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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0026/2021-30981

    发文机关: 商务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1-01-20

    主题分类:

临川区商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0 15:02

根据《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临府办字〔2021〕1号)文件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落实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各项制度,整理发布政府信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稳步有序地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迅速成立商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了专职、兼职工作人员和联络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公开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区政府制定的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把政府公开信息内容列入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之中,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切实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进程,确保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完善。为进一步加快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编制工作,每月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及时发布和整理。对在编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学习,及时进一步规范做好编制工作。

(三)制定工作要点。制定了《区商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时督促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加强对政府公开工作的管理,深入推进重点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在工作过程中,结合实际不断促进、不断规范、突破难点。

(四)《条例》学习、宣传、培训情况。我局在积极参加市、区有关培训的同时,积极采取宣传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促进相关股室的政策学习和业务学习。同时,报刊和宣传标语、网络浮标等方式,广泛宣传施行《条例》的意义和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面,在全局营造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较好地宣传了我局工作动态,方便群众了解我局工作和职能,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没有发生泄密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2020年度主动公开信息7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涉及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8大类16个小类。

1、概况信息。介绍了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公开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机构职能、领导信息、领导讲话等。

2、法规文件。公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开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

3、发展规划。公开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4、工作动态。公开本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上级领导来我委进行视察活动以及民生工程最新动态等,公开了有关政府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公告公示及统计数据等。

5、人事信息。公开本部门干部人事任免情况、有关单位的考录招聘情况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奖励情况等。

6、财经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税收、金融、保险、政府投资项目和招商项目等相关文件。

7、行政执法。公开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执法动态信息。

8、公共服务。公开本部门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政府网站为主,政府公开栏、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公开方式为辅。2020年,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网站建设”、“政府公开”、“效能建设”充分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结合网站建设,进一步明确任务,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促进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二是结合政府公开建设,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制定学习规划,有重点、有侧重地加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三是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0

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落实审查、保密等相关制度,没有出现被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起诉等情况,营造了良好的服务型政府形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点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有待加强,公开的力度、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不够,存在拖拖拉拉的情况;三是公开的手段不多、方式方法不多。

2021年我局将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学深、学透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工作水平;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群众关切的商务领域信息公开范围,特别在政策解读方面,对涉及商务领域需要解读的实施方案、意见及其他政策法规,做到同步公布,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工作要求,及时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四是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五是加强局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发挥平台及时、便捷的特点,及时、快速公开我局工作情况,使信息公开更好地发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对政协临川区五届五次会议第134号提案《完善招商企业产业链》的建议进行了回复,戈志强委员满意。本年度临川区商务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临川区商务局

                                                                                                           2021年1月20日

 

来源: 临川区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