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临川区“只跑一次”和“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临府办发〔2019〕144号
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
临川区“只跑一次”和“一次不跑”
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19〕21号)中关于“继续梳理公布‘一次不跑’‘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要求和我区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的实际,现将重新梳理调整后的《2019年临川区“只跑一次”和“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实施
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推进,认真抓好两个清单的落实,创新工作方式,促进各项改革措施尽快落地生效。
二、严格兑现承诺
各部门要围绕已公布的“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合理调整优化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精减申报材料,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更新办事指南,畅通办事渠道,确保“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承诺兑现。同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并于每月10日前将《 “只跑一次”和“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月度统计表》报区行政服务中心汇总。
三、推进数据共享
各部门要加快推进自有业务系统与江西政务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的对接,并依托抚州大数据平台,推动部门间、区域间信息数据共享。要积极开放有关需求数据端口,增强系统办事功能,努力让更多事项实现“一次不跑”“只跑一次”,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附件:1.区本级“只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区本级“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区人武部政工科,区委各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