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0001/2022-42600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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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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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川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乡镇(场、街道)及区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于2月20日前,通过临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xlc.gov.cn)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或建议,可与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取得联系(地址:临川区行政中心,邮编:344001,电话:0794-846988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临川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功能性导向,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力深化“五型”政府建设,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一)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重点围绕规划、市场监管、执法领域、生态环境、财政和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发布信息,做好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和及时回复网民留言。同时加强网上便民服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线上与线下融合,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正式运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不断深化。2021年,临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11条,其中临川区政府网站栏目信息2565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9646条。“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61条。编制政府公报5期。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按照《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件流程和答复文本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章依申请公开有关要求,不能依照要求答复的向申请人明示救济途径。2021年,临川区收到依申请公开83件,其中网站申请68件,邮寄申请11件,当面申请4件;2020年结转1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答复上年度结转1件和当年申请80件,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021年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区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1件。区政府及部门、乡镇(场、街道)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应诉案件4件。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政策解读专员制度、社会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试行)、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6个。各责任单位按照《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府办发〔2019〕3号),承担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信息内容保障及网上服务事项办理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压实政务公开各方主体责任,强化人员配备和业务培训,促进政府信息规范公开、规范管理。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区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正式运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稳步推进。
(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2018年参加了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成网站数据迁移和集约化建设,全新改版了区政府网站,页面设计、栏目设置全面优化,服务内容更加完善,平台功能和安全保障全面提升。2020年12月网站完成IPv6改造。2021年,根据《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进一步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重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清理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63个,现有运行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6个,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我区临川发布APP设立了乡镇频道,全区29个乡镇(场、街道)有单独的子栏目。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场、街道)借助微信工作群——融媒体供稿群进行供稿。临川发布APP依托江西日报赣鄱云技术,对上报文章进行三审三校采用。
(五)加强监督保障。完善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加强网站日常监管,将政府网站和政府政务新媒体纳入国家、省、市监测平台,经常性地开展自查自纠,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政务公开测评和业务指导,及时整改反馈和发现的问题,通报评估和整改情况,对薄弱单位一对一指导。加强社会监督,制定了《2021年度临川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通过单位自查、网上核查与实地检查、专项评估、社会评议、区政府办公室综合评估的方式对各区政府各部门、乡镇(场、街道)开展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从政务公开领域从业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10名政务公开监督员,对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公开目录、公开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程序等7个方面进行社会评议。2021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实行“周巡查、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权重占5%,有力保障了政府网站健康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工作要求制定政务公开考核方案,纳入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以考核促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5 | 3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375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16 | ||
行政强制 | 1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792.74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9 | 0 | 4 | 0 | 0 | 0 | 8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7 | 0 | 2 | 0 | 0 | 0 | 3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2 | 0 | 0 | 0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9 | 0 | 0 | 0 | 0 | 0 | 9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77 | 0 | 4 | 0 | 0 | 0 | 8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2 | 0 | 0 | 3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深度不够、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全面,标准化规范化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才队伍还不够强,人员配置较少,队伍整体水平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可读性、趣味性不强,政策解读形式的多样化、新颖性需要继续丰富。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们将对标先进地区,提升工作标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实效;聚焦企业、群众热点难点堵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解读,从形式到内容进行创新,促进政策落地见效,增强群众获得感;积极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推动政务公开向村(区)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切实提升临川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区收到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5件和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17件,交办区人大代表建议98件、政协委员提案124件,均已圆满完成办理,按时办复率、与代表见面率、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
2021年,我区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4件(含上年度结转1件),在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没有出现违规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