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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0006/2022-31189

    发文机关: 统计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2-01-13

    主题分类:

抚州市临川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3 09: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和区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我信息工作的基本制度,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请与抚州市临川区统计局联系(地址:临川区政府行政中心四楼,邮编:344000,联系电话:0794-8469439,电子邮箱:yh1396033395163.com)。现将本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重要讲话,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统计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信息分析服务,圆满完成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任务,主动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推动统计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主要表现在: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由办公室、综合股牵头,各相关科室、专业人员协同落实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明确职责,细化分工,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落到实处

(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制度。组织学习《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提高信息员对信息公开的主体、原则、范围和内容的了解;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意义,提升了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信息员做到每日关注网上咨询,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并给予及时答复和处理;加强保密审查,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责任人与工作分工。科学制定信息公开发布流程,从专业人员编制、业务主管把关、主要领导批准直至发布,各个环节抓规范,保质量。所公开发布的本单位政府信息内容、数据均准确无误,未出现因本单位政府信息未公开或者公开不当而被群众投诉的事情。

(三)认真规范信息公开

根据政府的要求,按照《条例》规定、《信息公开程序》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及时公开发布有关信息。结合统计部门职能,重点公开面向广大统计工作者与受调查对象的统计法规制度和统计工作事务,临川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资料包括统计公报、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以及依申请需向当事人提供合法需要的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等。

(四)加强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

2021年我局通过多种途径加强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一是采用临川区统计政务网、临川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报刊媒体公开统计信息;二是通过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广场摆放宣传台,现场答疑解惑进行宣传;三是借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之机,以发放宣传单、告知书、图解漫画等进行解读使人民群众更多的了解到统计相关信息不断扩大对统计事业发展相关情况的知晓面。本着提高政府统计的公信力和统计数据的共享度,围绕我区经济运行监控预警和经济社会重点问题的跟踪和分析,坚持做到月有报告,季有通报,年有公报,力求全面分析与通报阶段性经济运行情况,竭力促进公布的统计数据更加全面、详实,更加贴近使用者的需求。优化统计数据资料动态管理,推动建立部门统计调查信息交流平台,逐步促进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较好地宣传了我局工作动态,方便群众了解我工作和职能,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没有发生泄密情况。截至202112月31日,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其中政务动态信息37,统计数据类信息19, 政策法规类信息4,资金信息类信息4,双随机执法类信息7,政策解读27条,其他类信息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落实审查、保密等相关制度,没有出现被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起诉等情况,营造了良好的服务型政府形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全面。

2、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

3、现有信息公开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需求,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查缺补漏,编制更加规范的公开目录,同时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

2、注重政务公开时效性,加大公开力度。主动收集公开信息,及时跟进公开程序,进一步增强公开透明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3、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督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稳步推进。加强网站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平台,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4、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深化统计数据公开,不断丰富信息发布内容,提升数据解读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强化统计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不断加大统计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确保高质量完成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我局未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2、2021年我局未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来源: 临川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