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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川区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6-17 16:28

临府办字〔2019〕50号

关于印发《临川区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临川区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2019年5月27日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30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政工科,区委有关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印发


临川区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7号)和江西省财政厅等六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财债[2017]194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抚府办发[2018]8号)文件精神,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用好用足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开展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出台的一项重大支农惠农政策,对于实现新时代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及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确保农户利益,根据我区实际,按照“政府主导、财政保障、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原则,推进我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促使种粮农户防范和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

二、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补贴方式

三、投保方式

区政府统一投保。

四、保费缴纳方式

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农户自缴部分的保费由区政府承担。

五、投保数量及缴费金额

投保数量以全区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六、承保机构

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业务根据农业保险招投标情况确定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临川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临川支公司)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川支公司(以下简称人寿财险临川支公司)经办。

临川区2019年水稻种植保险承保乡镇划分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临川支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川支公司

展坪乡、温泉镇、桐源乡、嵩湖乡、上顿渡镇、荣山镇、青泥镇、秋溪镇、东馆镇、茅排乡、高坪镇、龙溪镇、连城乡、罗湖镇、大岗镇、罗针镇、唱凯镇

鹏田乡、河埠乡、云山镇、孝桥镇、抚北镇、腾桥镇

七、操作方式

(一)种植散户承保

1、区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工作任务:

(1)种植分户清单:由乡(镇)政府核实填报,并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种植分户清单以各乡镇农技站报区农业农村局表格为准,2019年水稻种植分户清单应在5月10日之前完成;

(2)投保单:乡(镇)、村两级负责在投保单中投保组织者处加盖公章;

(3)联系方式采集:提供被保险人联系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人员电话号码:村干部、村小组长、农民代表等,联系方式收集量不低于承保农户的30%;

(4)现场公示:做好一村一公示

公示地点:行政村较为明显区域:如公示栏、宣传栏、进村道路显著位置等;

公示要求:公示要求张贴标头,显示公示日期,逐一张贴公示投保清单,不能重叠;

公示照片:公示照片需明确显示公示地点、公示时间、公示内容等重要信息。公示由人保财险临川支公司和人寿财险临川支公司负责培训,各乡(镇)负责送至人保财险临川支公司和人寿财险临川支公司,或发至邮箱。①邮箱地址:569029237@qq.com,联系人:郭玮奇,联系电话:0794-8433390,联系地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川支公司(上顿渡建设路28号)。②邮箱地址:663566044@qq.com,联系人:王成琳,联系地址: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川支公司(临川大道中段景泰凯旋城中国人寿财险)。

2、人保财险临川支公司和人寿财险临川支公司工作任务:

(1)投保清单及汇总清单:根据种植分户清单信息内容,以村委单位,缮制投保清单及投保汇总清单,并由乡(镇)、村两级在投保组织者处加盖公章;

(2)承保回访:按照承保政策要求,回访被保险农户,并做好音频资料留存;

(二)种植大户承保

1、区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工作任务:

(1)大户登记表:以各乡镇农技站报区农业农村局表格为准,由乡(镇)农技站、乡(镇)政府及区农业农村局加盖公章;

(2)投保单:由被保险人即被保险农户签字;

(3)信息采集:被保险农户需留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银行卡(折)扫描件(或复印件),土地流转证明、合同,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2、人保财险临川支公司和人寿财险临川支公司工作任务:

(1)验标:按照要求做好验标工作;

(2)回访:按照要求,可在验标时进行实地录音、录像,或通过电话回访,并留存相关音、视频资料。

八、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保险责任和起赔条件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水稻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15%(含)以上时,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包括以下责任:大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大风、冰雹、冻灾、低温冷害、雷击、火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野生动物侵袭。

九、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顺利推进,区政府成立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区实施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并抓好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

组      长:杜晓良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何武飚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长:陈福根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鄢智华 区财政局局长

张华昌 人保财险临川支公司经理

罗睿欣 人寿财险临川支公司经理

成员:黄辉云区农业农村局正科级干部、各乡(镇、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黄辉云区农业农村局

成      员:熊欣智 人保财险临川支公司

王成琳 人寿财险临川支公司

谢国荣 区农业农村局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切实做好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各乡(镇)要做好本辖区内农户承保资料收集、面积核实及承保公示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要做好大户材料审核,确保大户真实投保;区财政要及时做好保费划拨工作,保证投保工作正常运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理赔服务。人保财险临川支公司和人寿财险临川支公司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从服务农民的全局出发,提供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的防灾防损、查勘定损、理赔等专业化服务,积极稳妥的做好各项服务工作。要合理公正、公开透明、按照保险条款,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根据农户所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理赔到户,及时做好理赔服务工作,取信于民,为农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

(四)强化宣传服务。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惠农政策,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短,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政策的入户宣传解释工作;乡(镇)、村两级要指定专人作为协保员或联络员,协助人保财险临川支公司和人寿财险临川支公司做好承保、理赔等各项工作,确保政策落地,做到农民要知情,有灾要受益。

来源: 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