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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临川区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0-12-31 08:32

临府字〔2020〕77号

区林业局:

报来《临川区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实施方案》。请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实施,并严格控制除治经费。

此复。

附件:临川区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

2020年12月7日

临川区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

松材线虫病是一种危险性森林生态灾害,致病力强,传播途径多,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为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我区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根据抚州市林业局《关于认真开展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工作的通知》(抚林局发〔2020〕15号)文件,我区于2020年10月份对全区松材线虫病开展了秋季普查工作。为做好我区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全区(含温泉景区、东临新区)松林的分布情况,此次普查了25个乡、镇(场),松林面积47.104万亩。经普查统计,全区共发现松材线虫病病死、枯死松树47395株,发生面积143111.7亩。具体分布为:大岗镇2715株,发生面积5254.7亩;桐源乡2465株,面积13186.1亩;温泉镇1523株,面积3343.3亩;温泉景区 1072株,面积5088.2亩;展坪镇4493株,面积9041.5亩;抚北镇152株,面积 719.8亩;东馆镇3120株,面积13345亩;鹏田乡1071株,面积7355.5亩;嵩湖乡1334株,面积4871.3亩;青泥镇 760 株,面积5227.9 亩;腾桥镇 2616株,面积16962.7 亩;秋溪镇2018株,面积4268.6亩;连城乡228株,面积1671.4亩;上顿渡镇931株,面积2921.5亩;龙溪镇4352株,面积12251.7亩;河埠乡7817株,面积5235亩;荣山镇1985株,面积2871亩;高坪镇4853株,面积10357.1亩;云山镇687株,面积 4302.8 亩;罗湖镇491株,面积3356.7亩;东临新区467株,面积4836.7亩;实验林场55株,面积1261.6亩;廖坊水库652株,面积1887.9亩;腾桥林场695株,面积785亩;展坪林场333株,面积 706.8 亩;魏坊林场420株,面积2001.9亩。

二、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实现松材线虫病监测全覆盖,每年春、秋两季对松材线虫病开展专项普查,同时加强日常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松材线虫病新疫情。通过2020-2021年度全面治理,结合低质低效林改造,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抗病能力,实现桐源乡无疫情,温泉镇(含温泉景区)、高坪镇、龙溪镇、河埠乡、大岗镇、云山镇、东馆镇、腾桥镇、嵩湖乡、鹏田乡、秋溪镇、展坪镇等12个乡镇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和病(枯)死树数量下降30%,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的乡镇不发生新的疫情。

(二)防治任务

对松材线虫病病死及枯死松树进行全面清理,不留盲区。在疫情严重的地方,采取强度择伐,进行更新造林。全区共需清理病、枯死松树 47395株。强度择伐松林面积2234亩,其中荣山镇196.5亩、腾桥镇457.2亩、高坪镇211亩、温泉镇55亩、龙溪镇1100亩、河埠乡214.3亩。

三、疫情区划

(一)防治区划

依据全区森林资源分布状况,松林所处的区域,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和传播规律等因素,将全区划分为疫情发生区和监控区。发生松材线虫病的云山镇、温泉镇(含温泉景区)、大岗镇、桐源乡、高坪镇、龙溪镇、河埠乡、东馆镇、腾桥镇、嵩湖乡、鹏田乡、秋溪镇、展坪镇等13个乡镇为疫情发生区,区行政区域内其他地区为监控区,实行划类分区、分类施策。

(二)主要防治措施

1.山场除治

根据松材线虫病防治需要,对松材线虫病病死松树及枯死松树(包括火灾、旱灾、雪灾、风灾、虫灾等致死松树)47395株进行除治性采伐(疫木清理),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中的要求在冬季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集中对病死及枯死松树进行采伐,疫木木材由专人押运至大亚木业作安全利用,1厘米以上的枝桠必须清理干净,并集中烧毁,伐桩不得超过5厘米,并剥去树皮,树皮必须集中烧毁。疫木除治工作必须在2021年3月底全面完成。对疫木除治采取的方式主要为:

(1)在病、枯死松树较多且集中连片的山场,结合森林“四化”及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对松材线虫病疫木进行清理:针对马尾松纯林采取强度择伐,进行更新造林;针对混交林,采取定点择伐,进行补植改造或抚育改造;在高速公路两侧、重点区域的林地可结合森林“四化”项目建设。上述病死及枯死的松树山场,由辖区乡镇政府组织专业除治公司进行清理。

(2)对于零星发生病、枯死松树的山场,由当地乡镇政府自行组织专业队伍对松材线虫病疫木进行清理。

2.媒介昆虫防治

对金山森林公园、仙盖山、仙桂峰、青莲山等风景区需要重点保护的松树进行打孔注药,使用阿维菌素注干剂。

3.检疫检查

加强疫情封锁,防止人为扩散蔓延,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除治,对疫点周围部分山场的枯死松木全部伐除,坚决做到原木不出区,严防疫木流失,严防疫情扩散,确保防治成效。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为确保除治质量效果,由疫木除治山场属地政府、除治公司组成疫木除治木检查验收组,对当地松材线虫病病死木及枯死木除治情况进行核查验收,验收组成人员由当地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林业员、村委会干部、护林员、除治公司负责人组成,核查验收时间为2021年4-6月。同时,区林业局组成核查验收督导组对各乡镇的核查验收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检查内容为:1.清理病死树、枯死树的数量;2.除治山场木材及枝桠清理情况;3.伐桩处理情况;4.除治山场周边居民房前屋后疫木木材及枝桠清理情况。

核查标准为:1.除治山场不得留有未清理的病死、枯死松树;2.除治山场的疫木木材必须全部清理下山,1厘米以上枝桠必须全部清理干净并集中烧毁;3.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剥去树皮,树皮必须集中烧毁;4.村民房前屋后不得存放松科类木材及枝桠。

对于疫木清理质量好的,区政府将给予有关疫木清理专业公司一定的奖励;疫木清理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责成除治到位,并按一定比例扣除除治经费,并且第二年不得参与临川区疫木除治工作。

五、经费预算

由于发生松材线虫病的森林,大部分都是公益林,没有经济收入,而松材线虫病是国际性森林植物检疫对象,除治难度大,除治要求高,费用开支大。依据《森林病虫防治条例》第十条“对暂时没有经济收入的森林、林木和长期没有经济收入的防护林、水源林,特种用途林的森林经营单位或个人,其所需的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扶持”和“发生大面积爆发性或危险性森林病虫害,森林经营单位或个人确实无力负担全部防治费用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助”之规定,本次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所需经费由区、乡镇两级财政共同承担。温泉景区、东临新区、廖坊水库、实验林场的疫木除治经费自行解决。根据《关于确定临川区松材线虫病疫木防治指导价格的抄告》(临府办抄字〔2020〕330号)的规定,疫木除治指导价格定为60-80元之间,按每株75元计算,全区疫木除治工作经费预算为338.6175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全区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松材线虫病对生态的严重危害性和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防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将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在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搞好本次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确保除治工作顺利完成。

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为除治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疫木的除治工作,应精心组织,抓住有利时机,尽早组织除治专业队伍开展疫木清理工作,迅速掀起今冬明春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高潮。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农户的防治意识。组建监管队伍(监管队伍由乡镇政府、当地村委会、护林员、施工单位各一人组成)。对除治山场进行现场监管,确保疫木不流失,除治质量达到技术要求。

林业局:指导成员单位开展松材线虫病的日常预防工作和疫情出现后的防治工作;负责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松木及其制品的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负责制定年度除治实施方案,对除治队伍组织培训及技术指导;组织除治质量的督导、检查、验收工作。

财政局:负责筹措下达松材线虫病普查、监测及除治费用,保障松材线虫病防控的需要。

临川公安分局:负责疫区的封锁及维护除治工作中各环节的治安秩序,防止擅自采伐、盗伐和运输疫木,确保除治工作顺利完成。

林业工作站:协助乡镇政府进行疫木的除治工作、除治山场的监管,负责采伐作业设计工作。参与除治全过程监管,防止出现擅自采伐、盗伐或借除治之机滥伐的现象。加大辖区内涉木加工企业管理力度,禁止加工疫木产品。

执法大队职责:负责疫木流向监管,禁止疫木调出疫区。

来源: 临川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