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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川区2022年农村供水提质增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先行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1-08 18:08

临府办字〔2022〕133号

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川区2022年农村供水提质增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先行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现将《临川区2022年农村供水提质增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先行县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0月24日

临川区2022年农村供水提质增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先行县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22〕10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临川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供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促进我区城乡供水融合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依据《江西省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先行县建设行动方案》(赣水农水字〔2022〕3号)和《2022年抚州市农村供水提质增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先行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抚水供水〔2022〕1号)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认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全省深化改革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推进大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动力,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锚定“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引领区、全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业核心区、全市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全省传统文化和现代教育模范区”发展定位,以城乡供水一体化先行县为契机,着力构建从源头到龙头的城乡供水工程体系、规范化管理体系、统一化服务体系,健全工程长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以实现“全员全域全覆盖”的供水保障为目标,持续提高城乡供水服务水平,提升农村居民生活品质,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建管养一体”的要求,通过农村供水提质增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先行县建设,完善管理责任体系,基本建成工程体系,健全长效管护体系。到2022年底,我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7.5%,规模化工程供水率达到87%以上;千吨万人工程净化设备和消毒设备配备自动化系统配套比例达到80%;水源保护区划定比例达到90%;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构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和管理先行县临川模式,在全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上走在前、树标杆,做到“五个勇争先”,实现“五个作示范”。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强化领导、主动担责、明确部门职责,及时沟通协调、共享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推进机制。组建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先行县建设推进专班,组织编制工作方案,落实经费保障,加强乡镇、村供水队伍建设,建立事情有人做,责任有人负,工作有对接,经费有保障,队伍有力量的工作保障机制。

(二)完善提升工程体系。优先发展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和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重点完成日供水1万吨的东馆水厂年度建设任务。鼓励农村居民使用自来水,进一步提升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的比例,对偏远无法连片供水地区,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供水工程,实施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补齐净水、消毒等设施设备,确保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三)健全长效运行管护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实施主体签订统一管护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范围、相关主体责任、维养费用)。实现实施主体管护服务覆盖全部农村饮水工程,实行统一运行管理标准,统一专业化管护,做到“有人管、有钱管、管的好、可持续”。实施主体要建立健全维修养护制度,配备齐全维修养护工具,组建好专业化的维修养护服务队伍,全面提升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效率,创新长效运管模式。

(四)强化监督管理体系。强化水质监测工作,加强水源保护。卫健部门的水质监测要覆盖辖区所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工程每年不少于4次,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每年不少于1次;卫健部门每年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农村供水工程卫生监督。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巡查和管护,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饮用水水源保护现场检查和联合执法,积极引导将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逐步完成所有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取水口封闭管理。落实农村供水服务承诺制,畅通农村饮水安全监督举报渠道,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做到农村供水安全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五)构建信息化管理体系。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的要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建立区级农村供水管理信息化平台,实施供水全面感知、实时传输、数据分析和智慧应用系统建设,逐步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水量、水质、水压等关键参数在线监测、主要制水环节自动控制和供水管护全过程监管,逐步实现农村供水工程信息和管理服务的智能化、信息化。

四、实施步骤

(一)申报准备阶段。(2022年4月1日至7月30日)落实有承担先行县建设任务相适应的专业实施主体。对全区农村供水工程进行“一厂一策”摸底调查,以行政村为基础单元,逐村逐组逐户逐工程,摸清村、水厂工程及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类建立村、厂情清单,以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明确2022年重点项目建设方案和目标任务,完成方案编制并报市局审批。组建城乡供水一体化先行县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年度农村供水提质增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先行县建设实施方案并审查批复。

(二)建设实施阶段。(2022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成立临川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先行县建设项目部,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岗位人员职责,制定“岗位-职责-人员”对应表。按照“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及“一厂一策”年度任务,多渠道筹集资金,落实各项建设保障措施,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坚持政府主导,本年度先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次及以上城乡供水一体化相关会议,城乡供水一体化先行县建设推进专班召开4次及以上城乡供水一体化相关推进会,做好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日常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根据建设的具体标准,12月10日完成年度先行县建设自验,总结提炼实践中的经验和成果,形成自验报告并报市局。12月30日前接受市局验收。

(四)持续巩固阶段。(2023年)持续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建设,按照“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继续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统一服务体系,提升农村供水服务体系水平和质量,巩固拓展先行县建设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是缩小农村与城市供水差距,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实现城乡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以实现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成果。要把城乡供水一体化先行县建设,早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作为检验政治站位、政治方向、政治担当的标尺,按照省、市要求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努力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先行县建设目标。

(二)强化组织领导。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列入政府民生实事工程,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事情有人做、责任有人负、工作有对接、经费有保障、队伍有能力的工作保障机制。城乡供水一体化领导小组每季度要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压实部门职责,强化沟通协调、共享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落实运行维护经费“三项制度”。压实城乡供水一体化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结合相关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编制好先行县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时间点,路线图,扎实完成各项任务并督促指导实施主体和供水单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实施主体和供水单位要建立完善到乡镇、到村组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的供水责任体系,重点落实城乡供水一体工程建设任务和统一管护任务。

(四)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农村供水资金筹措保障,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建立区级资金保障机制,采取区级自筹(实施主体按比例自筹)和结合省级补助的方式,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或依法依规进行市场化融资等措施落实攻坚行动资金。要协调解决好各方面问题,发挥好实施主体作用,促进实施主体持续健康发展。

(五)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和督查工作机制,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及时编印重要动态简讯,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督办,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提醒,按合同进行处罚,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对实施主体的工作进行考核。

附件:抚州市临川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提质增效标准及公示牌参考范例

附件

抚州市临川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提质增效

标准及公示牌参考范例

一、小微型集中供水工程

1.有稳定水源。工程水源水量充足,做到水厂到供水户全年尤其是枯水期和节假日水量充足有保障。

2.有稳定水压。工程供水水压应满足配水管网中用户接管点的最小服务水头要求,必要时可采取局部加压方式。配水管网中用户接管点的最小服务水头,单层建筑物可取10m;两层建筑物可取12m;两层以上建筑物每增高一层增加4m;当用户高于接管点时,尚应加上用户与接管点的地形高差。配水管网中消火栓设置处的最小服务水头不应低于10m。用户水龙头的最大静水头不宜超过40m,超过时需采取减压措施。

3.有稳定水质。工程的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原水为地表水,且浑浊度长年低于5NTU的工程外,其余工程均应有符合《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 310-2019)要求的净水工艺;所有工程均应配备消毒设备,并按规范开展日检色度、浑浊度、pH、消毒剂余量等4项指标,常规指标检测频率不低于每季度1次,水质卫生监测频率不低于一年4次(丰水期和枯水期)。

4.有计量设施。水源端有取水计量,水厂内有出厂水计量设施,用水户有水表。

5.有配套设施。水源地有水源防护栏且封闭管理,水厂必须有封闭式围护,使用一体化制水设备的水厂宜有遮阳避雨措施,有条件的可配套储药间。

6.有标识和厂牌。水源地有水源保护标识牌,水厂内有工程简介牌、责任人牌、禁止标牌(识)、警告标牌(识)、巡查路线指引牌等。

7.有责任人公示牌。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运行管理责任人),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名单、服务维修热线电话在供水建筑物、厂区大门适当位置公示。

8.有应急方案。制定供水应急方案,并报供水受益范围内人民政府备案;按要求组织方案演练。

9.有管护人员。根据工程实际,理清工作事项,合理设置工作岗位,落实管护人员,要制定“岗位-事项-人员”对应表,持证上岗。管护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或具有相应劳动能力;二是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责任心强;三是有一定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四是公道正派、热心服务群众,建立相关服务工作群,及时掌握饮水情况。

10.有良好厂区环境。水厂生产区和防护范围内应进行绿化,道路硬化,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不得堆放垃圾、废渣等废弃物;水处理构(建)筑物内外保持清洁卫生,无青苔等异物;水处理相关设备保持清洁干净,无积灰、油污等现象;仓库、加药间、化验室、机修间等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和照明设备齐全,备件、物品摆放整齐。办公区环境卫生良好,无垃圾和污物;管理房墙面、屋顶和门窗保持完整清洁,无开裂、漏雨、破损等现象;管理房的房间配置合理,办公电脑、桌椅、茶几等设施设备,生产工具、物品等应保持整洁有序。

11.有运管记录。有水源地、水厂巡查、观测记录,有水源水检测及出厂水日检记录、有投药记录、有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记录、有仓库出入库记录,有用水户和脱贫户台账,有水费收支记录(台账)。

二、规模化水厂

规模化水厂在小微型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基础上,还应建立健全以下几项内容:

1.有独立化验室。应设立独立的水质化验室,且室内布置科学合理,且具备完成日检9项的检测能力。

2.有配套生产及附属构(建)筑物。能满足工程管理需求的加药间、消毒间、值班室等配套建筑,消毒间应具有强制排风措施。

3.有完善制度。一是工程操作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净化消毒设施、水泵、加药、机电、水质检测等设施设备生产操作规程及运行管理维护制度。且制水净化、制水消毒、水质检测、机电设备具体操作规程应在关键部位明示。二是建立健全制水工艺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制水净化、制水消毒、安全生产、水质检测、档案管理等相关工程管理岗位制度。三是水工艺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制水净化、制水消毒、安全生产、水质检测等关键岗位还应编制口袋本。

4.有规范检(监)测。水厂每日须按照规范要求对水源水、出厂水进行日检,出厂水检测项目为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耗氧量、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消毒剂余量等9项指标。

5.有信息化管理能力。有符合管理需求的工程运行管理信息平台,能实现厂区关键部位视频监控、主要供水指标在线监测、工程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万吨以上工程和有条件的“千吨万人”工程要逐步建立DMA分区计量和漏损管理系统,有效降低管网漏损率、节约供水成本。

 

 

供水工程公示牌参考范例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印发

来源: 临川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