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0015/2020-25732
发文机关: 水利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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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区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川区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讲求实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拓展渠道,积极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活动责任。2019年,我局全面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取得了积极成效:首先组织人员传达学习,并就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细致研究;二是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临川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临川区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
(二)建立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先后制定了《临川区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公布了行政办事运行流程图。完善了《临川区水利局公开信息发布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工作有目标、有任务、有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快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编制工作,每月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及时发布和整理。对在编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学习,及时进一步规范做好编制工作。
(三)深入学习贯彻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取多种形式,推进信息公开宣传活动。一是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水利宣传。主要围绕行政审批、河道管理、水资源管理、农村饮水安全、防治水土流失、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相关内容,通过做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水利知识资料等形式,既营造了宣传氛围,又确保了宣传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较好地宣传了我局工作动态,方便群众了解我局工作和职能,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没有发生泄密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2019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7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主要涉及概况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重点领域、财政信息、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年报等8大类18个小类。
1、概况信息。介绍了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公开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部门介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等。
2、法规文件。公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政策解读,公开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
3、规划计划。公开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4、工作动态。公开本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上级领导来我局进行视察活动以及打击非法采砂的最新动态等,公开了有关政务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公告公示及统计数据等。
5、重点领域。公开我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乡村振兴战略、三农信息、自然灾害救助、“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等水利重点领域工作。
6、财经信息。公开我局的财政预决算。
7、建议提案办理。公布每年区人大、政协会议提案及建议办理情况
8、信息公开年报。公开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年报。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为了改变以往单一的公开形式,让人民群众多渠道了解水利部门政务信息,按照简便易行、规范实用的原则,在以下三个方面渠道或阵地进行公开:
1、利用水利窗口公开。区政务中心水利窗口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阵地之一。2019年,我局利用政务中心水利窗口这个平台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承诺时限以及违规违纪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了集中公开,把知情权交给群众,真正方便了群众办事。根据上级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明确了18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积极开展事项清理,认真对照我局职责进行彻底清理,将原有的186项行政权力事项梳理调整为175项,并全部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2019年,我局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利用报刊媒体公开。我局水利工程项目在招投标中,均在市、省级以上交易中心平台登载了相关信息,确保水利项目建设的公开、公正、公平。
3、利用信息手机平台公开。利用手机短信形式宣传、发布水法规和涉水公共服务信息,实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汛期,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发布汛期水情、雨情、台风等预警预报信息。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落实审查、保密等相关制度,没有出现被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起诉等情况,营造了良好的服务型政府形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统一部署,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需求仍有差距,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量、信息公开覆盖面和信息公开途径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三是信息公开时效性和规范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网上公开信息还存在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分类不科学、字体不统一等问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和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要进一步把握公开尺度。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三是搞好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
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1月9号
附: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 / | / | |
规范性文件 | 11 | 5 | 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 | -1 | 8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5 | / | 38 | |
行政强制 | 4 | /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6 | 增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757.87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