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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临川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8-10 10:35

临府办字〔2020〕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办、区教体局、区发改委、临川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新旅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9〕16号)有关“各级建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和发展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临川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7月31日

临川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1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9〕16号〕和《江西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赣教办字〔2019〕9号)等文件精神,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规范我区校外线上、线下培训,按照省联席会议制度,现建立临川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出台规范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协调全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部署规范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重大活动和工作措施。

(二)统筹推进全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行动,打击全区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教育体育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川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广新旅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11家单位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补成员单位,或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列席。区教育体育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 区教育体育局、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川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广新旅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全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和专家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文件。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记录和印发。联席会议召开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会议、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组织联络员研究讨论拟提交联席会议商议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对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的会议纪要、通知、函告等,要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和分工,认真执行到位,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确保全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到位,实现规范有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五、成员单位职责

区教育体育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集中整治的组织协调。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及管理工作,受理投诉举报。牵头制定全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行动相关政策文件、工作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全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临川公安分局: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取证、执法查处。对利用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传播淫秽色情、网络赌博等违法有害信息以及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处置和打击,加强对校外培训平台的网络安全监管。

区民政局:对依法登记成立的非营利性培训机构,配合业务主管单位开展超业务范围活动、面向中小学生文化教育类培训业务进行综合治理,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

区财政局:会同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全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培训机构场所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

区应急管理局:监督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对培训机构场所负责人的应急知识、安全教育及技能培训,提高培训机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营业执照的注册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及企业信用等方面的监管。

区文广新旅局:配合做好IPTV、互联网电视等电视端违规校外线上培训应用的处置工作。同时,协助相关部门查处含淫秽色情和低俗等不良信息的校外线上培训活动及侵权盗版、非法出版行为。

区消防救援大队:向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资料,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印发

来源: 临川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