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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0017/2021-31063

    发文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1-01-21

    主题分类:

抚州市临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1 12:53

抚州市临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由临川区住建局编制而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通过临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临川住建”微信公众号、省公共资源平台、临川工作简讯、临川发布、魅力抚州、新法制报等区级及区级以上媒体公开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临川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川区行政中心广场西侧临川住建大楼,电话:0794-844799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省市区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由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明确职责,细化分工,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落到实处。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按照“谁报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各栏目责任分工由相关股室、单位负责采集、编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建立保密审核制度,信息发布前严格按要求逐级进行审核;建立政府信息发布自查制度,每周对各栏目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保障及时更新。

三是根据临川区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保质保量落实各项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较好地宣传了我局工作动态,方便群众了解工作和职能,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在各信息公开平台上没有发生泄密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7条:其中通过临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86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公开14条,“临川住建”微信公众号公开161条,省公共资源平台公开25条,临川工作简讯、临川发布、魅力抚州、新法制报、液化气服务平台等区级及区级以上媒体公开4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主要涉及概况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重点领域、财政信息、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年报等8大类。

1、概况信息。介绍了本单位的基本情况、机构职能、领导信息、领导讲话等。

2、政策法规。公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政策解读,公开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

3、规划计划。公开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4、工作动态。公开本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上级领导来我局进行视察活动以及住建领域的最新动态等,公开了有关政务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公告公示及统计数据等。

5、重点领域。公开本单位相关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执法动态信息等。

6、财经信息。公开本单位的财政预决算。

7、建议提案办理。公布本单位每年区人大、政协会议提案及建议办理情况。

8、信息公开年报。公开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年报。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4

0

 0

规范性文件

10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

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

 378%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

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96%

 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学习掌握不够;二是主动回应不足;三是动态类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2021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做好互动回应的同时,对涉及我局职责的社会热点类信息及时进行公布,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迈向更高一个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区住建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抚州市临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1日

 

 

来源: 临川区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