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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川区农村供水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2-31 10:43

临府办字〔2020〕1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临川区农村供水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川区农村供水应急预案(试行)

目录

一、总则 3

(一)编制目的 3

(二)工作原则 3

(三)编制依据 4

(四)适用范围 4

二、 基本情况 4

(一) 自然情况 4

(二) 农村供水现状 6

三、指挥体系及职责 6

(一)指挥体系 6

(二)饮水安全组织机构的职责 7

四、预防及预警 11

(一)预防 11

(二)预警 12

五、应急响应 13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3

(二)Ⅰ、Ⅱ级响应 14

(三)Ⅲ级响应 17

(四)Ⅳ级响应 19

六、常见几种供水危机预案 20

(一)供水工程单位季节性缺水供水预案 20

(二)供水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21

(三)供水水源污染应急预案 22

(四)盐酸泄露应急预案 23

(五)水厂停电应急预案 23

(六)消防应急预案 25

(七)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26

七、保障措施 29

(一)资金保障 29

(二)物资保障 30

(三)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30

(四)应急队伍保障 30

(五)医疗保障 30

(六)治安保障 30

八、后期处置 31

(一)调查与评估 31

(二)恢复重建 31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31

九、附 则 32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32

(二)预警级别暂时规定 32

(三)预案实施时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一领导,分级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当地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各有关部门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二、基本情况

(一)自然情况

临川区位于江西省东部,抚河中游,地跨东经 116°04′至 116° 39′,北纬 27°33′至 28°14′。东与金溪、东乡毗邻;西倚崇仁、丰 城,南濒南城、宜黄;北与进贤接壤。地形狭长,东西宽 48.2km,南北 长 69.8km,全区总面积 2121km2。全区(含东临新区)共有 9 个乡、17 个镇、5 个街道 办事处、2 个垦殖场,421 个行政村,65 个居委会,总人口 123.2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 85.20 万人。耕地面积 79.29 万亩,设计灌溉面积 79.06 万亩, 有效灌溉面积 63.15 万亩。

全区年平均气温为17.8℃,春季气温介于10~22℃之间,夏季平均气温大于22℃,秋季平均气温与春季相同,冬季平均气温10℃。一月份最冷,平均 5.6℃,七月份最热,平均29.6℃。年均日照总时数为1775小时,占全区在地球上可能照射的时数41%。日照最多年为2359 小时,(1963 年),占可照总时数的 51%;日照最少年小时,2月份日照时数最少,平均日照为2.3小时。南部山丘区年日照一般比平原少 700~900 小时。风向因季节转换规律性强,风力变化较大。境内从 11 月至次年 3 月,天气寒冷,多以北风为主;春季天气和暖,气温缓慢回升,风向逐渐自北转南,为春耕播种最好时节。4、5 两月,北风、南风来回变动。夏盛,以南风为主,时有台风侵袭,也给农作物带来不利。7至8月,是全区南风盛行时期,也是全区农作物生长较好时期。到了秋季,因海洋性温暖气候逐渐减退,冷空气日益增强,有时“寒露风”呼号而来,对二晚杨花抽穗大有影响。

(二)农村供水现状

临川区共有农村饮水工程 5869 处,设计供水总规模 135540m³/d,实际供水规模 59930m³ /d,农村总供水人口 85.20 万人,供水入户人口 74.90 万人。其中万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及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 15处,水源均为地表水,总设计供水总规模 128000m³/d,实际供水规模 53300 m³/d,受益人口65.36 万人,供水入户人口62.9万人。千人农村饮水工程 10 处,设计供水总规模6470m³/d,实际供水规模 5820m³/d,供水入户人口4.87万人。千人以下农村饮水工程 17 处,设计供水总规模 1070m³/d,实际供水 规模 810m³/d,供水入户人口0.57万人。百人以下饮水工程按乡镇打捆工程 321处,总受益人口1.36 万人。20人以下供水工程按乡镇打捆工程5506处,总受益人口5.83万人。

现状农村饮水工程输配水管网合计约 7641.89km,支管合计3661.9km,管材主要为钢管、PE管、PVC管等。在已建成的农村饮水项目中,管网漏损率均在15%以上;规模化饮水工程水源保证率大于95%,小型饮水工程水源保证率大于90%。全区农村集中供水率为90.70%,自来水普及率为 87.15%,水质达标率为 96.3%。

三、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体系

成立临川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分管副区长任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临川生态环境局、临川公安分局、广播电视台、各供水工程单位等有关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其负责同志为应急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专家组,办公室设在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利局局长兼任。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

(二)饮水安全组织机构的职责

1、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区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向区政府和市水利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全区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农业、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区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农村饮水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发改委:负责重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物资储备计划下达。

财政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经费、恢复重建费用及时安排和下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临川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饮水工程设施安全。

应急管理局:负责统计核实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灾情;负责协助区政府做好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水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制止对饮用水源的污染,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水利局:负责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提供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预案以及工作方案;负责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卫健委: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村、镇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源的水质监测和卫生保障。

临川生态环境局:负责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制止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广播电视台: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4、专家组职责

指挥部专家组由水利、环保、农业、卫生、防疫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指挥部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对突发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指挥部的指派,对各乡镇给予技术支持。

5、各乡镇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乡镇成立相应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镇范围内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乡镇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掌握本镇饮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突发事件情况;指挥、协调本镇饮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区政府的应急预案,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6.1、应急领导小组

(1)成立“ 水厂应急供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供水应急处理的组织、安排、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供水办公室,具体负责供水应急处理的接警、上报、下传、内外联络、信息搜集等日常办公工作。

(2)组成三个应急供水小分队,即:抢险救灾队、后勤服务队和技术队。

抢险救灾队具体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后的现场抢险、灾情控制、灾情排除、灾后恢复等工作。

后勤服务队具体负责供水抢险救灾资金组织、物资采购、保管、收发和其它相关服务性工作。

技术队具体负责对水质污染的预测、报警、污染程度检测认定以及抢险救灾过程中水处理技术方案制定;供水管网系统受灾预测、报警和抢险救灾过程中管网安装技术处理;供水机电设备系统受灾预测、报警以及抢险救灾过程中的设备维修和应急照明用电安装工作。

(3)技术队人员发现或预测出有各类供水突发事件后,一方面积极采取控制措施,另一方面立即向应急供水办公室报告或直接向应急供水领导小组报告(时限不超过2分钟),办公室或领导小组接报后,首先通知各应急分队负责人(时限不超过2分钟),由分队负责人分别通知本队成员立即赶赴险情地点进行抢险(从接到通知到所有队员赶到现场,时限不超过20分钟);在组织安排抢险的同时,办公室或应急供水领导小组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阐明险情基本情况。

6.2、预警机制

(1)突发状况发生时,供水单位管理人员立即停止供水,并立即告知各用水户停止使用,同时及时将情况上报给有影响的乡镇人民政府。

(2)经过安全处理,解除预警状态后再正常供水。

6.3、事故处置

发生事故后,按照事故态势,及时上报水利局主管单位领导。同时管理人员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四、预防及预警

(一)预防

1、信息监测和收集:

(1)旱情指标:参见《临川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

(2)水污染指标:参见《临川区环保局2008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

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3)监测单位及报告制度:水利局负责本地区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要设立并公开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本地区相关饮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区政府及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2、信息报告

农村饮水安全组织机构是农村饮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

3、预防工作

增强群众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做好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维修物料,加强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

各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科学编制供水计划,注意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

各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健全重大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措施,为解决好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二)预警

1、预警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预警发布

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标准,对收到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并报告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同时上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Ⅰ级预警、Ⅱ级预警,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Ⅲ级预警由镇人民政府研判,经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批准,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向全镇发布预警公告。Ⅳ级预警由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指挥机构研判,受灾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发布预警公告。

预警公告内容应包括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止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

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先进行处理;各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向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区政府报告。

对应全区农村饮水安全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区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各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应急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Ⅰ、Ⅱ级响应

当发生特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当发生重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1-2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工作会商

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Ⅰ级、Ⅱ级由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区长)召集,区政府办公室、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局等部门参加。Ⅰ级邀请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领导和有关专家到会指导,进行工作会商,宣布进入特大饮水安全事件紧急状态后应实施的临时性措施和行政命令,调动区有关职能部门启用备用水源应急送水;Ⅱ级由上述区直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会商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影响地区应急供水方案及其它相应措施。

2、工作部署

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发布农村饮水安全紧急通知,召开农村饮水安全紧急会议,动员组织有关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减灾工作。当地政府要把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应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安排好群众生活,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下派工作队,督促指导有关乡镇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工作队由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实行分片包干,做到下去有任务,回来有汇报。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召集有关单位领导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发生Ⅰ级事件时,有关乡镇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协调配合区级工作队和村组干群一道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发生Ⅱ级事件时,有关乡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区级工作队抵达事件发生地后配合作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时,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当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地饮用水供应。

出现突发事件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与当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临川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力量,维护供水用水秩序,保护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抢水、污染水等事件的发生。

发改委负责指导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水利局派出工作组,按照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计划,参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并负责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应急管理局牵头深入受灾区,核实灾情,提出救灾方案,并向省、区申请救灾资金。

财政局及时筹措下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经费,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的补助。协同水利局向区政府申请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资金。

卫健委及事故发生地医疗部门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具体按照《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新闻媒体除一般的农村饮水安全宣传外,及时准确报道事件处置工作。

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向上级提出支援报告。

4、方案启动

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动用后备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饮水安全恢复工程的建设。

5、宣传动员

新闻宣传部门除适时报道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及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特别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管制、配给和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要动员区直有关部门和有关镇人民政府、事件发生地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恢复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去。

(三)Ⅲ级响应

当发生较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0.5~1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工作会商

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由区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副区长)组织区发展改革局、水利局、财政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临川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展及各项应对措施进行会商。

2、工作部署

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发布农村饮水安全通知,召开农村饮水安全会议,组织有关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减灾工作。同时下派工作组,深入第一线,收集信息,并督促指导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村镇的工程恢复工作。

有关乡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进行处置,并在区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当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事件发生地人畜饮水供应。

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水利局派出工作组,按照区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计划,参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并负责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财政局及时筹措下拨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经费和恢复重建费用,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及恢复重建工程费用。

新闻媒体适时报道事件有关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发展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方案启动

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动用后备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饮水安全恢复工程的建设。

5、宣传动员

新闻媒体应适时报道事件处置有关情况。

由区应急指挥部动员区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事件发生地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和恢复建设工作中去。

(四)Ⅳ级响应

当发生一般饮水安全事件,造成0.1~0.5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1、工作会商

乡镇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

区应急指挥部一般不组织正式的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会商,必要时由区农村饮水安全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召集有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研究。

2、工作部署

乡镇应急指挥部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区应急指挥部。乡镇应急指挥部负责备用水源调度工作,必要时启用本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立即向乡镇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处理完毕后,由乡镇应急指挥部报区应急指挥部备案。

3、部门联动

当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乡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团结协作,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方案启动

乡镇应急指挥部研判后报区应急指挥部,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饮水安全恢复工程的建设。

5、宣传动员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事件发生地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和恢复建设工作中去。

六、常见几种供水危机预案

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编制以下预案。

(一)供水工程单位季节性缺水供水预案

1、防汛抗旱应急应急预案

1.1防汛抗旱信息监测

防汛供水信息由应急供水办公室进行搜集:每天了解各级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和有关防汛部门取得联系,获取汛期内的有关防汛的准确信息,通过观察分析,把搜集的信息进行整理后及时向应急供水领导小组汇报。

1.2防汛抗旱防御措施

根据防汛办发布的雨水情信息,随时掌握取水口的水位,及时采取工程保护措施。根据防汛办发布的旱情信息,随时掌握工程取水情况,及时采取供水保障措施。

(二)供水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2.1供水系统故障监测及防御措施

供水系统中的原水管道由生技部负责监测和巡查;供水系统中的机械设备、制水设施和消毒、化验、检测仪器等由生技部与监测中心负责监测和防护。责任人发现供水管道锈蚀、断裂、堵塞和供水设备、设施仪器损坏时,要立即向应急供水领导小组汇报,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以便及时启用备用设备。

2.2供水系统故障应急处置措施

原水管道出现故障主要有地基松动、管道腐蚀、道路交通负载、水压高、道路施工和开挖、冬天低温、接头损坏和人为破坏等因素,无论什么原因导致原水管道损坏无法供水时,一是立即组织抢险救灾队前往抢修,尽快恢复供水。二是短时间无法恢复供水时,向有影响的乡镇、村委会通告,通告内容包括停水原因、停水区域、抢修措施、恢复供水时间等。三是采取闸阀控制、分片供水的办法进行抢修,尽量缩小停水面积。

两组反应、沉淀、过滤、清水池制水设施,只要水源水的含泥量不超过制水反应标准,则能正常制水。水质消毒、化验检测仪器购置齐全,供水企业对出厂水24项常规指标能够全部自检。若其中一台(套)发生故障,在迅速维修的同时,其它一台(套)可交替运行。

(三)供水水源污染应急预案

3.1供水水源污染监测及防御措施

供水水源污染由技术队人员和生产部负责监测和汇报。具体防御措施如下:

一是定期组织人员对水源进行巡查,发现对水源造成或有可能造成污染的人和事,立即进行阻止和批评教育,不听劝阻和不接受批评教育的,立即向应急供水领导小组汇报,或直接向水利局、环保局、卫健委、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举报。

二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和要求,每天对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常规指标自检,定期进行全指标送检,坚决杜绝不合格水出厂。

3.2供水水源污染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水源污染程度采取不同的应急处理办法:一是因动物尸体、生活垃圾等原因而造成的水源轻微污染,引起大肠杆菌、粪便链球菌超标或其它大量菌群时,立即加大净化剂和消毒剂等水处理药剂投放量,强制杀灭这些病原菌;二是在水源受到农药、工业垃圾或化学药品严重污染,而供水企业内部又无法及时控制和排除的情况下,首先关闭水源总阀门,立即停止制水和供水。其次,按程序逐级上报水污染的具体、详细情况,以便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第三,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向广大用水户进行正面宣传和解释,防止引起居民恐慌和发生社会不稳定情况。第四,选用深水井作为备用水源,如遇干枯季节,即可启用深水井。

(四)盐酸泄露应急预案

4.1盐酸泄露监测及预防措施

盐酸是一种有毒的化学品、对人的生命安全威胁大,如果管理不好,操作不当,就会发生伤亡事故。因此,必须防止雷击、火灾、泄漏等事故的发生。一是按规定巡检,保证加药系统正常运行;二是设置盐酸泄露检测装置和吸收装置,第一时间发现泄露,及时报警并启动吸收系统。

4.2盐酸泄露应急处置措施

(1)防雷、防火、防高温。加药间安装了避雷器、防止遭到雷击。加氯间必须杜绝明火、安装了防爆电缆、防爆灯泡、防爆排风扇,一旦发生火情,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栓予以扑灭,直至拨打119报警。夏季高温,安装自来水喷淋降温。

(2)防泄漏。如发生加药机或管道泄漏,戴好防毒面具,可用氨气进行检测,并立即关闭钢瓶总阀门,然后进行修复正常后,方可予以加盐酸。如钢瓶及阀门泄漏,储存间有毒气体检测报警探头一个(0.1ppm)自动报警。如发生较大泄漏,发生人员受伤害,及时组织周围人员疏散,同时拨打119、110、120等相关部门电话,采取相应措施。

(五)水厂停电应急预案

5.1水厂停电的影响

送水泵房被迫停止运动送水,反应池,沉淀池及翻板滤池等一切设备都停止运行。

5.2水厂停电监测及防御措施

一是做好电器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及时修整耗损设备,预防应自身设备故障引起的断电;二是与供电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影响供电的信息并及时通过公共平台向广大用水户进行正面宣传和解释,提醒用户做好储水准备。

5.3水厂停电应急处置措施

停电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1)生产部当班人员遇到停电时,首先关闭氯气钢瓶阀门防止氯气泄漏,把当前正在运行的各种设备操作状态恢复到停止状态(位置),以防止线路突然来电,使设备非正常启动。并上报直属上级领导,记录停电时间及事件。

(2)在生产部经理的安排协调下,电气工作人员对停电原因进行检查,判断是市政供电线路故障还是本厂区设备故障的原因。

(3)电气工作人员对停电原因判断后所提出应急方案,由生产部经理实施.若是市政线路故障,应先咨询供电公司停电原因及停电时间,及时向水厂汇报,收集情况并向市民告知停水原因及供水时间。

(4)若是厂区内部设备问题,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原因排查,再进行维修.待故障排除后,电气工作人员允许恢复通电后再进行生产。

(5)恢复正常供电后,开空压机及加矶计量泵, 通知源水泵房送水,生产部当班人员记录过程所有事件。

(6)若是源水泵房停电,因积时检查,分清是内、外部因素。内部因素,积时抢修;外部因数,积时通知当班人员及调度并和供电部门调解停电原因,半小时以内,调结好供水水压,半小时以上,应先咨询供电公司停电原因及停电时间,再决定是否用发电机进行发电生产,运行发电机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六)消防应急预案

6.1消防措施

(1)消防灭火器材配置

a.厂区内配电柜等火灾重点预防地点必须放置干粉灭火器。

b.厂区其他工作点必须有消防栓、消防带、消防沙等消防设备。

c.必须定期对厂内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及消防设备使用操作的培训,使水厂所有人员都能够熟练按规操作厂内消防器材。

d.每月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对于有使用期限的干粉等在失效期将至时予以重新灌装。

(2)消防安全学习教育及应急演练工作

a.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关消防安全学习教育,达到考核标准后方能上岗。

b.每季度组织相关安全知识学习,警钟长鸣,时刻牢记生产安全第一的地位。

c.各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消防演练工作,便于检验应急反应能力和考核员工对于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把灾害情况下的损失降到最低,确保人身安全。

6.2消防应急处置措施

(1)由生产技术安监部班组成员组成灭火行动组,生技部部长任小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厂内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

(2)由公司综合部负责人负责通信联络及各部门工作的统一协调。

(3)由各部门、安全管理分管领导及公司员工组成疏散引导组,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4)由综合部、管网工程部组成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七)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7.1、管网监测及防御措施

供水系统中的输水管网由安装部负责监测和巡查;责任人发现供水管道锈蚀、断裂、堵塞时,要立即向应急供水领导小组汇报,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以便及时启用。

7.2、管网抢修应急处置措施

(1)在接到供水管网报漏后,应根据指令立即通知供水管道所在区域维修所。该区域日常抢修负责人必须按照应急抢修各项要求,带领抢修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相应处置,并及时将现场情况反馈应急供水办公室。

(2)应急供水办公室接到现场情况反馈后,经判断应启动应急预案的,由领导小组组长下达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并立即召集相关领导、人员、车辆设备1小时内到达现场。

(3)到现场后,由安装部负责组织相关巡视人员,对主要管线设施进行排查、巡视,了解现场闸门的工作状态,摸清现场管道的材质及管道相应的情况,并绘制区域管网图,报应急供水办公室。

(4)由现场指挥员安排统计受到停水影响的区域、居民人数、学校、医院等在内的相应数据,并及时进行汇总填写,报应急供水办公室。

(5)在掌握现场实际情况后,由现场指挥组将停水方案报公司生产计划部审批同意执行后,由现场抢修组按议定方案实施停水,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停水,防止造成更大损失。

(6)由抢险救灾队按抢修方案实施抢修作业。

(7)抢修现场区域设置

由于抢修现场人员多,抢修车辆机械多,为避免造成场面过于混乱,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施工进度等不利因素,应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四个区域。安装部负责备足现场区域标识牌。

7.3.设立安全保障组,统一指挥,划定处置范围,设定明显标志、围挡,夜间设置红灯警示,围挡现场,疏散围观群众,与抢修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围挡内,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7.4.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员,随时查看地表活动、防止 发生塌方及人身伤害事故。

7.5.机械操作、电力设施等问题要有专人进行防护和指挥,防止再发各类安全事故。

7.6.所有抢修施工相关人员要身着统一服装,佩戴标志,安全帽、反光背心。

7.7.应急抢修人员要确保24小时可通话,不得无故关机。各负责人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接受应急调动指令。

7.8、应急供水物资储备与设施设备管理

(1)混凝剂随时储存量不少于2000kg,消毒剂随时储存量不少于500kg。

(2)应急抢险雨衣(裤)、水鞋、防毒口罩、防腐手套等防护用品20套;应急灯3套。

(3)机房的电机、水泵、配电设施,所有供水管道、闸阀以及净化水厂的加氯机、烘干箱、显微镜、浊度仪、电子天平、恒温培养箱等消毒化验设备必须定期进行保养和检修,确保设施设备、仪器随时完好。

7.9、责任与奖惩

(1)应急供水组织机构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24小时开启手机,确保通信畅通,以利出现突发事件后,及时取得联络,参与抢险救灾。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应急供水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调遣,紧密配合,全力搞好县城供水应急处理工作。

(3) 应急供水组织机构内的所有成员和公司全体工作人员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相关法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a.巡查发现对水源有可能造成污染或已经造成污染的人和事不及时阻止或上报的;

b.水质检测化验人员通过对水质检测化验发现水质不达标,而不及时向制水人员提出改进意见的;  

c.不严格按照水质检测化验人员提供的检测情况对水质进行消毒处理的;

d.水源已经发生污染,不及时上报或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导致严重后果的;

e.已发生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时通知未开机或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到现场参与抢险救灾的。

f.应急供水处理过程中,指挥人员拖延、推诿,致使事故扩大或者延误事故处理的。

七、保障措施

各乡镇要尽快成立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一)资金保障

区财政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财政根据实际拿出与区财政相应的配套资金,列入本乡镇年度财政预算。当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时,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本级政府,申请动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二)物资保障

消防、公安、交通部门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三)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各乡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从距离最近的水库调水。

(四)应急队伍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区应急指挥部组织消防、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医疗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指挥部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治安保障

当地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八、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和同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应向区指挥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区应急指挥部要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水利局及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区政府援助的,由水利局及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直到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区政府、镇政府,水利局对参加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 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警级别暂时规定

Ⅰ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

Ⅱ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

Ⅲ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至1万人饮水不安全;

Ⅳ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至0.5万人饮水不安全。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2020年11月11日

 

来源: 临川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