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0004/2020-25947
发文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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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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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写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止。如有疑问请与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川大道45号;邮编:344100;联系电话:0794-8423579;电子邮箱:lcqrsj@163.com)。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勤政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举措,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人社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公开栏及手机移动APP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进行了调整,以更好地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是深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按要求加强信息审核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政府信息公开任务。
三是加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加大就业、社保、劳动保障等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招生政策、人事招考、行政审批等信息。
四是规范各种公开渠道。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同时在确保不泄密的前提下,能公开的文件尽量公开,我们规定在文件制发之初就由办文股室确定文件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公开”,然后由办公室把关,从源头上保证文件的公开性和保密性。另外,通过畅通“12333”热线咨询、“江西人社一体化系统”平台、建设数字档案等多种方式,使群众能够通过不同途径及时、迅速地得到相关的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主动公开信息方面,以临川区政府网站建设为基础,采用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2019年,临川区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公开范围涉及概况信息、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重点领域、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内容。其中:“部门介绍”信息1条,占总体百分比为1.05%;“领导信息”信息1条,占总体百分比为1.05%;“工作动态”51条,占总体百分比为53.6%;“社会保险”信息2条,占总体百分比为2.1%;“权责清单”信息3条,占总体百分比为3.1%;“建议提案办理”信息3条,占总体百分比为3.1%;“三农信息”信息4条,占总体百分比为4.2%;“政策文件”信息8条,占总体百分比为8.4%;“解读材料”信息8条,占总体百分比为8.4%;“就业创业”信息3条,占总体百分比为3.1%;“考录招聘”信息2条,占总体百分比为2.1%。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临川区人社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19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临川区人社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并成立临川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杜健雄同志任组长,分管局办公室副局长刘志刚同志为副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在机构和人员上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政策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股室(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舆情工作机制,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2019年,临川区人社局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视频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我局网站对有变动的人社系统政策法规文件进行及时更新,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及时公开,监管与执法信息均通过局网站公告公示栏目进行公示,并与其他网站实现连接和信息大数据共享。针对公众关切的有关民生就业、人事招聘、养老政策等方面热点和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性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并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0794-8423579),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深化“放管服”,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便民服务质量。结合我局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给合“放管服”及“人社一体化建设”工作布置,进一步加大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力度,清理规范并公开了政府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共公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21项。
1.政府网站。根据要求,我局信息公开平台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流程等,重点公开了就业、招聘、养老保险等方面政策,民生工程、劳动监察等方面的信息和办事服务流程等信息。

2.新媒体平台。通过“临川社保”、“临川农保保”微信公众号及“江西人社”APP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报道人社系统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9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 | +1 |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2 | -21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4 | -1 | -- | |
行政强制 | 2 | 0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72万 | ||
三、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政务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
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三是个别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了也就完事了。
四是社会保险政策解读少。大部分社会保险政策文件转发自自治区人社厅、社保局,但对政策的解读不够。政务公开不及时不主动,或者一段时间内未公开任何信息,或者一天内公开多条信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时与区政务公开办加强联系,强化专职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落实责任,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二是严格规范程序。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我局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
三是扩大公众参与。积极推进通过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临川区人社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