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临府办字〔2020〕97号
区直各单位、驻区各金融机构: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切实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临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临府字〔2020〕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区直各单位、各驻区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人口普查工作,并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积极协作配合。区直各单位、各驻区金融机构要按照所在地人口普查机构的统一要求,全力配合、支持所在普查区、普查小区的人口普查工作。要及时提供本单位内居住(宿舍)人口和寄挂集体户等方面的相关信息,负责做好各自管辖的居民住宅、商务楼、建筑工地和单位内居住(宿舍)人员的普查工作,不得拒绝、推诿。
三、选优配强队伍。本次人口普查,区直各单位、各驻区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协调本单位的人口普查工作,同时要指定专人负责人口普查业务工作,并及时与所在地人口普查机构取得联系,根据所在地人口普查机构要求,配合做好所管辖内居住人口的清查摸底、普查登记等人口普查相关工作,并组织普查员参加人口普查业务培训。尤其是单位内居住(宿舍)人员较多的,要根据所在地人口普查机构要求单设普查小区,并指定一名以上工作人员为普查员,具体负责做好本单位内居住(宿舍)人员的普查工作,参加所在地普查机构的业务培训。
四、加强宣传动员。区直各单位、各驻区金融机构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020年8月12日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