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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川区脱贫地区“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31 15:39

临府办发〔202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临川区脱贫地区“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11月8日

临川区脱贫地区“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科学谋划“十四五”期间乡村产业发展,统筹推动乡村振兴,进一步调优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产业振兴有效衔接,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如下规划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集中政策优势与资源优势,紧抓产业发展这个核心,重点构建蔬菜、西瓜、中药材特色产业发展3大种植业和生猪肉牛、水产两大养殖业为主的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体系,使之结构合理、效益显著、链条完整,逐步做大做强,为推动临川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产业支撑。

(二)总体目标

重点构建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力争到2025年,全区蔬菜、西瓜、中药材产业总面积发展到50万亩,生猪、肉牛和集约化养鱼产量达61180吨及12000吨以上,综合总产值达到67亿。产业形态由“规模化”向“专业化”转变,空间布局由“平面分布”向“集群发展”转变,产业发展由“单一化”向“全链条”转变,形成结构合理、效益显著、链条完整的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集群,做到区域特色优势更加凸显,农业产业体系更加完备,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扩宽,产业帮扶效应不断扩大。

二、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蔬菜产业提质增效

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区蔬菜面积稳定在18万亩(其中设施蔬菜面积2万亩),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实现蔬菜产量40万吨,综合产值16亿元以上,全区蔬菜种植年人均增收400元以上;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和项目招引力度,推动蔬菜全产业链集群发展。

区域布局:以罗针镇、上顿渡镇、连城乡、孝桥镇、温泉镇、河埠乡、云山镇为核心主产区,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发展种植,重点打造“华宸智慧蔬菜产业园”、“田园梦现代蔬菜加工产业园”两大蔬菜产业集群,形成基地化、集约化、标准化、智慧化的蔬菜全产业链发展格局。

(二)大力推进临川西瓜产业重振

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区西瓜面积稳定在10万亩,实现西瓜产量30万吨,总产值达6亿元以上;临川西瓜品种提纯复壮及良种繁育水平不断提高,种植技术、品牌包装和市场营销能力进一步增强,品牌知名度享誉全国。

区域布局:以鹏田乡、腾桥镇、东馆镇临川无籽西瓜传统产区为核心辐射周边地区,以上顿渡镇、连城乡、温泉镇、孝桥镇新兴设施栽培早熟麒麟西瓜为核心带动抚州主城区和上顿渡城区周边乡镇,重点打造鹏田乡、腾桥镇、东馆镇、河埠乡300亩以上集中连片种植示范基地20个;合理布局西瓜销售交易网点,建立临川西瓜交易中心,在现有销售网点的基础上,新增包装销售点8家;在种植规模较大的腾桥镇、上顿渡镇开辟临川西瓜集散市场,成立销售流通组织3-5家,逐步形成空间布局科学化、种产供销一体化的良好产业发展态势。

(三)大力推进中药材产业稳产提质

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区中药材面积稳定在22万亩,实现综合总产值20亿元以上;聚焦优势品种,大力推广规范化、标准化、生态化种植,在全区范围内重点打造500亩以上集中连片生产基地10个,200亩以上集中连片生产基地20个,成立专业种植合作社10家以上,建立种质资源和引种试验基地1-2个;做大做强荣山灯芯草交易市场和荣山灯芯草行业协会,壮大灯芯草营销经纪人队伍,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和项目招引力度,推动中药材全产业链集群发展。

区域布局:以嵩湖乡、荣山镇、河埠乡、青泥镇、高坪镇为重点产区,以金银花、黄栀子、灯芯草、瓜蒌、蔓荆子为优势特色品种,重点打造金银花、黄栀子、灯芯草、瓜蒌等道地药材种植区;依托银涛药业、苍源药业大力发展中药材加工生产和中药制剂;加强与省林业科学院科研合作,加大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基本形成生产、加工、科研、销售相对完备的中药材产业发展链条。

(四)大力推进生猪、肉牛养殖集约发展

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区生猪饲养量稳定在37万头,肉牛饲养量稳定3万头;产量超 61180 吨,实现生猪、肉牛和集约化产值20亿元以上;大力推广发展标准化、工厂化规模养殖,加大生猪、肉牛产业招引力度,积极培育生猪、肉牛产业龙头企业;加快推动生猪、肉牛全产业链发展,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培育新的农业产业增长点。

区域布局: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根据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合理优化生猪、肉牛产业生产布局,保障养殖用地,重点涵盖高坪镇、腾桥镇、云山镇、罗湖镇、龙溪镇、大岗镇、嵩湖乡、河埠乡、等部分可养区,努力打造生猪、肉牛带。

(五)大力推进特色水产养殖集约发展

发展目标到2025年,临川区特色水产养殖面积达15000亩,产值5亿元,主要养殖彭泽鱼、加州鲈,鲥鱼等名特优品种;推进鲥鱼生态养殖产业化,建设1个鲥鱼苗种繁育中心;建设3个10000平米以上工厂化养鱼基地;建设0.5万亩稻渔综合种养基地。招展养殖空间,助推农户增收。

区域布局根据临川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水产养殖“三区”划定,特色水产养殖优先发展金临渠灌区的孝桥镇、罗湖镇,唱凯,罗针镇,宜汇渠灌区的秋溪镇、连城乡、上顿渡镇,跃进水库灌区的腾桥镇,红旗水库灌区的高坪镇等乡镇;鲥鱼苗种繁育中心设在跃进水库;稻渔综合种养基地以罗针、孝桥、上顿渡、秋溪、东馆、桐源等乡镇为主。

三、奖补政策

(一)奖补对象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临川区脱贫地区范围内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的大前提下发展经营特色产业的各类涉农公司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养植户,重点支持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品牌创建和创新示范,完善提升公共基础设施配套。

(二)资金保障来源

设立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金,区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支持特色产业发展。

(三)奖补标准原则

奖补政策按照“一次性、不重复、总额封顶”的原则执行奖补兑现。

一次性,即所有奖补政策均为一次性奖补,不重复享受,且同一特色产业基地最多享受3项奖励政策。

不重复,即同一项目内容,中央、省、市、区四级政策中同级不重复享受。

总额封顶,每个种植业、养殖业设定限额,若超出设定限额在总额(1000万)内调剂,若全部奖补超出总额(1000万)则按百分比缩减奖补金额。另奖补个体总额封顶,一则种植业:蔬菜、西瓜、中药材产业集中连片在50-100亩以内的,奖补总资金不超过15万元;100-300亩以内的,不超过40万元;300-500亩以内的,不超过60万元;500-1000亩以内的,不超过80万元;1000亩以上的,不超过100万元;二则生猪、肉牛养殖业:牛存栏规模在50头以上的,每个场给予不超过10万元予以补助;生猪存栏规模200头以上的,按每个场不超过10万元予以补助。三则水产养殖业:1、工厂化渔业基地建设:支持当年开工建设的池塘工厂化设施渔业、循环水(水槽、集装箱)养殖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每个养殖设施单元(钢棚、水池、水槽、集装箱)补助5万元。2、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支持新建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项目,每亩新建稻渔综合种养基地补助1000元。

1.特色产业奖补细则:

(1)蔬菜产业。设定奖补总额200万元,具体奖补标准如下:

①种植补贴:对新增集中连片种植蔬菜50亩以上的种植户,采取先建后奖的方式,进行一次性种植补贴,按200元/亩的标准进行据实奖补。

②设施补贴:对新建集中连片50亩以上钢架大棚(标准为:跨度在8米以上,棚体高度不低于3.5米,肩高不低于1.8米),根据投资总额的30%标准予以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在钢架大棚的种植户,同时可享受设施和种植补贴。

(2)西瓜产业。设定奖补总额200万元,具体奖补标准如下:

①对集中连片种植西瓜面积达50亩以上且新搭建钢架大棚的,根据钢架大棚实际使用面积,根据投资总额的30%标准予以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

②对在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达300亩以上西瓜基地新修建排水沟、机耕道、绿色防控等基础设施的,根据投资总额的30%标准予以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中药材产业。设定奖补总额200万元,具体奖补标准如下:

①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达50亩以上的,一年生中药材每年按100元/亩标准予以奖补,多年生中药材按200元/亩标准予以奖补(分两年执行)。

②对100亩以上中药材基地为提高抗旱能力需打机井、装喷滴灌的进行奖补,按每口机井费用的50%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2万元,喷滴灌设施按每亩300元予以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

③对100亩以上中药材基地新建排水沟、机耕道、绿色防控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按投资总额的30%标准予以一次性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

(4)生猪、肉牛产业。设定奖补金额200万元,具体奖补标准如下:

规模以上生猪养殖场(生猪栏规模200头以上)规模以上牛养殖场(牛存栏规模50头以上),配套完善粪污处理等环保设施的,待正式投入生产后,根据环保设施实际建设金额,按30%标准给予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30万元。

(5)水产产业。设定奖补金额150万元,具体奖补标准如下:

①特色水产品基地建设

支持当年开工的设施渔业、循环水(水槽、集装箱)养殖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对水产集约化养殖基地新增养殖设备和新建厂房实行奖补,根据新增集约化养殖设备和新建养殖厂房实际投资额30%进行奖补,享受了市级奖补的,区级进行补差奖补,每个经济实体最高不超过50万元。

②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

支持新建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稻渔综合种养基地,每亩补助1000元。

2.农业品牌创建奖补。设定奖补金额50万元,具体奖补标准如下:

(1)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以上示范(优秀)社、省级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1万元、1万元资金奖补。

(2)对首次认证为有机、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分别按省级上年度奖励标准予以奖补。

(3)对新增一个SC认证的奖励1万元。

(4)对新增一个国家地理认证商标的奖励3万元。

(5)农业技术培训、示范推广项目补助在蔬菜、西瓜、中药材、生猪肉牛、水产每个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补助资金10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局用于组织实施产业的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宣传等。

(四)奖补流程

1.项目申报。特色产业奖补细则所涉及的奖补由产业基地经营主体向所在村委会申报项目,经村委会核实汇总并在村委公示栏公示7天后,公示无异议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报材料。涉及农业品牌创建、农业技术培训、示范推广3项奖补由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站室提出项目申请。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申报。

2.验收项目。各乡镇人民政府是项目验收的责任主体,项目申报均由乡镇组织或聘请第三方对申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后公示7天。农业品牌创建、农业技术培训、示范推广3项奖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在当年9月底前将验收结果报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3.抽查复核。当年10月底之前,由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织农业、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通过验收的项目进行抽查复核。复核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奖励意见,并提交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4.结果公示。对审定的最终结果区、乡两级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5.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区财政局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五)注意事项

1.该奖补政策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0日。

2.除上述特色产业之外,其他产业符合中央、省、市奖补政策要求的,则按照上级文件执行,上述特色产业之外产业不适用该方案。

3.具体项目设施建设由乡镇和产业基地经营主体根据相关规划设计,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和施工。除抗洪救灾、紧急避险等情况之外,原则上不允许项目未入库申请奖补。

4.以下情况不给予奖补:产业因管理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成活率低于70%的、放弃管理的,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政策条件的情形。

5.针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除追回补助资金、五年内不得申请享受国家、地方政府财政补助政策外,另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具体主体的法律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同志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临川区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区农业农村、财政、审计部门,各乡(镇)要健全完善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切实解决好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需要区级层面协调解决的,要及时向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领导小组提交反馈,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要加大对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投入,建立政府引导、生产主体自筹、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用好中央和省级农业专项资金,统筹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工商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发扬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格局。

(三)强化技术支撑。各地要专业技术体系的力量,加大科研攻关,突破制约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格局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提升生产水平。加强基层农业科研推广队伍建设,强化技术服务指导,开展现场业务对接,及时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打通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

(四)强化宣传引导。强化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格局工作舆论环境营造,充分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介和抖音、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等新媒体,多角度、多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形成良好发展氛围。

(五)强化考核检查。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格局工作纳入乡镇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作为乡镇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落实政策积极主动、工作成效明显的,在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区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日常督促调度,对工作进展较慢的,视情约谈、定期通报。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印发

来源: 临川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