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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川区2019年中药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6-17 16:08

临府办字〔2019〕26号


关于印发《临川区2019年中药资源普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临川区2019年中药资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4月11日


临川区2019年中药资源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中医药管理局和市卫健委关于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的有关要求,为顺利完成我区的普查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我区的中药资源种类、分布、蕴藏量、资源变化趋势等基本信息,制定我区中药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发展规划,为实现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选取中药材资源丰富、具有区域特征的地区,并从这些地区中选取道地药材、大宗品种药材、特色药材和珍稀濒危药材,以及入选“江西省中药资源普查重点调查(野外、市场)中药资源(中药材)目录”中的品种,开展资源调查,掌握我区主要中药资源家底情况。

(二)全面开展野生药材分布集中区域的资源蕴藏量、主要栽培品种药材的种植面积、栽培与加工技术、药材产销与需求关系、药材市场道地药材及优势药材销售与质量、以及中药传统知识等情况调查,充实监测体系监测数据,扩大检测范围。为我区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及中药产业发展提供决策信息。

(三)通过对全区中药资源的调查研究,结合既往中药资源信息的分析,建立起临川区中药资源数据库及资源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为我区道地药材的种植、加工一体化布局提供技术支撑,为建立中药资源保护区提供可靠信息,为我区招商引资提供新亮点。 

(四)结合中药资源普查实施,培训基层中药人才,提高中药人员对品种、商品规格等鉴别能力,确保中药用药科学性和安全性。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省市要求,成立临川区中药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附件1),组建临川区中药资源普查队(附件2)。由区中药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区的中药资源普查工作,组织、协调普查工作中部门间的关系,决定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区卫健委:负责全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项目实施、督促指导、总结评估和资料上报等工作。

2.区财政局:负责在普查项目资金转拨、报支、监管等方面提供支持。

3.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在药材品种鉴定、质量评价等方面提供支持。

4.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在栽培药材、水产药材资源普查,药用植物鉴别及相关数据(如农业气象数据、药用植物的种植数据、资源数据)等方面提供支持。

5.区林业局:负责在陆生野生动物和林区药材资源普查、药用植物鉴别及相关数据(森林资源数据,特别是珍稀濒危药用植物的分布现状数据、资源数据)方面提供支持,协助普查队伍进入保护区采集标本。

6.区工信局:负责在中药资源普查专项和普查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提供支持。

7.区文广新旅局:负责在中药旅游产业普查方面提供支持。

8.区中医院:按省里要求,中医院为中药资源普查工作的依托单位,履行依托单位的各项职责。

9.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为普查队在各乡镇采集样品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普查对象

(一)区域中药资源名录

1.原有中药资源目录。

2.重点调查目录。

依据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技术专家组下发的“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重点调查中药材目录”,结合本省原有中药资源目录拟定本区中药资源普查重点调查中药材目录。

3.本区特色中药资源(中药材)重点调查目录。

依据区域资源特点,在“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重点调查中药材目录”的基础上,适当增加重点调查品种。

(二)普查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里的要求以及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在临川区全区范围内进行普查。

普查范围信息表

序号

区名

行政区划代码

国土面积(km2)

实施时间

35

临川区

361002

2121

2019.1-2019.12

五、工作任务

在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省专家技术指导组的指导下,按照全省中药资源普查工作部署,完成以下普查工作任务:

(一)依据《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技术方案》对中药资源重点品种调查的要求和标准,完成我区中药资源重点品种的调查。

(二)依据《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技术方案》对中药资源一般品种调查的要求和标准,完成40个样地的中药资源一般品种的调查和民间习用药等传统知识的调查。

(三)按每套样方采集其中分布的每种药用植物标本一份,并压制成腊叶标本,不少于180套样方。

(四)重点调查中药,每一个品种采集药材样品3份(其中1份送国家,1份送省里,1份留区),每份药材样品约50—500克。

(五)重点调查中药,每一个品种采集种子3份(其中1份送国家,1份送省里,1份留区),每份药材样品约50--500克。

(六)采集的每一份标本提供GPS数据、制作影像资料,并将所有信息及资源数据录入数据库系统。

(七)撰写本区中药资源普查的专题报告、中药资源保护利用发展规划等。

六、普查工作阶段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9年1月—2019年2月)

1.制定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技术规范》所列设备目录,完成普查设备及工具书的采购;

2.组织人员参加上级普查培训工作;

3.省级对口技术指导专家对全区普查工作进行督导,处理普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第二阶段:(2019年3月—2019年10月)

1.继续推行各项普查工作,采集制作中药资源标本,处理、分析、录入调查资料和数据;

2.省级对口技术指导专家继续对全区普查工作进行督导,处理普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普查技术依托单位开展中药资源珍稀濒危的数据收集、整理,召开普查工作推进会。

(三)第三阶段:(2019年11月—2019年12月)

1.数据资料整理上报,完成各类标本鉴定工作。

2.上级专家对我区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评估,完成中药资源普查调查报告。

七、考核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包括:采集动植物标本份数、收集药材的份数、收集中药种质资源份数、拍摄的影像资料份数等。考核指标参考以下内容编制:

1.每一种中药资源的标本1份。

2.重点调查目录中药材的样品必须采集。要求对每一种药材采集并上交省普查组1份药材样品。

3.一般品种药材样品,遇到即采。一般普查品种涉及的药材样品因时采集。

4.提供所有野外调查获取的影像资料。

5.提供所有调查表,并把数据信息通过软件录入到中药资源普查信息管理系统。

6.至少制定1个与中药资源相关的规划。

7.提交1篇中药资源普查的专题报告。

8.发表论文篇数3-5篇。

9.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加强普查经费管理,专款专用,避免浪费和滥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项目监督与管理

(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执行,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由区中医院根据普查工作的特点、要求和工作进度掌握使用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省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使用、项目实施效果等进行考核。

附件1

临川区中药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帅蓉晖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甘爱民  区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

成  员:王昭华   区卫健委党委委员

黄印忠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王永强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华群  区林业局副局长

陈刚云  区工信局副局长

朱丹娜  区文广新旅局副局长

高旺贵  区中医院院长

各乡镇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王昭华   区卫健委党委委员

副主任:高旺贵  区中医院院长

成  员:万丽萍  区卫健委中医股股长

李海波  区中医院副院长

附件2

临川区中药资源普查队

队   长:章黎明    区中医院党支部副书记

成   员:尧  栋  区卫健委中医股干事

周四清  区中医院主管中药师、药剂科副主任

吴  凯  区中医院中药师

乡镇卫生院一人(采集样地)

聘熟悉野外中草药识别者一人

聘熟悉中草药标本制作一人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印发

来源: 临川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