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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0012/2021-33894

    发文机关: 供销社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1-02-01

    主题分类:

抚州市临川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01 15:29
  1. 总体情况

抚州市临川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我社)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各级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按照依法公开、规范严谨、务实高效的基本原则,围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及供销社其他各项工作职能,及时有效公开了我社应该向社会公开的各项工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由党委书记、主任徐光华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实行专人负责制,全力推进我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工作制度

依据《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社及时修改并完善了《临川区供销社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社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等内容,制定了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我社按时通过临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相关信息,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和便民信息,有力促进了我社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工作督查

我社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强化督促检查, 进一步规范流程,严肃纪律,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和连续性。切实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社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通过临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共计103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

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

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社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先进单位和公众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主动性还不够强,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除了一部分是单位工作动态和相关政策解读外,其他多是全省供销系统工作动态及全区相关政策的文字信息。2021年,我社将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紧扣部门职责,增强对涉及供销社工作的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解读的信息公开数量,加大对单位出台文件、工作动态的公开力度,及时通报重大事件动态和应对措施,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素养。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内容审核和公开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临川区供销社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临川区供销社

2021年1月18日

来源: 抚州市临川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