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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临川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30 16:49

临府办字〔2022〕38号

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临川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牵头单位调整等事项的批复》(赣府字〔2021〕70号)要求,现将全面推进临川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更好推动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统筹实施差别化监管、优化信用导向的营商环境,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动态调整检查实施清单

各相关部门应依托江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比照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变化情况,每年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完善检查实施清单,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除疫苗、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医疗器械、危化品等直接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清单,区分好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要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

(二)调整完善随机抽查“两库”

各相关部门应积极调整完善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两库”数据,自行在平台录入,完善好检查细则、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等数据。确保行政检查人员合格,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确保检查对象库涵盖全部检查对象名录。

(三)统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

各相关部门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径送同级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每年3月30日前将全部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录入平台,专项计划另行录入平台开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

(四)科学实施抽查检查

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和参与部门,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实现全过程留痕。各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对抽查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

(五)强化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各相关部门在检查结束后,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和“江西省行政执法服务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精神,建立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各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切实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善配套工作机制,从严执行工作制度,创新工作举措,提高监管成效。

(二)加强监督纳入绩效考核

各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考评指引,加强督查督导。通过现有渠道统筹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经费保障,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完善档案管理,确保有效监管。

2022年4月22日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印发

来源: 临川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