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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川区城市建成区丧葬陋俗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5-05 16:51

临府办字〔2020〕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临川区城市建成区丧葬陋俗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印发

临川区城市建成区丧葬陋俗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整治我区城市建成区丧葬陋俗,巩固殡葬改革工作成果,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城市建成区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府办电〔2019〕136号)、《中共临川区委办公室、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川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临办发〔2018〕32号)要求,结合我区“四城同创”城市品质提升工作需要,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整治全区城市建城区丧葬陋俗,实现街道、小巷、有物业管理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居民社区等公共场所无停放尸体、搭建灵棚现象,无吹奏鼓乐、噪音扰民现象,无沿街游丧、抛洒纸钱现象,无焚烧祭品现象,全面实行殡仪馆集中治丧。

二、规范行为

(一)严禁在街道、小巷、小区、居民社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堂、摆放花圈挽幛。

(二)严禁在家中(门院内)办丧高音播放或吹奏哀乐影响他人。

(三)严禁步行队伍游街送葬,抛撒纸钱。

(四)严禁送葬车辆沿途抛撒冥纸,乱扔出殡物品。

(五)对未享受国家丧葬抚恤政策的人员,实行遗体接运、火化、存放(3天)及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等免费服务,在殡仪馆一站式结算。市殡仪馆无偿提供家庭式小礼堂,时间为3天(无偿提供时间为文件下发之日起两年内),规范整个丧事活动办理不超过3天。

(六)开通从市城区到市殡仪馆的公交线路,方便丧户家属到殡仪馆集中治丧。市殡仪馆实行24小时服务,设立服务热线,及时安排遗体接运车辆接运遗体。

三、工作流程

(一)开展全面宣传。各街道(乡镇)要及时召开会议,广泛开展动员部署,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在各小区进出口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牌。在各单元入口张贴《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市建成区全面整治丧葬陋俗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用手机信息群发,做到每家每户宣传告知到位,同时,要负责召集召开本辖区内治丧乐队及相关服务公司和从业人员的会议,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等媒体部门要全方位持续做好宣传工作。

(二)集中专项整治(1月1日至1月31日)。在上顿渡城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项整治行动综合协调组,下设巡逻执法队。

1、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陈  涛   区民政局副局长

邓  军   临川公安分局副书记

何水高   区城管监察大队长

胡贵基   上顿渡镇人武部长

成员:胡淑华   交警直属二大队中队长

饶云芳   区房管局房管所所长

陈巍华   区市场监管局团委书记

谢时龙   区交通局干部

侯  建   临川电视台新闻部副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丧葬陋俗强制整改的指挥和调度。

2、巡逻执法队:由区城管局、区民政局、临川公安分局、交警直属二大队、区房管局和上顿渡镇各抽调二名工作人员组成,队长由区城管局指定一名副科级干部担任。其中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各安排一辆执法用车。

工作职责:对上顿渡城区丧葬陋俗开展常态化巡逻执法;对在公共场所搭设灵堂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由城管部门下达及时整改通知单,物业小区的由房管部门责成物业管理部门协同小区业主委员会劝阻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实行强制整改;对需强制整改的及时通知临川电视台进行曝光。

(三)落实属地责任(2020年2月1日之后)。按照属地管辖范围,丧葬陋俗整治工作由各街道、上顿渡镇、孝桥镇负责。各街道(乡镇)要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工作原则,及时出台本辖区“城市建成区全面整治丧葬陋俗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丧葬陋俗整治”执法队伍,全面负责本辖区丧葬陋俗整治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丧葬陋俗整治的主体责任,分别设立24小时市民举报热线电话。市主城区范围内的各街办、孝桥镇负责协调本辖区城管、房管、交警等部门开展丧葬陋俗整治工作;上顿渡镇负责协调区城管、房管、交警等部门开展上顿渡城区的丧葬陋俗整治工作。

(四)常态监督管理。市主城区范围内各街道、孝桥镇及上顿渡镇在开展集中整治之后要对本辖区范围丧葬陋俗整治工作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自2020年3月份后,如再出现丧葬陋俗现象,区政府将对各街道、上顿渡镇、孝桥镇进行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临川区城市建成区丧葬陋俗整治专项领导小组”,负责落实集中整治月期间上顿渡城区开展丧葬陋俗整治工作、及集中整治月结束后负责督促考核各街道(乡镇)开展丧葬陋俗整治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区城管局、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临川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及各街道、上顿渡镇、孝桥镇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分别由民政、城管、公安、交警、房管、交通、市场监管、宣传部、文明办、区移动公司、区电信公司、区联通公司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主要领导担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各街办、孝桥镇,上顿渡镇:落实街办(乡镇)主要领导负责制。街办主任、镇长作为整治丧葬陋俗工作第一责任人,辖区内出现丧葬陋俗,街办主任、镇长要亲自过问,分管副职及居委会主任要第一时间到场,做好丧属特别是丧属中的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的思想工作,劝阻无效时,及时上报市、区整治领导小组。承担集中整治月结束后本辖区丧葬陋俗常态化整治工作。

2、区民政局:牵头负责落实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沟通联络;负责宣传车辆《通告》宣传;负责宣传单(《通告》)的起草、印制及分发至各相关单位;负责协调市民政局落实市城管、房管、交警等部门参与丧葬陋俗整治工作,及落实市殡仪馆对到市殡仪馆集中治丧使用家庭式小礼堂三天全免费;对未享受国家丧葬抚恤政策的人员,实行遗体接运、火化、存放(3天)及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等的免费服务,负责协调市殡仪馆,落实各街道、孝桥镇及上顿渡镇在对丧葬陋俗强制整改时接运遗体车辆及时到位。

3、区城管局:牵头负责成立丧葬陋俗专项整治巡逻执法队及集中专项整治月各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巡逻执法队集中一个月在区城管局办公楼集中办公;集中整治结束后负责落实上顿渡城区丧葬陋俗整治活动执法工作,及市主城区城管执法移交临川区后的各街办、孝桥镇的丧葬陋俗整治执法工作。及时受理12319热线群众对公共场所办丧扰民的举报,并第一时间通知落实上顿渡镇“丧葬陋俗整治”执法部门及时赶到现场处理。

4、临川公安分局:负责落实各街道、孝桥镇及上顿渡镇公安派出所对不听劝阻,威胁、殴打工作人员,妨碍执法公务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严厉打击;配合城管部门在丧葬陋俗集中整治月期间开展巡逻执法工作,及集中整治后支持各街道、孝桥镇及上顿渡镇开展丧葬陋俗整治执法工作。

5、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及舆论引导,临川电视台、区融媒体中心定期免费报道、播报《通告》及工作动态,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6、区文明办:将城市建成区全面整治丧葬陋俗工作纳入各单位文明创建内容,落实对公职人员直属家属违规办丧取消其所在单位当年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7、区房管局:参与丧葬陋俗集中整治月的巡逻执法工作;负责督促住宅小区内的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各小区进出口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牌,各单元入口张贴《通告》等宣传工作;对在物管小区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停放尸体责令小区物管部门落实整改到位,在小区家中(门院内)办丧吹奏哀乐等扰民行为要及时责令小区物管部门劝阻并整改到位。

8、交警直属二大队:参与丧葬陋俗集中整治月的巡逻执法工作;负责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对出殡车辆堵塞、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等道路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9、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开展对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提供搭建灵棚的殡葬中介服务商家和个人进行整治,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取缔。

10、区交通局:积极争取并协调落实安排好公交车从上顿渡城区到市殡仪馆线路的开通运行。

11、区移动公司、区电信公司、区联通公司:负责免费做好上顿渡镇城区及其他乡镇丧葬陋俗整治《通告》手机信息群发工作。

(三)严格责任追究。将整治丧葬陋俗工作纳入“四城同创”城市品质提升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在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内广泛宣传,按照“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的工作原则,切实担起责任区范围内的责任。区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抓好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来源: 临川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