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川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农民建房用地的批复
临府字〔2021〕22号
临川自然资源分局:
报来《关于临川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农民建房用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唱凯镇白水村、唱凯村、低州村、东湖村、观前村、江山村、灵山村、上游村、石溪村、游鹤村,大岗镇乔山村、西田村,高坪镇城头村、戴家村、东源村、荷垅村、贺坊村、老基村、塘头村、梧溪村、新坪村、阳城村,河埠乡斯和村,连城乡大桥村、大升村、后坊村、黄湾村、金房村、连城村、下城村、下舍村,罗湖镇丁村村、华溪村、科溪村、龙岗村、宋家村、沿岗村、永丰村、樟溪村,青泥镇红官村、黄道村、岭下村、石街村、水西村、吴家村、肖家村、许坊村,秋溪镇博溪村、洪坊村、李家村、上阳村、吴家店村,上顿渡镇安泽居委会、仓下村、城东居委会、东殿村、东梁村、笠上村、林源村、山头村、石鼓村、西邓村、尧家村、章舍居委会、周家村,嵩湖乡加升村,腾桥镇邓坊村、饶家村、腾桥村,桐源乡池溪村、黄源村、青坑村、桐源村、郑坊村,温泉镇桐山村,云山镇甘陂村、龚何村、韩梅村、梅坊村、欧湖村、石洋村、肖坊村、鄢坊村、杨泗村、洋坊村、云山村、圳上村、周坊村,展坪镇茶山村、马家村、南塘村、山下村、下余村、展坪村、占坊村、祝岗村集体土地7.00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其中农用地6.983公顷(含耕地3.8874公顷)、未利用地0.024公顷。
二、以上共计批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7.007公顷,按呈报的土地用途用于农民建房项目。
三、各有关乡镇要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集约节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
2021年5月10日
抄送:唱凯镇,大岗镇,高坪镇,河埠乡,连城乡,罗湖镇,青泥镇,秋溪镇,上顿渡镇,嵩湖乡,腾桥镇,桐源乡,温泉镇,云山镇,展坪镇。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