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川区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府办字〔2022〕153号
关于印发《临川区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临川区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1月7日
临川区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依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办发〔2022〕25号)和《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办发〔2022〕26号),进一步巩固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成果,深入实施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行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精致精美、人见人爱的人民满意城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工作目标,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深入开展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十大行动,打造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功能健全、公共服务精细、文化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的美丽江西“临川样板”,全面建设富裕协调美丽和谐幸福的现代化新临川。
到“十四五”期末,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健全完善,城市更新行动成效显著,城市能级和城市品质整体提升,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城市特征更加凸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服务优享行动
1.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立足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排水、电力、通讯、燃气、医疗和卫生等各类公共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和完善工作。深化“多规合一”改革,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高质高效完成《临川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临川规划分局、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卫健委、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工信局、区供电公司、区通信网络公司。〕
2.加强服务设施建设。优化教育布局,完善公立医院网络,加快公共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等建设,努力补齐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短板弱项。加快推进临川区第一小学及上顿渡镇中心小学扩建、东区学校、区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妇幼保健院扩建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卫健委、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
3.补齐社区配套设施。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鼓励社区连片规模化实施,打造完整居住社区。基本补齐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商业、市政配套等设施短板。加快推进高品质供水工作。到2025年,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6平米,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0.9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达38.5%以上,实现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责任单位:上顿渡镇、区住建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区民政局、区教体局、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临川规划分局)
(二)开展防灾除险行动
4.加强城市生命线体系建设。制定城市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统筹各类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改造,增强城市抵御自然灾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防范运行风险的能力。因地制宜实施河道、湖塘、防洪堤、截洪沟、排洪沟、护岸、道路边沟等整治工程,加快排水管网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应对突发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事件的缓冲空间,完善人防警报设施。强化消防通信、消防供水、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救援建设,加密建设消防救援站点。(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临川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5.防范重大安全隐患。开展城市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危险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行动。加强桥梁、铁路等领域运维管护,全面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网等改造。开展城市房屋安全隐患、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人防工程普查和安全隐患整治。(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教体局、区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区消防救援大队)
6.实施城市海绵化改造。城市新区、新建项目全部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结合城市更新、积水点整治和绿地功能品质提升等行动,积极实施海绵化改造,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方式,加强雨水收集利用。配合抚州市积极申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发改委、临川规划分局、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
(三)开展数字赋能行动
7.建设新型城市基础设施。推进“城市大脑”中枢平台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加大在城市体检、城市安全、智能制造、智慧市政、智慧消防及综合管理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供电公司)
8.建设城市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完善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于一体,覆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便民惠民服务等领域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城市展开运行“一网统管”,实现城市管理从单一事项处置“小闭环”向行业联动监管“大闭环”转变。(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大数据中心)
9.推进高品质智慧社区建设。依托5G建设、智慧城市平台等,对社区进行智能化改造和管理。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鼓励新建社区建设智能停车、智能快递柜、智能充电桩等公共配套设施。到2025年末,城区住宅小区85%以上具有有效管理模式,创建5个以上省级文明示范小区,力争实现物业管理整体水平全面提升,物业服务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大数据中心、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
(四)开展减污降碳行动
10.全力保护自然生态格局。扎实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维护和强化城市山水格局的连续性、完整性,建立和保护多元化的城市近远郊生态系统。完善城市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生态廊道,形成城市生态廊道体系,合理布局生态绿环、绿心、绿廊等结构性绿地,构建生态安全格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城管局)
11.大力防治城市环境污染。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推进“厂网一体化”,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排查改造混接雨污管网。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禁燃禁放禁烧”,治理城市环境污染。(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
12.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按照“创建、增绿、提质”的思路,加大精品工程建设力度,加强精细化管理养护,提升园林绿化艺术水平。“十四五”期间,加快推进城南片区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舒适优美的城市生活环境。“见缝插绿”打造小而美的“口袋公园”,计划新增3个小游园,逐步实现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目标。加密老城区绿道网络,与现有城市绿道无缝对接,力争绿道总长度达30公里,形成绿道贯通、连线成网的微循环系统。(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
13.推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内涵集约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发展低碳建筑,开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三年倍增行动。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配合抚州市争创国家级碳达峰试点城市,鼓励引导全区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改造升级工程,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约束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
(五)开展赓续传承行动
14.保护历史文化资源。注重延续城市文脉,切实抓好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历史建筑、历史地段等保护传承,加快建立科学有力有效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积极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全面梳理和摸清历史文化家底。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党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巩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创成果,启动延陵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工程。(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上顿渡镇、区文广新旅局、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临川规划分局)
15.传承利用文化遗产。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小规模、渐进式维护整修历史建筑,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融合观览、教育、创意等场景体验,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加速现有公共文化设施提升改造,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轻食餐饮等服务的“智慧书屋”“文化驿站”。以创建促进建设,加快景区提质升级,加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临汝书院景区的运维和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临川规划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16.赓续红色血脉。积极开展革命文物专项调查,建立保护名录,完善保护标识。统筹做好维修保护工作,改善各级各类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存状况,确保革命文物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旅局、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六)开展交通畅通行动
17.优化城区交通布局。根据城市空间形态、出行特征等,编制完成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合理布局不同层次、不同功能的枢纽场站,建设交通联系便捷高效的城区通勤圈,提升城区辐射能力。“十四五”期间,高品质、高标准改造2条背街小巷和人行道,实施见贤路、金山大道等一批城市道路“白改黑”工程。(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区发改委、临川规划分局)
18.推进绿色交通系统建设。发展绿色出行,整治绿色出行通道和设施环境,提升绿色出行品质。加紧推进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服务城市管理,为百姓绿色出行提供便利,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助力抚州打造“绿车之城”。到2023年底,建设完成一批集中充电站、一体式直流充电桩、壁挂式充电桩、广告式充电桩等,覆盖城区范围。(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房保障中心、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区发改委、区交通运输局、区供电公司)
19.加强停车设施管理建设。深入开展新一轮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提质增量补短板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公园广场、城市边角地等新建路外公共停车场和立体化、智慧化停车设施。到到“十四五”期末,新建一批立体式停车场、地下停车场、路面停车场,全区新增公共停车位2000个以上,并完善限速标志、路灯、电子监控等设施,提升道路安全保障水平。对城区道路内公共停车位进行智能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区住建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交通运输局)
20.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构建一流的智慧交通指挥管理系统,提升监测控制、流量分析、违法查处、指挥调度、分析研判等交通秩序管理能力。加强电动车、城市共享单车通行秩序管理,大幅度降低电动车、共享单车交通违法率。(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
(七)开展风貌塑造行动
21.强化城市设计。加强总体城市设计,结合城市发展历史、山水自然要素和城市建成风貌等,高度提炼和总结城市的特色基因,结构性把握城市总体空间形态和格局。精心做好城区中心区、主要街道、重要广场、滨水空间、城市出入口和特色风貌等重要地区、重要节点城市设计,构筑城市空间美学和提升城市艺术气质。(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临川规划分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新旅局、区林业局)
22.塑造城市风貌。加强城市总体特色风貌塑造,妥善处理城区建设与自然山水、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构建山水城景融合城市总体空间格局。积极开展重要项目和城区主干道、重点地段、重要节点的城区设计工作,全面提升建筑、亮化、绿化设计水平,彰显城市特色,塑造城市风貌,完成城南新区等重点片区城区设计。(责任单位:临川规划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
23.提升城市微空间品质。选择一批尺度适宜、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活力街巷、口袋公园、慢行网络、公共设施、运动场所、街角空间等,开展全要素设计和整治提升,加强公共空间、景观小品、标识系统设计,打造具有人情味的城市公共微空间。(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临川规划分局)
(八)开展全龄友好行动
24.加快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增加全区养老床位,发展普惠性和基础性养老服务,实现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达标。加快推进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以嵌入式养老院为重点、以城市日间照料中心为补充的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络。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区住房保障中心)
25.加快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加快补齐普惠性托育服务设施短板,联合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等开展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和大型企业开办附属幼儿园,委托有意愿的街道、社区兴办公办幼儿园。到2025年,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2%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60%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妇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区卫健委)
26.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落实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空间等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全力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各类人群的需要。社区公园采用无障碍设计,配套体育健身、儿童游戏、老年人康体等设施。道路无障碍设施设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发改委、区残联、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城投公司)
27.加强新市民住房保障供给。多措并举鼓励各类主体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十四五”期间,上顿渡城区计划完成91个老旧小区改造,共计6911户。预计完成2000户左右棚户区改造。(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中心、区住建局、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区财政局)
(九)开展商圈营造行动
28.打造城市居民消费商圈。推动按照城市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公共资源和服务设施,引导集聚更多消费人口。推动商业街区改造提升示范建设,打造一批满足消费需求、带动区域发展、展示城市形象的高品质商业街区,推动消费升级。至少有一处夜间消费集聚区,引导夜间经济向历史文化街区、文体娱乐功能区和特色街巷等区域集中布局。规范支持“小修小补”便民服务,加快形成城市高品质服务业集聚中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临川规划分局、区城管局)
29.积极构建社区消费圈。推进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整合社区可利用空间资源,打造步行消费圈、商业圈。积极培育生活性服务产业集群,布局一批生活服务综合体、社区连锁店和特色小店,积极发展社区商业。(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开展治理协同行动
30.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持续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部门和社区资源优势,大幅度提升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设置比例,强化民生民安问题融合解决。进一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推进城市管理文明执法,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本着“铺砖不行车,行车不铺砖”的原则,加强城市开放空间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大型商业综合体、广场等城市开放空间的建设品质。(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委政法委)
31.持续推进市容环境整治。制定城区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形成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机制,巩固“治脏、治乱、治堵”成效。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行动,加强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环卫保洁、冲洗,继续推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设置商业橱窗、门面牌匾、广告灯箱等户外设施,做到统一协调。(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中心)
32.大力开展城市创建活动。配合抚州市积极创评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等创建成果。结合开展城市创建活动,强化文明市民宣传教育和自我提升,激发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积极性创造性。(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团委)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四套班子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日常协调、督查、考核、通报。区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在原有资金渠道基础上,创新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支持、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着力破解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的资金瓶颈,保障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强化督查考核。按照《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办发〔2022〕25号)精神,建立“一季一调度、年中一督查、年末一考核”督查考核机制,组织开展调度、督查和考核工作,对工作推进较慢、考核评价靠后的区直各单位进行定期通报,及时整改。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