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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川区2021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26 12:05

临府办字〔2021〕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临川区2021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4月26日

临川区2021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是国家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征程的启程之年,是进入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开局之年,农民教育培训事关乡村振兴大局,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21〕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临川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高素质农民为目标,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为核心,以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行动为抓手,坚持聚焦产业、分级负责、分类培养、精准务实、开拓创新原则,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实现临川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年培训农民不少于200人(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培训参评率和满意度不低于85%。招录“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员(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加强乡村大学创新创业协会建设,重点培育示范性协会。创新培训高素质农民体制机制,探索形成具有临川特色的培育高素质农民模式。

三、实施步骤

切实提高教育培训内容的针对性、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培育结果的有效性,紧贴产业人才需求实施培训,加快培育一批农业农村发展所缺的高素质农民。

(一)做好需求调研。采取座谈、走访和信息化手段深入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并运用好调研成果开展农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择优确定机构。统筹用好具有办学、培训资质或农业技术推广职能等行业、社会培训机构资源,优先挑选基础条件好、具有承办经历、3年内无不良记录的机构承担培训任务。采取指定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会议决定、公示公告和签订协议(合同)等规定程序,公正公开公平选拔培训承办机构。2021年临川区级农民培训机构已确认为抚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三)选准参训人员。临川区农民教育培训采用分批方式进行,今年农民教育培训参训人员由各乡镇选认50名经营管理型、100名专业生产型、50名技能服务型为区级培训对象,40名为市级培训对象(具体见附件6)。同一培训对象一年内只能参加一次培训,两年内不可重复参加同一层级同一类型培训。

(四)精准实施培训。加强培训班次分类管理,组织指导承办机构高质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培训任务。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特色,分为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3种类型,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等行动。选择2-3项主导特色产业集中开展全产业链培训。落实“一班一案”要求,保障培训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精准设置培训模块内容,灵活运用课堂、现场和线上等教学形式,足额保证课时要求(培训模块和课时要求详见附件5)。施行主管部门负责人为农民上第一课和学员评学评价制度。

(五)做好跟踪服务。鼓励根据农业产业生产周期开展跟踪服务。运用好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线上答疑解惑,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引导成立乡村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社会服务组织或产业联盟,组织开展产销对接、跨地域交流合作等活动,不断巩固和提升培训质量效益。

四、抓好职业教育,纵深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依据《关于纵深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实施意见》,持续有力推进“工程”发展升级。

(一)做好招生推荐。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组织现职农村“两委”班子成员、赣鄱乡村好青年和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或“工程”大专生毕业学员等符合报名条件对象,报名参加学历教育。

(二)提升培养水平。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顺应农业职业教育改革新趋势,促进培养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增强实训效果、提高师资水平,建设一批特色品牌专业、线上线下精品课程、实践性教学基地、“实战型”师资队伍,培养一批复合型、创新创业型、实用技能型高素质农民。

(三)注重协会建设。引导乡村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把扶持优秀学员成长成才列入重点工作,将现有政策向“工程”学员创新创业延伸覆盖。积极为本地协会提供必要的场所保障,在项目资金、技术支持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把协会打造成为农业农村人才集聚的新高地。深入挖掘宣传双创示范典型,组织开展双创骨干培训交流,探索总结双创经验案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五、资金安排及管理

根据抚财农指〔2021〕9号文件,临川区培训资金由上级财政已下达至区财政。资金使用采取预拨制和报账制相结合方式,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到培训机构,提高资金使用实效。农民培训补助标准:经营管理型3500元/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1000元/人。加强资金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培训资金,严禁以现金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农民教育培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民培训是培育高素质农民的重要手段,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监督考核等运行机制,保障培训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合力推进农民培训工作。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制度,落实区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本级开展的培训班讲授第一课。

(二)强化督导考核。农民教育培训是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对区委、区政府的考核中的农民教育培训指标任务。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按任务表由乡镇负责农业农村工作的科级干部带选派学员参加培训。各乡镇必须配合培训机构完成学员培训系统的录入、线上考评等工作。如因乡镇培训学员不配合培训机构进行系统录入等工作而没完成培训任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具体培训时间区农业农村局将另行通知;加强信息化管理,以区为单位,以培训班为单元,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系统,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追溯。加强培训进度调度和督导,实行随机抽查制度。

(三)健全教育培训体系。统筹各类农民教育培训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培训的积极性,加快构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充分依托农广校、农业科研院所、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业职业院校等优势资源开展农民培训。鼓励培训机构与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示范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等合作共建实训基地。

(四)落实防疫要求。严格按照新冠肺炎防控要求,落实区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项防疫措施,参加培训人员应在14日内未到过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切实保护工作人员和学员的生命安全。

(五)加大总结宣传。及时总结经验作法和培训模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呈现工作效果,宣传好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一二三产业融合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学员典型事例,积极营造农民成长、成才、成就的良好氛围。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印发


附件1

2021年临川区农民教育培训任务表

项目县(公章):                                【】日期:

序号

项目县

培育机构

培育机构信息

培育类型

任务数(人)

任务说明

1

临川区

1

名称:抚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地址:抚州市东临新区湖南乡鹏溪法人代表:孙刚联系电话:07948573671

经营管理型

50


专业生产型

100


技能服务型

50


2

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3

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4

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5

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2


6

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





……





……





附件2

农民教育培训教学实施计划表

培训机构:                                       【】第      期

时间安排

培训专业或工种


培训起止时间、天数


班级人数


理论或实践教学内容

任课教师














































此表报当地县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附件3

农民培训具体要求


精准培训

要求


对象条件

年满16周岁(农业经理人培训对象应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产品加工的农民和返乡入乡创业者,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益农信息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的创办领办者、经营者、骨干及其雇员;小农户和贫困户;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等。


师资条件

理论教师应当为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的正规院校教师。技术讲师可为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政策讲师应当为熟悉“三农”情况、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实践讲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创业导师应当具有创业成功或指导创业成功经验。


培训形式

培训班可以采用团队建设、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可组织学员到基地实训实习、参观考察、现场指导交流。线上学习可通过“云上智农”APP、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在线学习平台等开展网络直播、课件学习、在线练习、线上辅助等。鼓励各地因时因地因人创新教学方法,优化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果。


发放教材

经营管理型培训班每个学员发放不少于5本,其中农业农村部推荐教材不少于3本。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班每个学员发放不少于3本,其中农业农村部推荐教材不少于1本。


信息录入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信息管理员负责录入培训机构,分配机构登入账号和密码,对新申请入库或进行更新的基地和师资进行审核,清理未承担过培训任务的机构、基地和师资。培训机构用户必须100%完成学员信息、培训过程信息、考核信息等入库,指导学员完成满意度评价操作。


档案管理

整理培训方案、学员信息、培训过程材料(签到表、照片等)、教材、考核结果、证书颁发和其他相关培训信息分班建立培训档案,对参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产业扶贫带头人分别建档。


考核鉴定

培训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对学员进行考评。对考评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组织学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可用鉴定成绩作为学员考评成绩。


附件4:


临川区农民教育培训台账

培育机构:(盖章)建账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从事产业/岗位

培育类型

培育天数

联系电话

签名

1












2












3












4












5












6












7












8












说明:1.培育类型:指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或技能服务型。2.从事产业/岗位:经营管理型农民填写从事的具体产业如水稻、蔬菜、茶叶等,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职业农民填写具体从事的岗位,如机防手、村级动物防疫员等。3.台账后按序号附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5:

农民培训模块和课时分配要求

培训类型

培训行动

总课时

课程所占课时比例

说明

综合素养

专业能力

能力拓展

实习实训(现场教学)

线上学习

经营管理型

农业经理人

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

160

10%

80%

10%

≥总课时的1/8

≥总课时的1/10

40分钟/课时,一天不超过12课时。单个培训班人数县级不超过50人,市级不超过100人。

其它

120

20%

60%

20%

≥总课时的1/3

专业生产型

40

10%

80%

10%

≥总课时的2/3

/

技能服务型

40

10%

80%

10%

≥总课时的2/3

/

附件6:

2021年临川区农民教育培训选派任务表

乡镇

经营管理型

专业生产型

技能服务型

市级农民培训

荣山镇


10



唱凯镇


10



罗针镇

10




罗湖镇

10




云山镇

10




上顿渡镇


10



连城乡


10



秋溪镇


10



展坪镇


10



大岗镇

10




桐源乡


10



温泉镇


10



高坪镇

10




腾桥镇


10



鹏田乡



10


东馆镇



10


嵩湖乡



10


龙溪镇



10


河埠乡



10


孝桥镇


10



抚北镇




10

青泥镇




10

茅排乡




10

文昌街办




10

合计

50

100

50

40

来源: 临川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