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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川区加快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2-26 15:20

临府办字〔2019〕123号

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川区

加快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临川区加快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2月2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

公室,区人武部政工科,区委有关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

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印发

临川区加快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2019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国知战联办[2019]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37号)文件精神,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在成功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加快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夯实示范城市建设基础,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习近平同志在江西考察,主持召开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发表“加快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更多鼓励原创技术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围绕建设“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市”,即:探索新常态下应用知识产权引领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经济跨越发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大力促进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配件、新能源新材料、现代信息四大主导产业和文化旅游、中医药、大健康、数字经济四大战略性新兴等产业知识产权发展;加快发展绿色、低碳、生态、环保产业,结合专利技术产业化特色主题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打造知识产权特色强区“临川特色”。

到2022年,知识产权管理执法、转化运用、公共信息和中介服务等四大体系基本完善;全区专利申请量达2200件,授权量达到800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0件以上,PCT国际专利年申请实现新突破;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年均增长20%,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数量稳步增长,全区拥有有效注册商标年均增长20%以上,作品著作权登记数年均增长20%以上;授权发明专利产业化率达40%以上;培育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15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15家、专利技术产业化试点示范企业年均5家以上;培育1-2家市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知识产权年质押融资零突破,专利运营、专利许可合同等专利运用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鼓励优势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全区专利行政执法和维权援助绩效指数达到全国专利保护实力指数中上水平。

二、加快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一)探索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

紧扣创新发展需求,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引领作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综合管理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编办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完善知识产权激励创新驱动的绩效评价机制

将知识产权逐步纳入国民经济核算,将知识产权指标逐步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时,注重发明创造、执法维权、转化运用、创新环境等方面的成效。贯彻落实国家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国内发明专利、国(境)外专利和职务发明专利的奖励资助力度。建立和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奖励基金和补贴制度。利用财政资金进行政府采购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制定和完善政府知识产权奖励政策,设立区优秀发明家奖、区专利奖。对获得驰名商标和国家、省、市专利奖、优秀发明家奖以及在知识产权创造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加大对发明人、设计人奖励及报酬力度,并作为其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的重要条件之一;针对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有效专利项目,可择优奖励,并通过知识产权入股、持股等多种分配、奖励形式,逐步形成激励发明创造的新型分配制度。(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

加大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机构培育力度。研究制定全区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指南,明确评议范围,规范评议程序,推进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标准化。完善重大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流程,围绕区级重大产业规划、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建立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评议报告发布制度。引导企业自主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创新知识产权服务业管理模式

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创新服务模式,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产品化,逐步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建立专利代理服务标准化体系和行业评价机制,完善专利代理人才实训、培训机制,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评选工作,鼓励机构成为“国家省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统计调查,逐步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公布制度。(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体系。

建立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信用档案。构建知识产权长效保护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水平。对重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假冒知识产权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纳入相关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知识产权服务诚信机制、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要求申报知识产权项目主体填写《知识产权信用承诺书》。完善专利代理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等信息。建立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专利数据信用监控平台,健全数据的范围和维度,实现及时发现,自动评价,数据共享机制。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文广新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支撑重点产业转型升级

(六)实施知识产权入园强企“十百千万”升级工程

建立健全园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制定及实施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深入推进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贯标辅导行业,提升贯标服务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培育。到2022年,培育核心竞争力强、知识产权制度健全、授权专利过百的高新技术企业3家、专利过10件的规模以上企业30家、专利“双消零”的中小微企业合计50家。知识产权贯标验收企业数量达到5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达50家,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过10家。企业专利申请量占比达80%以上。(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办、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七)加快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工程

制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目录和发展规划,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培育认定1-2个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基地。鼓励和支持产业集聚区、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开展专利布局。争取对信息通信技术、汽车与轨道设备、新材料、医药医疗产业、环保和技术推广服务等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发明专利申请开通专利优先审查绿色通道,尽快形成一批专利组合,建立特色产业专利数据库,储备一批支撑产业发展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发明专利。(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八)推进专利产业化工程

进一步推动科研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培育专利技术产业化试点示范企业年增长30%,促进专利实施转化率达50%以上,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达50%以上;助推全区企业专利技术产业化和有效发明专利全覆盖,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5%以上。各级财政应重点资助和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实施和产业化。鼓励、引导、支持金融和风险投资加大对知识产权实施和产业化的资金投入。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作价入股、质押、信托、拍卖,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委、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九)实施发明专利量质提升工程

我区保持申请总量、授权总量稳定增长,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占比达10%以上、授权占比达5%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增长20%;园区当年授权新增量达20%,确保“消零”;培育试点示范企业年增长50%;促进专利实施率达75%。突出专利评价工作的申请质量导向,将专利申请、专利授权、有效发明拥有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开展知识产权惠农工程

加强农业知识产权转化交易平台建设,进一步开展涉农专利、植物新品种权等农业知识产权展示推介、产学研对接。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农业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价值评估、质押融资等增值服务。加快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农林生物技术和低碳生态产业,每年筛选2-3项技术含量高、转化前景好的涉农专利技术和植物新品种予以重点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地标富农”工程,鼓励、引导农业产业行业协会及相关组织,挖掘本地区优质特色农业产业资源,申报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拓展品牌影响,提升品牌价值,打造品牌农业,为实现“兴农富民”和“精准扶贫”发挥积极作用。(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一)实施“临川文化+产业+知识产权”工程

规范和引导公共文化资源商标注册,有效保护临川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充分挖掘和运用临川独有的文化和生态优势,把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与本地区所形成的区域传统文化和优势产业有机结合起来,实施“文化+产业+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进行“临川文化”等传统文化资源商标保护性注册工作,形成以“临川四梦”等为代表的具有鲜明特色的旅游景点景区、旅游产品、影视节目制作、网游动漫、设计创意、软件开发、广告会展、艺术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旅创意产业链的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文旅创意产业发展。推进版权示范创建工程,积极培育一批省级和市级版权示范单位和版权示范园区(基地),带动版权产业发展。(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

(十二)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力度

进一步提升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探索推进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专利)行政执法维权打假护航专项行动,针对特色产业及民生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完善重点产品打假溯源机制。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的成果保护力度。建立重点产业和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实行知识产权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充分利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对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大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三)构建知识产权高效维权援助体系

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构建“工作站”联动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工作网络。加大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力度,制定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探索建立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免费维权援助模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解决中小微企业维权难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助推创新驱动绿色发展

(十四)推进现代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加快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系统构建知识产权代理、交易和融资等全链条服务体系。引进或扶持熟悉国际规则、具备实务操作能力、竞争力较强的中介服务机构,培育1-2家区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壮大1-2家在本区辖区登记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采取扶持政策、税收减免等有效措施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引进1-2家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提高我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能力。实现中小微企业的专利托管制度,建立企业专利托管平台,力争达到托管企业30家,实现中小微企业的专利管理有序化、规范化。(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新旅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五)全面实施专利导航工程

开展专利价值分析工作,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培育形成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新模式。围绕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按照“1+N”模式,构建产业专利导航项目体系,即:围绕一个重点产业宏观专利导航项目,实施N个微观专利导航项目,充分发挥专利信息资源对产业运行决策的引导力。构建针对全区的专利信息应用和检索平台,引导我区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专利信息导航数据库全覆盖。实现重点产业的专利分析全覆盖。(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局负责)

(十六)完善专利金融服务体系

鼓励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广泛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以知识产权机构作为专利评估,推动“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发展,力争为创新创业者提供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专利保险等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搭建和完善知识产权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业务的支持力度。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入知识产权质押金融服务平台。(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六、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顺应机构改革要求,适时调整、完善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将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万人有效发明拥有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量等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区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各项举措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全区知识产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推动本意见的有效落实。(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八)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专项资金支持。出台新的《临川区强化知识产权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纳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重点扶持高质量知识产权的创造、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和实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引导作用,通过整合社会资源的方式,综合运用各地创业风险补偿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支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运用。(区财政局、区工信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九)加快人才培养

将知识产权纳入公务员培训重要内容,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江西)基地、江西省专利代理人实训基地的合作;依托高等院校、各级党校等,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的知识产权培训。积极培育和引进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青少年知识产权与创新意识,探索建立一批中小学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示范学校。鼓励企业健全知识产权人才管理和培训制度,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

加强知识产权文化普及工作。把专利、商标、版权法律法规纳入我区普法教育规划,把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列入每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科普周宣传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公众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专项培训工作。定期开展知识产权管理、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专利发明创造、知识产权保护、创客文化为主题的培训工作,促进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制度化。(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新旅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来源: 临川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