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川区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
临府办字〔2023〕101号
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川区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临川区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10月16日
临川区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方案
为加强基层药品安全监管,确保百姓用药安全,决定在我区建立乡镇药品安全协管员和农村行政村信息员队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各级组织和群众在药品安全工作中的作用,壮大监管力量,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推进药品监管向乡镇、农村延伸,大力发展乡镇药品安全协管员、村药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形成覆盖全区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
二、人员配置及工作机构
原则上每个乡镇(社区)配备1名药品安全协管员(可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建议从乡镇干部或卫生院长中聘请),每个农村房行政村配备1名药品安全信息员(可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建议从村干部或乡村医生中聘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1 名分管领导,并指定1名干部负责药品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各乡镇(社区)政府成立药品安全工作站(可与食品安全监管站合并办公,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牌子)
三、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心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了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意识较强,有较强的为群众服务意识。
2.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工作责任心强,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自律,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应急处置能力。
3.身体健康,能常驻所在村(社区)。
4.年龄在20—60周岁之间
四、工作职责
1.宣传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定,向群众宣传科学合理用药、有效用药知识,增强群众药品安全保障意识。
2.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本乡镇、本村(社区)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的管理,对本村(社区)群众的日常用药情况进行察访,收集药品报告市场动态信息。
3.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无证生产经营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对药品违法案件调查取证。
4.了解掌握本村(社区)的药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反映本村(社区)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药品监管的意见和建议。
5.协助做好药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积极参加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有关药品质量安全知识等培训教育。
7.协助做好维护本乡镇、本村(社区)群众用药安全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制度
建立药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定期指导联络、学习培训、“一簿一卡”(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情况登记簿、药品安全工作建议意见卡)等项制度,切实加强药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的管理。在村(居)委会所在地统一公布药品协管员的姓名、电话、住址以及咨询、投诉、举报指南,方便本村(社区)群众联系。
六、工作要求
1.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建立药品安全监管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此项工作是全省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对县(区)政府的新增考核指标,将纳入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年终考核指标。请各单位尽快确定人选,确保基层监管网络的形成,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监管盲区。
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协管员、信息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工作,确保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能真正发挥作用并高效运转。
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务必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建立的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花名册报送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丁基 电话:0794-7815170
联系电话:13979457717(工作电话)。
附件:临川区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信息表
附件
临川区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行政村(社区)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聘任时间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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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