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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川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3-15 16:20

临府办字〔2022〕20号

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川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成品油市场秩序,消除成品油流通领域安全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西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赣府厅明〔2019〕8号)文件、《抚州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铁拳”行动方案》(抚府办电〔2022〕20号)精神,和全省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铁拳”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堵源头、斩链条、端窝点、正秩序”的基本思路,严格落实各地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成品油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坚持源头治理与长效机制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全市成品油市场经营活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真正做到“让监管长出牙齿,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二、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1.从严打击及杜绝非法油品流入我区。建立重点道路联合检查机制,加强对进入我区运油车辆检查,重点查验成品油出库单、发票和油品质量,严禁区外非法成品油流入我区。(临川公安分局牵头,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区税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中石化临川分公司、中石油临川分公司等部门配合)

2.从严查处非法运输、经营成品油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和非法改装油罐车经营成品油行为;依法查处其他运输、经营非法油品行为。(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中石化临川分公司、中石油临川分公司等部门配合)

3.从严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和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价格违法等行为,依法开展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查处销售标号、标识不相符的成品油以及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成品油等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商务局、临川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税务局、中石化临川分公司、中石油临川分公司等部门配合)

4.从严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检查企业购油渠道、销售过程及油品质量;查处企业安全管理不合格行为;查处成品油储运销的环保违法行为;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偷逃税款、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开展年度审查,对无故不参加年度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条件的,督促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许可资质。(区商务局牵头,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临川生态环境局、中石化临川分公司、中石油临川分公司等部门配合)

三、整治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铁拳”行动自2022年2月中下旬开始,至2022年7月底结束,为期6个月,分为三个阶段。

1.整治启动阶段(2022年2月中下旬)。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区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临川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分别围绕四个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专项整治“铁拳”行动;指导督促各乡镇、街办组织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全面集中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挂图作战;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限定相关单位和人员于2022年2月底前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2.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3月-6月)。临川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根据四个整治重点和各乡镇、街办摸底排查情况,按照从严、从快的要求,重拳出击,分别牵头做好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封、扣押、没收非法经营的成品油及相关违法工具和设备。对在限定期限内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整治过程中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惩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7月底)。临川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根据四个整治重点对前一阶段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责令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以及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经营主体逐一复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找梳理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疑难重点问题,对整治工作不彻底的地区挂牌限期督办。

四、整治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铁拳”行动领导机构(以下简称“区整治办”),统筹领导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临川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等整治重要任务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整治重点要求,制定全区的、详细的、可操作性的整治重点实施方案,印发本系统认真组织实施。整治过程中,各项整治重点牵头部门可以视实际情况增加配合单位,其他单位须予以积极配合。区发改委、区建局要积极配合各牵头部门的查处工作。中石化临川分公司、中石油临川分公司负责指导下属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相关线索,配合处理收缴、罚没油品。临川公安分局负责全力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安保工作,依法打击抗法和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各成员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加强舆论宣传,定期调度进展,及时跟踪督导,实现全区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常态化,确保源头可管控、市场有人管、质量有保证、去向能追溯、安全有保障。

2.加强责任落实。临川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要认真履行四个整治重点牵头责任,抓好统筹、定实方案、有序推进、督促落实。区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四个牵头部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强化问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各级人民政府为本辖区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及时查处成品油专项整治的各类案件。

3.严格责任追究。区整治办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对于开展整治工作思想不重视、落实不到位、整治效果不明显的乡镇、街办予以全区通报和严肃追责。对政府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对相互勾结、输送利益、包庇袒护、推诿扯皮的人员,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专项整治期间,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街办及各部门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4.建立长效机制。各牵头部门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成品油市场整治长效机制,形成各整治重点常态化整治工作机制,积极主动持续打击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专项整治中列入“黑名单”的问题企业,要逐一查、反复看,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反弹,巩固和保持专项整治成果。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临川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将整治实施方案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分别于2022年3月10日前、2022年7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郭薇,联系方式:0794-8217772)。

2022年3月3日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印发

来源: 临川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