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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抚州市临川区涉企收费领域2019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8-16 11:03

临府办字〔2019〕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抚州市临川区涉企收费领域2019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17日

抚州市临川区涉企收费领域2019年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和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涉企收费领域2019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降专办〔2019〕5号)和《关于印发抚州市涉企收费领域2019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抚降专办〔2019〕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瞄准国际营商环境先进水平,对标国内营商环境一流标准,围绕企业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突出问题,以破除“红顶中介”为突破口,清理金融、物流、进出口、检验检疫检测、人才流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涉企收费行为,重点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行业乱收费行为,督促落实国家持续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落实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切实做到企业反映突出的违规收费问题得到规范,涉企收费秩序持续好转,企业不合理负担进一步减轻。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临川区涉企收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整治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杜晓良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乐勤光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洪  卫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赵小玲  区财政局副局长       

祝迎祥  区发改委副科级干部    

陈  浩  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建清  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

第一组:李  斌  区价格监督检查局 

吁海涛  区价格监督检查局

吴九平  区市场监管局

敖洪卫  区市场监管局     

第二组:张俊清  区价格监督检查局

邹  媛  区价格监督检查局

徐凯平  区市场监管局

王轶刚  区市场监管局

区整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涉企收费事项。各部门全面梳理本系统及其延伸的各种收费,认真摸清相关收费项目、收费内容、收费依据、收费主体、收费对象、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情况,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含下属、挂靠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各类涉企收费(各类市场主体的收费,含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  

2.因本部门出台政策文件规定产生的中介服务收费,包括各种形式的“红顶中介”收费;  

3.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和下属单位变相审批产生的各种收费。(各部门按职责负责)

(二)认真清理涉企收费行为。以破除“红顶中介”为突破口,清理金融、物流、进出口、检验检疫检测、人才流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涉企收费行为(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将清理结果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场监管、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着力整治涉企违法违规收费。部署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核查,着力整治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行业乱收费行为,重点查处金融、物流、进出口、检验检疫检测、人才流动等相关行业领域下列行为:   

1.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   

2.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自定收费标准的行为;   

3.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4.强制服务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的行为;   

5.继续收取已取消和停征收费项目,不执行优惠收费政策的行为;

6.将法定职责与经营服务性项目捆绑收费,违规转嫁费用负担的行为;   

7.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的行为;  

8.其他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民政等部门配合)

(四)督促落实系列减费降负措施。督促落实国家持续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落实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重点督促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对小微企业停征、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禁止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政策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自查阶段。市场监管、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各自负责的原则,组织摸清本级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底数,全面梳理相关收费情况,做到不留死角、不存遗漏。各部门要认真填写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清理整治情况表(详见附件),并提出有关清理整治意见和建议,于2019年6月19日前,将电子版及单位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区市场监管局(邮箱:563192408@qq.com)。区市场监管局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逐项对照查摆,建立整治台账,进行销号管理,并于2019年6月21日前将有关情况汇总报送至市整治工作小组。  

(二)现场核查阶段。针对自查自纠和举报的突出问题,区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涉企收费核查,重点整治规范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行业乱收费行为,根据检查情况,印发情况通报和整改通知,2019年8月底前完成。

(三)整改规范阶段。各部门要对照情况通报和整改通知,认真进行整改规范,2019年10月14日前,各部门将有关整改情况报送区整治工作小组,2019年10月18日前,区整治工作小组将我区整治情况汇总报市市场监管局。

(四)总结推广阶段。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深入剖析难点、研判形势,积极探索规范涉企收费的长效机制。推广经验做法,梳理典型案例,巩固专项整治成效,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要把涉企收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要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责任,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此次整治任务。

(二)注重整治时效。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区整治工作小组的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本系统本部门的各项涉企收费进行认真自查,对存在问题主动进行整改。

(三)强化社会监督。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要大力宣传涉企收费政策,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网站,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违法线索,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有举报必查、有线索必查的基础上,开展随机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及结果。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四)注重长效治理。要加强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将严格依法执法与督促废止违规政策、加强内部收费管理、建立有效监管机制等结合起来,做到公开透明,源头治理,不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整治行动的整体成效。

附件: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清理整治情况表

附件:

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清理整治情况表

单位名称:                                                                  填表日期:

序号

收费项目

是否部门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

是否中介服务收费

收费内容

收费依据

收费主体

收费对象

收费标准(元)

2018年收费金额(万元)

清理整治建议

备注









































































注:1.“收费项目”是指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所有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包括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及市场调节价的项目;

2.“收费依据”是指允许收取服务费用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

3.“收费标准”栏,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请填写具体金额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直接注明即可。

来源: 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