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年报 > 2021 > 区政府部门
  • 索 引 号:LC0016/2022-42356

    发文机关: 自然资源临川分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2-01-17

    主题分类:

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7 09:21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临川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临川自然资源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临川自然资源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顿渡镇行政中心东侧 自然资源大楼;邮编:344100;联系电话:0794-8260231;电子邮箱:lcgtzy8260231@163.com)。现将本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自然资源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拓展公开渠道,围绕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心,全面、及时、准确将自然资源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公告公示等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步入常态化、规范性和制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临川区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突出组织领导、制度体系、平台建设、依法行政,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依法、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工作主要围绕几个方面开展:

(二)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分局立即组织修订发布了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新条例完善修改了相关工作规范,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分管领导及各股室、各下属单位的工作责任,同时对局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及台账式管理,针对公告中出现的涉及个人身份信息的予以加密处理,在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的前提下,进一步确保公民的个人隐私不受侵犯;

(三)认真履职,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与时俱进。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建设力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角工作制、一次性告知制和失职追究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保障机制,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妥善制定重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三是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审查后,确定可以公开的予以公开,不能确定的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部门审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概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部门介绍1条,领导信息1条,机构职能1条,政策法规8条,政策解读2条,规划计划4条,工作动态187条,财政资金信息1条,重大建设项目2条,征地信息2条,用地信息2条,矿业权出让1条,突发公共事件1条,“双随机、一公开”3条,财政信息2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通过市政府信息网站、市自然资源局网站、省自然资源厅网站进行公布外、还通过在局大楼电子显示屏、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今年共受理13件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按照条例要求进行了妥善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进行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2.30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0000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100001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10000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组织建设仍需加改进。我局缺乏信息化专业人员,也没有聘请相关技术单位,且法律、互联网及相关业务领域专业人员配备不足,导致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时性还存在较大改善空间;二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三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四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新媒体公开形式重视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二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强化干部职工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切实提高其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细化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拓宽公开范围。将信息公开范围由办事服务事项内容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政策文件公开,逐步过渡到自然资源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领域公开;四是要进一步提高该项工作重要性认识、强化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担当,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1年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件,涉及寺庙能否办理不动产证、增加秋溪镇建设用地指标、解决腾桥镇小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困难情况。我局及时进行了回复,代表委员表示满意。我局2021年收到政府依申请公开申请13件,办理过程中没有进行收费。本年度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费。

 

2022年1月17日

 

来源: 自然资源临川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