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0003/2021-33866
发文机关: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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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区发改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川区发改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所编制,并根据《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临府办字〔2021〕1号)文件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五个部分组成。
总体情况
2020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落实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各项制度,整理发布政府信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稳步有序地推进我委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制定工作要点。利用公共资源配置平台,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管和信息公开。基本形成了规则统一、规范透明的制度框架体系,制定了《区发改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时督促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加强对政府公开工作的管理,深入推进重点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在工作过程中,结合实际不断促进、不断规范、突破难点。公开信息归类准确、更新及时、内容详实、数据准确。
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加强对信息公开的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发改委领导非常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布置,要求办公室和窗口前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通过调整充实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开展宣传培训,加强网站建设等工作举措,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宣传信息工作制度和网站管理工作规定。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办理程序,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股室和委属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提高各股室的工作责任心,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加快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编制工作,每月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及时发布和整理。对在编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学习,及时进一步规范做好编制工作。
《条例》学习、宣传、培训情况。我委在积极参加市、区有关培训的同时,积极采取宣传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促进相关股室的政策学习和业务学习。以政务公开栏、公共查阅点、相关会议、网站等有效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并在办公室设置信息公开受理点和查阅点,受理公民和单位信息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较好地宣传了我委工作动态,方便群众了解我局工作和职能,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没有发生泄密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委2020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4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涉及概况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重点领域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10大类。
1、概况信息。包括部门介绍;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政策法规。包括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规划计划。包括区政府相关的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和进展情况。
4、工作动态。包括本部门的重要会议信息、领导活动、政务信息、业务信息等。
5、人事信息。包括本部门领导干部任免、考录招聘、表彰和奖励情况。
6、财政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信息。
7、重点领域信息。包括行政权力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服务与民生信息,公共监管信息。
8、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9、建议提案办理。包括本部门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情况。
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等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政府网站为主,以政务公开栏、公共查阅点、相关会议、网站等有效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并在办公室设置信息公开受理点和查阅点,受理公民和单位信息查询。2020年,我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网站建设”、“政府公开”、“效能建设”充分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结合网站建设,进一步明确任务,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促进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二是结合政府公开建设,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制定学习规划,有重点、有侧重地加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三是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4 | 3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9 | 0 | 7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落实审查、保密等相关制度,没有出现被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起诉等情况,营造了良好的服务型政府形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三)不予公开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出了很多工作总结,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需求仍有差距;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和规范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网上公开信息还存在公开不及时、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分类不合理等现象;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和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在2021年里,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我委做出改进措施: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加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和整改工作,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二是搞好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临川区发改委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临川区发改委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