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0021/2020-26003
发文机关: 司法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0-02-03
主题分类:
临川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临川区司法局编制,统计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临川区司法局;联系电话:8440399。
一、总体情况
根据《规定》要求,本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9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先后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成立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了《区司法局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组织编制了《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展开清理和界定。及时抓好公开平台、载体建设,相应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2 | 2 | 2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0 | 8 | 94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2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364006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三)不予公开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开展顺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现有的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和完善。
二是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识不够,力度不强。
改进措施:我局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力度,加强对《条例》的应用理解,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和创新精神,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更新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准确、及时。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提高。
临川区司法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