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普艳同志任职的通知
临府字〔2019〕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委研究提名,区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张普艳同志(女)任临川区档案局第一分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2019年2月15日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
区委各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