-8441412,邮箱:lcqgxs@aliyun.com。
一、概述
2018年,区供销社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各项要求,围绕工作职责使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全年累计发布工作信息266条,并对单位权责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
(一)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构
我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公开制度,落实公开要求
我社严格落实省、市、区关于信息公开文件和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社信息公开的发布内容、发布形式;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深刻分析存在问题,认真总结改进措施,通过临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供销社链接和区供销社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定期更新工作动态,以政务公开促稳定,以政务公开促改革,有力推动了我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我社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强化督促检查, 进一步规范流程,严肃纪律,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切实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社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便民。涉及我社的应公开政府信息已全部公开,有效防止了因信息发布不及时、舆论引导不得力造成的负面影响。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形式
2018年,我社主要通过临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临川区供销社)进行信息公开。全年公开信息26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临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分为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财经信息等五大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社牵头工作任务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完成了年度计划和上级交办的任务,其他重点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效,各项工作信息应该公开的均正常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社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及经费保障
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我社成立了区社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召开会议布置落实,并指定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由分管领导督促检查,按照规定及时公开信息。同时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信息工作会议培训,保障工作经费,对电脑和电信网络等信息通讯设备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推进。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社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及形式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有待加强;三是对部分政策解读工作的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九、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我社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区委“转作风,做民事、促稳定、保发展”的十二字工作部署,从服务全区中心工作的大局出发,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新方法,健全工作机制,理顺工作流程,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和机制建设,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信息公开队伍整体素质,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及时准确,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我社对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临川区供销社
2019年1月14日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临川区供销社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6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266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2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单位负责人: 曾剑 审核人: 曾光辉 填报人: 张军平
联系电话: 0794-8441412 填报日期: 2019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