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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早稻生产和春耕备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3-15 15:55

临府办字〔2022〕21号

关于切实做好早稻生产和春耕备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早稻生产和春耕备耕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稳定全年粮食生产的关键。春耕在即,农时紧迫。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为认真做好早稻生产和春耕备耕工作,实现全年农业生产良好开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早谋划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上来,迅速行动,及早谋划,统筹抓好早稻生产和春耕备耕工作。要利用春节农民返乡时机,广泛宣传动员,全面组织发动,通过网络、手机、微信、发放明白卡、公开信、入户宣讲等方式,大力宣讲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稻谷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发展春耕生产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发挥乡、村组织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种好责任田,不撂荒责任地,推动早稻种植。强化组织协调,加强工作调度,大力宣传春耕备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上下联动、共同营造春耕生产的浓厚氛围。

二、备足备齐农资。各地要立即开展早稻种植意向调查,并对种子、化肥、农药、秧盘、农膜、农机等农资现有库存开展全面摸底清查,对照早稻生产需求,积极调运储备,确保品种齐全、货源充足,不误农时。鼓励开展“点对点”“一对一”等多种形式生产配送,确保农资及时到村、到户、到田。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坑农害农行为,认真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确保农民买到放心农资。及早开展农机(具)调试检修,做好购置调运工作,保障春耕生产各类农机需求,提升春耕生产机械化水平。

三、落实早稻面积。要尽快将早稻面积分解细化到乡(镇)、村组和田块,紧盯早稻生产硬性任务(见附件),坚决稳定早稻生产,确保全区早稻面积稳定在60.26万亩以上。加快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等主体,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生产。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提升春耕生产设施条件。及时开展冬闲田翻耕作业,改善提升土壤理化性状,减少病虫害,为早稻稳产增产奠定基础。

四、出台稳粮政策。完善稻谷补贴政策,提高早稻补贴比重,稳定早稻种植效益,在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中安排资金重点扶持早稻生产。种粮大户今年种植早稻面积50亩以上的,给予早稻种子补贴20元/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双季稻轮作等项目资金重点向早稻倾斜,用于育秧、机耕、机插、机收等关键环节扶持。

五、加强指导服务。农业农村部门要尽早制定早稻生产技术要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大力开展春耕生产技术指导,及时指导农民因地、因苗、因时做好在田作物的田间管理。要紧扣农时,在关键节点派出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推动精准施肥施药等技术落实到田,解决生产管理难题,切实提高春播进度和质量。认真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有技能、懂管理、善经营”的农业生产队伍。创新推广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统防统治等模式,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

六、强化防灾减灾。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密切关注春季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警,提前发布预警信息,重点防范“倒春寒”、短时强降雨、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及时落实防灾减灾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强化病虫害监测防控,及时发布病虫情报,重点抓好草地贪夜蛾、稻瘟病等防控,坚决遏制重大植物疫情扩散蔓延。加强农事安全指导,确保不发生农事用火等事故。

七、强化督促指导。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各乡镇场的指导服务,区委农办定期调度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早稻生产和春耕备耕工作情况。同时乡镇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的领导,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统计工作,切实做到应统尽统。区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场春耕生产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滞后的乡镇进行通报约谈。

2022年3月11日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印发

来源: 临川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