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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川区2020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8-10 09:17

临府办字〔2020〕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临川区2020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8月5日

临川区2020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抚州市2020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抚府办发〔2020〕3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一刀切”等突出问题,扎实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营造良好的亲清政商关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认真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江西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中法办发〔2020〕5号)指出的行政执法工作薄弱环节,从源头上规范整治涉及企业和群众各类行政执法行为,为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对照检查主要内容

(一)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重点查事前、事中、事后执法信息是否按要求全部公开;是否编制完善音像记录清单、是否按清单进行音像记录、是否完善文字记录、是否严格记录归档、是否配备齐全记录设备;重大执法决定是否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各行政机关的法制审核人员是否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是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二)使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方面。重点查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调整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无线下运行、无规避监管等现象发生;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日常巡查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为数据是否全部录入平台;随机抽查事项是否落实“一事项一计划”、是否形成抽查任务、是否及时录入检查结果。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方面。重点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是否依法、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报送审核材料是否完备;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是否落实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是否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按要求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四)执行“两法衔接”工作方面。重点查是否存在涉嫌犯罪案件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行为;是否存在干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行为。

(五)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方面。重点查行政处罚裁量权是否按规定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是否存在有错不纠、处罚不公、标准不一等现象。

(六)执法人员队伍管理方面。重点查是否存在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是否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现象;是否存在随意简化办事程序,是否存在随意决定处置方式,是否存在“以权代法”,是否存在罚款收缴未分离等现象。

(七)行政复议与应诉方面。重点查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是否存在不积极如期答辩或依法出庭应诉;是否存在不履行生效判决和落实司法建议等情况。

(八)重大行政决策方面。重点查重大行政决策是否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重大行政决策是否依法向公众公开并进行宣传解读;重大行政决策是否存在征求法律顾问意见走过场、走形式;是否存在法律顾问前期防范参与少,后期“救火”参与多等现象。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学习阶段(2020年8月5日—8月15日)

1.全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专项整治行动由区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2.各部门要开展好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切实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0年8月16日—8月31日)

各部门根据对照检查主要内容,结合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持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全面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深入调查研究。围绕对照检查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实际情况,找准查实问题及根源,为整改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2.广泛听取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听取各行各业及企业、群众的意见,对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要列出清单,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明确进度安排。

3.认真对照检查。针对发现的工作短板和问题,要深入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思路和办法措施。要将专项整治活动与“好人主义之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反思,进一步搅动思想,更新理念。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9月1日—9月20日)

1.开展案卷评查。各行政执法部门于9月10日前将2019年以来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目录清单报区司法局,区政府将适时组织案卷评查工作。

2.强化信息公开。各部门按照自查内容中要求需公示公开的执法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于9月15日前全部公示到位。

3.清理执法证件。结合司法部新一轮换证工作要求,对全区行政执法证进行全面清理,统一换发新证。各部门要提前做好摸排,做好换证准备。

4.落实备案管理。一是重大行政执法行为自作出之日起15日内报送备案。二是各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纸质版)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报送备案。三是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报送备案。2020年以来需备案未落实的区直部门于9月15日前报送备案,以后按规定报备。区级备案机关为区司法局。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9月21日—9月25日)

1.各部门自行采取抽查暗访、接受企业群众投诉举报、集中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效果。

2.各部门要对专项整治活动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自查整改工作情况于9月15日前报送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3.9月21日至9月25日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检查验收。对整体工作组织部署不力、落实情况不好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改不到位,群众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移交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整治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有效推动工作开展。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我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整治规范工作与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克服形式主义,真正把方案上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营造氛围,认真总结。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关于开展整治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全区整体水平的提升。积极推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针对性的在执法信息公开、政策法律解读、便民服务举措等方面提高宣传实效。让全区广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深刻理解和掌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意义和要求,让广大群众了解政府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决心和效果,增强配合行政执法的主动性。

各部门整治活动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中遇有问题时,请及时联系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区司法局204室)。联系人:张志强,电话:8469132,电子邮箱:qufazhiban@sina.com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5印发

来源: 临川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