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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0004/2021-33766

    发文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1-01-27

    主题分类:

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2021-01-27 1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写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全文包括总体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止。如有疑问请与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抚州市临川区临川大道45号;邮编:344100;联系电话:0794-8423579;电子邮箱:lcqrsj@163.com)。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概述 

 2020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和业务发展要求,积极畅通公开渠道,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区人社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与监督。我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及时上报信息公开内容,由局办统一审核发布,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准确性与协调性。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考核,强化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制度的落实,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二是健全政务宣传工作制度。形成了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建立健全信息采写、收集、报送等管理制度。三是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加大就业、社保、劳动保障等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招生政策、人事招考、行政审批等信息。

(三)突出公开重点。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以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监察、人事招考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不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通过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经办流程、工作动态等,提高人民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切实增强了信息公开的实效。 

(四)严格监督检查。一是不断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制定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和服务承诺等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二是不断完善外部监督制度。通过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在显眼地方设立意见箱及主动深入各服务对象征求意见等形式,加大社会监督、群众监督。

二、基本情况 

(一)信息公开情况。在主动公开信息方面,2020年,临川区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公开范围涉及概况信息、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重点领域、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内容。其中:“部门介绍”信息1条,占总体百分比为1.04%“领导信息”信息2条,占总体百分比为2.08%“工作动态”78条,占总体百分比为81.3%“重点领域”信息10条,占总体百分比为10.4%“财政预算”信息2条,占总体百分比为2.08%“公共服务与民生信息”信息6条,占总体百分比为6.25%“建议提案办理”信息1条,占总体百分比为1.04%“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条,占总体百分比为1.04%“政策文件”信息4条,占总体百分比为4.16%“解读材料”信息4条,占总体百分比为4.16%“考录招聘”信息4条,占总体百分比为4.16%“行政权力信息”信息2条,占总体百分比为2.08% 

 

 

 (二)申请信息情况。2020年,临川区人社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20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信息工作情况临川区人社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并成立临川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杜健雄同志任组长,分管局办公室副局长刘志刚同志为副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在机构和人员上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政策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股室(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舆情工作机制,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信息平台情况。2020年,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视频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我局网站对有变动的人社系统政策法规文件进行及时更新,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及时公开,监管与执法信息均通过局网站公告公示栏目进行公示,并与其他网站实现连接和信息大数据共享。针对公众关切的有关民生就业、人事招聘、养老政策等方面热点和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性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并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0794-842357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0

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9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

0

8

行政强制

2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增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培训宣传,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

    二是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拓展公开载体的广度和深度,注重政务公开实效。

    三是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客观、真实,全面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7日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