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川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临府办发〔2022〕25号
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川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2022年11月1日区政府六届第20次常务会研究,现将《临川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2日
临川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一、总 则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十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按照《《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抚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为全面部署和推进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地质灾害,包括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
本规划适用于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本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二、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临川区位于江西省东部,抚河中游,东与金溪县、东临新区、东乡县毗邻,西倚崇仁县、丰城市,南临南城县、宜黄县,北同进贤县接壤。地形狭长,东西宽48.2公里,南北长69.8公里,总面积1811.7平方公里。全区辖23个乡镇(16个镇、7个乡),1个垦殖场,5个街道办事处。
全区地形地貌以低山丘陵、河谷平原为主,南部芙蓉山海拔1176米为最高峰,周围多丘岗,中部为河谷平原。抚河自东南向西北流贯全境,在中部汇集南来的宜黄河、崇仁河。区内地质灾害以小型崩塌、滑坡为主,主要分布在临川区南部及北部的低山丘陵区。
截止2020年底,境内已发生地质灾害105处,其中崩塌20处、滑坡82处、泥石流3处,无地面塌陷发生。存在的崩塌隐患(还没有发生的)6处、滑坡隐患1处。
从地质灾害发生的影响因素分析,地貌及岩性是决定地质灾害分布的主导因素,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是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发因素。
截止2020年底,临川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01处,其中滑坡74处、崩塌18处、泥石流2处、崩塌隐患6处、滑坡隐患1处。险情均为小型。共威胁803人、威胁财产4972.7万元。
(二)“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1.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
临川区人民政府长期以来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为了预防和减轻汛期地质灾害危害,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抚州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临川区实际情况,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制定了临川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抚州市临川区应急管理局制定了《抚州市临川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了区内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治理、监督等责任、措施和制度。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汛期应急指挥系统,成立了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对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了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度,灾害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实行了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管理制度。建立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隐患地段监测责任表。
2.地质灾害调查工作
“十三五”期间开展了18次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另每年汛前、汛期,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均对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乡镇上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核查,更新年度防灾预案。2020年10月《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组会同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各乡镇有关同志对临川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中隐患点进行了全面实地调查、核实。
3.夯实基础,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落实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单点应急预案,按照省、市关于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组织领导,按照权责相对应的原则,健全以村干部和群众骨干为主体的群测群防员队伍,建立区、乡(镇)、村、组四级联防网络,切实落实基层的防灾责任。目前临川区已基本建成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网络,为全面了解、收集灾情信息和地质灾害监测提供了保障。
4.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
“十三五”期间,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1700多张,在102个重要隐患点树立了警示牌,对已完成治理或移民搬迁消除的隐患点及时消除并加强了管理和监督工作,切实落实基层的防灾责任。将地质灾害隐患点列入群测群防体系,建成了102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采用定期目测检查的方式开展日常监测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险,减小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
建立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当强降雨达到预警临界值(日降雨量50mm,过程降雨量达到80mm),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联合气象局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掌握天气预警信息,雨情变化等情况,并通过电视、广播、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送到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十三五”期间,区气象局联合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共同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36次,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通过电话、短信平台、QQ群、微信群发布预警信息覆盖全区干部群众达400余人,成功避免了12处81人的生命安全。
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每年利用“4.22”地球日和“5.12”防灾减灾日进行宣传和培训,“十三五”期间发放宣传资料5500份,举办地质灾害防治培训班8次,培训乡镇和村干部820人次。
为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知识,举办了2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参演的各成员单位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1500多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临川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得到抚州市自然资源局和各技术支撑单位的大力支持,“十三五”期间技术支撑单位出动专家30批60多人次,出具应急调查报告17份,对地质灾害防治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5.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临川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临川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区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区长为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局长、区人武部副部长为副总指挥,区应急管理局、临川自然资源分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住建局、区交通局、临川公路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临川公安分局、交警直属二大队、区工信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文广新旅局、区教体局、区气象局、区供电公司、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等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每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抗旱减灾工作领导小组都要组织针对全区地质灾害情况和天气形势,做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部署,明确全区阶段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责任人和任务,部署各有关部门做好充分准备;自然资源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在全区主汛期、持续强降雨和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段、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和处置期间,分别实行24小时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以确保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突发灾情等信息渠道畅通,提高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时效和能力。
汛期加强对各乡镇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并向防灾领导小组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对年度防灾预案进行增减。对危害程度重大级、较大级、危险性大的地灾点,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汇同专业技术支撑单位到实地调查处理,提出相关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6.勘查治理工作
临川区人民政府根据各地质灾害体的稳定性、规模大小、危害程度等因素,按轻重缓急对区内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
“十三五”期间,通过筹集资金对11处隐患点进行了工程治理,治理费用达437.57万元。减少受威胁人数126人,避免财产损失约1161.24万元。
(三)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地质灾害防治任务比较艰巨、繁重,经济建设与地质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地质灾害调查程度低,地质灾害发育类型、规模、分布规律不清;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一个自然村不同位置的隐患点共用一个编号,隐患点位置不清晰;部分隐患点灾害类型不正确;全区尚需进一步完善防灾体系;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手段相对落后、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欠缺,各部门协调配合有待加强,群众的防灾意识需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不够。
(四)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分析
“十四五”期间,临川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全区南北部处于丘陵及低山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较发育。目前为止,全区尚没有系统开展区域地质灾害调查(1/10万及1/5万地质灾害调查),全区地质灾害发育现状不够明确、家底不清。二是据江西省气候中心的专家预测,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未来江西省暴雨、台风、干旱等极端气候事件趋强趋多,局部强降雨引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风险增大,地质灾害时空分布可能出现新变化,更具突发性、异常性和难以预见性。三是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临川区经济发展仍将处于高增长时期,人为工程活动继续增加。工程建设活动将进一步改变并破坏地质环境,不断产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总之,临川区部分乡镇地质灾害高发、多发态势仍将存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重而道远。
三、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及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大力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提高社会公众防灾意识和能力,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治理向灾前预防转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继承借鉴,创新发展
评估与吸收上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的成功经验,同时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规划内容和表现形式等方面积极探索,规划更加适应时代要求。
3.全面规划,突出重点
充分收集临川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果,认真分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现状与突出问题,准确把握发展方向,力求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和客观,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突出重点领域工作。
4.依法依规,科学减灾
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章制度的配套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研究与新技术、新方法应用,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效率和水平。
5.政府主导、群测群防
明确区、乡(镇)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充分调动单位及公民防治地质灾害的主动性、积极性,建立从上到下,从面到点的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机制,从而有效的防治地质灾害。
6.合理避让、重点治理
各级政府应加强地质灾害的治理。对于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实行合理避让,如工程建设避让和贫困山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移民搬迁等。对于难以避让而且危害较大地质灾害,有计划的安排治理工程。
7.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防治地质灾害需要投入大量的人、财、物,而且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根据县内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特征、危害程度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统一规划,按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地质灾害治理。优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优先重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防治,优先重大的地质灾害治理。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贫困地区在治理资金与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选择重点地区和重点工程,发挥示范推动作用。
(三)规划目标
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强化政府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加强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的建设,加强各级政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和抢险救灾能力建设,进一步开展重点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研究工作,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全面提升全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和防治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地质灾害隐患区、危险区得到有效监测与控制,重要地质灾害点基本得到治理,把地质灾害防治从分散的、被动应急的状态转变为有组织的、专门的、主动的和有预见性的工作,争取达到保护固定目标(居住区、旅游区、生产单位、重要工程设施等),遇突发性地质灾害没有人员伤亡。
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建立101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力争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减少受威胁人员103人、财产439.2万。
四、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和防治区
据临川区地质灾害发生强度和地质环境条件与影响因素,综合各灾种发生情况分析,全区划分崩滑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1个,面积130.8km2,中易发区4个,面积654.9km2,低易发区5个,面积721.0km2;不易发区1个,面积305.0km2;分别占全区总面积的7.2%、36.2%、39.8%和16.8%。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区
在已调查的隐患点的危害程度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划的基础上,结合区内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等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以定性为主将临川区划分为危险性大区、危险中等区和危险小区三级。全区划分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3个,面积517.8km2,危险性中等区6个,面积595.0km2,危险性小区2个,面积698.9km2,分别占全区总面积的28.6%、32.8%和38.6%。
(三)地质灾害防治区
遵循“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的原则,主要依据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和危险性分区成果,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等级及人类工程活动强度等,结合临川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经济发展区、工矿经济发展区、旅游经济发展区、农业产业化经济区的布局等,将全区划为3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面积545.8km2,次重点防治区6个,面积567.0km2,一般防治区2个,面积698.9km2,分别占全区面积的30.1 %、31.3%、38.6%。
(四)地质灾害危险点防治方案的确定
本次《规划》的地质灾害危险点为101处,其中滑坡隐患75处,崩塌隐患24处,泥石流隐患2处。威胁人口803人,财产4972.7万元。
随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进展,可根据具体情况对防治点进行增减,对于已完全进行治理或全部搬迁无受威胁居民的点可以删减,对于新出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应予以增加。
1.防治分级
对于各地质灾害危险点防治级别的划分,主要考虑其稳定性、险情等级等因素,划分为重点防治点、次重点防治点、一般防治点三个级别,划分标准见表4-1。本规划重点防治点11处,次重点防治点57处,一般防治点33处。
表4-1地质灾害危险性防治分级标准
防治分级 划分标准 | 重点防治点 (Ⅰ) | 次重点防治点 (Ⅱ) | 一般防治点 (Ⅲ) |
稳定性级别 | 不稳定 | 不稳定、较稳定 | 较稳定 |
威胁财产(万元) | ≥100 | >50~<100 | ≤50 |
威胁人口(人) | ≥15 | >5~<15 | ≤5 |
2.地质灾害危险点防治措施
区内地质灾害危险点防治措施的制定,是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结合已发生的地质灾害情况、地质灾害体的稳定性、危险情等级、防治目标和地区特点等,将防治方案划分为排危除险方案、避让方案、生物治理方案、工程治理方案、监测预报方案。
排危除险:针对地区目前经济条件和生产力水平,对于地质灾害规模小,危险性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简易治理的形式,达到排危除险的目的。
避让:就目前的生产力水平和经济能力而言,在治理费用大于避让费、治理难度较大及考虑居民搬迁意愿的情况下,对危险点采取避让措施是适宜的,即对地质灾害危险点范围内的人、财、物予以避让,具体措施有搬迁、挪位、躲避等。
生物治理:规划区内植被覆盖率较高,但由于人工切坡建房、公路开挖及矿业开发等,破坏了原有植被,加上土体松散遇水易出现垮塌、流失,不利于边坡的稳定,植被对于边坡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
工程治理:工程治理方案,是依据工程治理的可能性、可行性、保证程度、投资成本的大小和灾害点需治理的重要性等方面来综合确定。
监测预报:对于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为防治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应重视和采用监测预报措施。监测包括人工简易观测和仪器监测,预报包括预警、警报、临灾警报、警报解除。
确定当日降雨量为50mm时,应进入地灾警报状态;确定当前期持续累积降雨量为80mm时,应进入地灾临灾警报状态。汛期结束,或根据中、长期气象预报已进入少雨水期,经监测确认灾害体已稳定,或各项防治(避让、治理等)措施完成时,可进入警报解除状态。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
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力量建设,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强化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项目及城市总体规划、村庄、集镇规划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区内中低山、丘陵区居民傍山切坡建房;加强农村地质灾害基本知识宣传,积极做好新农村建设中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矿山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力度,指导矿山企业做好环境保护、生态修复与次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基础工作
1.开展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进行地质灾害与孕灾地质条件、承灾体调查,判识地质灾害隐患,总结调查区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分析地质灾害成灾模式。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编制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相关图件。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空间数据库,提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对策建议。
2.在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的基础上,利用其调查与区划成果,在极高风险区、高风险区和中风险区开展1/1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进一步查明地质灾害与孕灾地质条件,分析地质灾害成灾模式,编制更高精度的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相关图件。
3.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的基础上,选择重点区域,即在温泉镇开展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查明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对其潜在危险性进行客观评价,开展包括现状评价、预测评估、综合评估、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等工作。
(三)全面开展地质灾害“三查”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次重点防治区进行巡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经常性巡回检查,对重点巡查区(段)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公布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地质灾害基础数据库,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四)强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
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制度,在建设项目审批和规划审查中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从源头上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严格农村建房切坡,建立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审批前应实地查看把关,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切坡长效监管及防治工作。“十四五” 期间开展农村建房切坡管理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包含切坡管理、安全评估与防治等三个方面。主要的工作任务及要求如下:
1.探索制定农村建房切坡审批制度、监管巡查制度以及相关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宅基地审批手续。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密切协作,加强联动,探索把应急管理是否符合地质灾害防治的意见作为乡(镇)政府在审批发放农村宅基地手续的前置条件,切实加强农村建房切坡长效监管。
2.根据区内农村建房实际情况制定地质灾害简易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在区内建立农村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简易制度。
3.加强农村建房切坡的管理
严格执行建房切坡与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对于建房切坡过陡、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不予发放宅基地审批手续,尽量减少因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五)开展专项调(排)查
全面完成临川区山地丘陵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切坡建房调查,2021年完成山区农房切坡建房排查,2024年完成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建筑边坡排查,开展完成建筑边坡地质灾害风险评估。
(六)继续完善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
完善区、乡镇、行政村、村民小组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对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监测体系,每个隐患点配备1名监测员、所在行政村、乡(镇)配备1名兼职监测责任人。监测情况及时逐级上报,到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汇总;强化专业地质灾害监测设备的应用,安装普适性地质灾害监测设备进行自动化监测;加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建立健全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由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与区气象局加强联动,区气象局要及时向自然资源局通报气象资料,自然资源局及时通过短信等信息平台将气象预警信息推送到监测责任人及监测员。
(七)健全地质灾害应急体系
完善临川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在区人民政府领导负责下,区属相关职能部门和地矿专业队伍参加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指挥系统及由相关人员组成的应急小分队。每年汛期前对防灾方案中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汛期加强监测,汛期后进行复查。发现险情或接到险情报告,应急小分队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提出应急处理对策措施。
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部门应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制订《临川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灾情速报以市为基础,要求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地质灾害发生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接报后第一时间将灾情简况以电话、传真或其他快捷的通讯方式报告省、市主管部门及区政府分管领导。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发生地质灾害灾情等级的大小,及时组织或参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调查,并负责每24小时向省、市级主管部门报告抢险救灾工作进展直至结束。
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在重点防治区全面推行专业技术队伍包区、包乡提供服务。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专业人才培养,推进基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由各级地方政府组织、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简易演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综合性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全面普及和提高地质灾害预防与应急处置能力。
(八)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实施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地质灾害点应急调查制度、隐患点巡查制度、灾情险情速报制度、与技术单位联系等制度。编制与发布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实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确保不因地质灾害出现较大的人员伤亡。
(九)继续实施地质灾害点勘查、治理
2021年—2025年安排资金对3处稳定性差的隐患点进行治理。
六、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程
(一)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
开展全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进行地质灾害与孕灾地质条件、承灾体调查,判识地质灾害隐患,总结调查区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分析地质灾害成灾模式。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编制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相关图件。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空间数据库,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二)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
在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的基础上,利用其调查与区划成果,在极高风险区、高风险区和中风险区以乡镇为单元开展1/1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进一步查明地质灾害与孕灾地质条件,分析地质灾害成灾模式, 为地质灾害精准防治提供科学支撑。
在温泉镇开展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查明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对其潜在危险性进行客观评价,开展包括现状评价、预测评估、综合评估、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等工作。
(四)专项调(排)查
全面完成临川区山地丘陵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切坡建房调查,2021年完成山区农房切坡建房排查,2024年完成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建筑边坡排查,开展完成建筑边坡地质灾害风险评估。
(五)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程
“十四五”期间对临川区3处稳定性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用工程措施进行防治。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实施工程治理前及治理后要进行预警监测。
(六)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开展包括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群测群防、普适性设备地质灾害监测、应急处置、宣传演练、危险点简易工程治理及农村建房切坡评估管理等在内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实现科学防治地质灾害。建设工作总体上以非工程措施为主,突出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控及基层防灾能力的提高,适当兼顾少量必要的工程治理。通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现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有效防控,并大幅提高基层防灾能力,实现有关防灾政策和工作制度的创新突破。
由各级地方政府组织、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每年至少选择2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一次演练,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简易演练。全面普及和提高地质灾害预防与应急处置能力。
七、保障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完善逐级负责制。
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防灾。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应急、自然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教育、旅游、气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联防、联控、互助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
省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负责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负责实施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负责实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负责实施防治体系建设。区自然资源局应负责监督管理四大体系的建设实施。
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和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与培训,提高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使地质灾害防治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各级政府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制定相关奖惩措施。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应有的奖励,对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责任人进行处罚,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民参与度。
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与《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有关的法规与政策,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以法促管、以法促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调查制度、规划制度、监测与预报制度、险情与灾情速报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责任认定与处理制度、防治工程资质管理制度等制度,结合临川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与工作标准,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规范化和有序有效监督管理。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队伍,专业技术支撑队伍和专家咨询机构的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与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新技术与新方法应用。积极推广使用地质灾害防治,特别是开发性治理地质灾害的新技术、新方法。加强省内外、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积极倡导理论与技术创新。
地方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经费投入,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区政府的财政预算,并建立保障机制。
由自然原因产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因工程建设诱发或加重的地质灾害防治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鼓励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捐赠资金,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包括提供信贷金融支持,给予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多渠道吸纳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融资渠道。
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书、图件,规划图件与规划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抚州市自然资源局临川分局是实施本《规划》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划》解释。
本规划自临川区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