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川区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府办字〔2023〕123号
关于印发临川区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临川区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11月27日
临川区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江西省住建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全省城市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函》《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区既有民用建筑(公用建筑和居住建筑)外立面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和消除全市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补齐城市管理短板、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的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对全区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依法依规分类整治,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隐患整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统筹,部门协同。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由各乡镇、垦殖场、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根据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本行业领域、本系统管理、本部门所有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依法依规,压实责任。坚持产权人是建筑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和管理人安全责任。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严格履行保修期限内质量保修责任。
(三)分类整治,统筹推进。全面摸清城市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引导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综合利用自筹资金、公共收益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等,先急后缓、先大后小,一楼一策、分类整治。
(四)标本兼治,严控增量。夯实管理责任人安全维护责任,建立健全乡镇、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确保城市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消除。加强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改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等的审批监管,杜绝新增脱落安全隐患。
三、主要任务
我区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自2023年9月开始,为期一年,采取边排查边整治、边整治边总结、边总结边提升的方式进行。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乡镇、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既有民用建筑,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既有民用建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已排查的自建房原则上可不纳入此次排查范围。各乡镇、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实际确定具体范围,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排查内容。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是否有开裂空鼓现象;瓷砖、石材等饰面保温材料是否存在脱落坠落风险;各类建筑幕墙面板、连接构件是否存在脱落风险;外立面附着物是否存在掉落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阳台护栏、空调外机架及遮罩、晾衣架、外窗、防盗窗、广告招牌、照明亮化设施、各类外露管道等。
3.排查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乡镇场(街道办事处)排查、区级核查”的方式,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全面排查“百日行动”,逐栋采集信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初步判定,2023年11月底前后完成所有既有民用建筑排查摸底。
(二)及时分类整治
1.建立整治台账。各乡镇、垦殖场、街道办事处要逐一归集已出现外立面及其附着物残缺、脱落、破损问题及存在脱落安全隐患的既有民用建筑信息,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脱落安全隐患的,以及按照《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要求需进行鉴定的建筑幕墙,进行安全性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栋、销号一栋。
2.制定整治方案。对存在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的既有民用建筑,各乡镇、垦殖场、街道办事处要按“一楼一策”制定整治方案,明确防控措施、整治措施、整治责任人和整治时限。
3.明确整治责任。既有民用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要求,对既有建筑外立面及附着物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和修缮,依法委托安全鉴定,负责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产权人对既有民用建筑使用安全自行管理的,产权人为使用安全责任人;产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管理的,产权人和受委托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产权人下落不明或者权属不清的,使用人或管理人是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建筑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受权管理人是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
产权人可以通过业主共筹、依法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所得收益、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对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协助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督促建设单位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对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外立面等质量问题组织处理,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4.实施分类整治。各乡镇、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可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镇C、D级危房排查整治以及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等,对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进行整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单项整治。隐患整治应兼顾建筑风貌、市容市貌、节能、防水、保温等要求,隐患整治完成后,要严格按照有关质量验收标准组织验收。暂时不能进行整治的,要采取设围栏、拉警戒、搭建防护网等防控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确保在2024年8月底完成所有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整治。
(三)强化长效管理
1.加强安全维护。各乡镇、垦殖场、街道办事处要督促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维护责任,督促指导使用安全责任人按标准做好日常维护检修、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按规定进行安全鉴定和维修加固、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相关台账档案等。
2.强化日常检查。各乡镇、垦殖场、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责任,发挥城管、社区(村)“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采取必要防控措施,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严格审批管理。既有建筑外立面改建及利用既有建筑外立面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等设施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确保建筑外立面结构及新增设施的安全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卸外立面材料,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影响外立面安全性能的构件,不得额外增加外立面附件的荷载。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既有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和大局意识,强化统筹协调和调度督导,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制定本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实施方案,确保政策措施到位、责任分工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垦殖场、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村(社区)做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坚决杜绝专项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本行业领域、本系统管理、本部门所有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开展和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动员院校、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督促使用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使用安全责任人制定安全隐患整治方案;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指导城区(建成区)范围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负责公租房、廉租房、直管公房排查整治,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整治措施;区公安局负责督促指导用作旅馆、宾馆、酒店的既有民用建筑开展排查整治,并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处理;区财政局负责统筹资金支持专项整治工作,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区教体局负责督促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场所的既有民用建筑开展排查整治;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既有民用建筑开展排查整治;区文广新旅局负责督促指导用作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院及旅游民宿等文旅场所的既有民用建筑开展排查整治;区民宗局负责督促指导用作宗教活动场所的既有民用建筑开展排查整治;区卫健委负责督促指导用作医疗等场所的既有民用建筑开展排查整治;区城管局负责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做好督促指导利用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等设施的审批管理,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其他部门按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技术保障。各乡镇、垦殖场、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及院校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落实资金保障。有条件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可依法依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乡镇、垦殖场、街道办事处要广泛宣传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开展科普教育,提高建筑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提高社会各方对既有建筑外立面安全的关注度、重视度。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全社会一起关心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安全、维护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导检查。各乡镇、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工作推进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各乡镇、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整治信息报送制度,将本地区、本系统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展报区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临川区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抚州市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表
3.抚州市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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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临川区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对全区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抓好落实,排查、整治都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切忌形式主义、责任落空”,决定成立临川区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梅明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罗前清 区住建局局长
章坚武 区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成 员:曾武高 区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周福林 区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
廖升平 区教体局党委委员
龚乐进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吴志环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付锦辉 临川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长
吴宝林 自然资源临川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邓子龙 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章 睿 区文广新旅局党组成员
王志峰 区卫健委党委委员
何水高 区城管局城管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罗前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章坚武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曾武高同志、周福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对全区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协调、解决攻坚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收集掌握各乡镇、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对全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领导小组在推动工作过程中,落实以下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制度。各乡镇、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均要相应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领导小组要按“每周一调度,每周一汇总”要求,严密组织各乡镇、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开展全市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区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联络员会议。
(二)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排查整治信息周报制度,自2023年10月15日起每周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三)约谈问责制度。区领导小组在工作中对发现弄虚作假,整治工作不力的乡镇、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将进行公开通报,挂牌督办。
领导小组工作专班联系人:翁俊飞
电话:0794-8469031
邮箱:843188201@qq.com(工作邮箱)
附件2:
抚州市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表
自查/排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所属区(县):
基本情况 | 建筑名称 | 项目地址 | ||||||
产权人 | 责任人 | 联络电话 | ||||||
物业单位 | 责任人 | 联络电话 | ||||||
房屋竣工使用始年: 年 月 | 总楼层数 | |||||||
房屋使用性质 | □商业办公楼 | □ 商场 | □ 宾 馆 | □ 住宅 | ||||
□ 政府办公楼 | □ 学校 | □ 文化娱乐 | □ 厂房 | |||||
□ 自用办公楼 | □ 医院 | □ 其它公建 | □ 其它 | |||||
外立面维修改造情况 | □无维修改造 □有维修改造,维修改造内容: | |||||||
自查/排查内容 | ||||||||
建筑外墙(除幕墙) | 面积 (m2) | |||||||
□空鼓 □开裂 □饰面砖脱落 □保温层脱落 □未发现异常 | ||||||||
建筑幕墙 | 面积 | (m2) | ||||||
面板类型 | □玻璃 □石材 □金属板 □其它 | |||||||
面板 | □面板有破碎、破损、松动、坠落等 □无异常 | |||||||
开启扇 | □执手松动、脱落 □铰链、滑撑、风撑锈蚀、变形、损坏 □无异常 | |||||||
雨水渗漏 | □有 □无 | |||||||
外立面附着物 | 阳台护栏 | □连接部位松动、变形或锈蚀 □玻璃破碎、破裂、缺损、坠落 □无异常 | ||||||
空调外机架及遮罩 | □连接部位松动、变形或锈蚀 □空调外机架锈蚀、变形 □无异常 | |||||||
晾衣架 | □连接部位松动、变形或锈蚀 □无异常 | |||||||
外窗 | □玻璃有破碎、破损、松动、坠落等 □执手锈蚀、松动、脱落 □铰链、滑撑锈蚀、变形、损坏 □无异常 | |||||||
防盗窗 | □连接部位松动、变形或锈蚀 □无异常 | |||||||
广告招牌 | □支撑构件松动、变形或锈蚀 □广告牌破损、坠落 □无异常 | |||||||
照明亮化设施 | □线槽松动、松脱、剥离等 □无异常 | |||||||
外露管道 | □连接部位松动、变形或锈蚀 □无异常 | |||||||
其它异常情况说明 | ||||||||
拟采取措施 | ||||||||
自/排查人(单位) | 自/排查时间 | |||||||
说明 | 表中对照建筑实际情况在□里打钩表示; 若对某一情况或某几项需作另外说明可统计在其它异常情况中。 | |||||||
附件3:
抚州市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核查表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所属区(县):
基本情况 | 建筑名称 | 项目地址 | |||||||||
产权人 | 责任人 | 联络电话 | |||||||||
物业单位 | 责任人 | 联络电话 | |||||||||
房屋竣工使用始年:年月 | 总楼层数 | 建筑/幕墙总面积 | |||||||||
房屋使用性质 | □商业办公楼 | □商场 | □宾馆 | □住宅 | |||||||
□政府办公楼 | □学校 | □文化娱乐 | □厂房 | ||||||||
□自用办公楼 | □医院 | □其它公建 | □其它 | ||||||||
外立面维修改造情况 | □无维修改造□有维修改造,维修改造内容: | ||||||||||
核查内容 | |||||||||||
建筑外墙 | 外墙类型 | □饰面砖 □外保温+涂料,保温材料种类: | |||||||||
异常情况 | □空鼓□开裂□饰面层脱落□保温层脱落□未发现异常 | ||||||||||
建筑幕墙 | 幕墙类型 | □玻璃幕墙 | □框支(□明框 □隐框 □半隐框) □点玻 □全玻 | ||||||||
□石材幕墙 | □斜挂□T挂 □背栓 | ||||||||||
□人造板幕墙 | □铝单板□铝塑板□蜂窝铝板□陶瓷板□其它 | ||||||||||
面板类型 | 玻璃 | □单层玻璃□中空玻璃□夹胶玻璃 □夹胶中空玻璃 | |||||||||
是否钢化:□是□否 | |||||||||||
玻璃构造: | |||||||||||
石材 | 石材构造: | ||||||||||
人造板 | 人造板构造: | ||||||||||
面板 | □面板有破碎、破裂、缺损、坠落 □面板有松动、松脱、剥离等 □面板之间有不正常挤压、错位 □无异常 | ||||||||||
开启扇 | □启闭困难 □五金件锈蚀、松动、脱落 □连接件锈蚀、变形、损坏 □无异常 | ||||||||||
密封材料 | □耐候密封胶老化、粉化、变色等 □结构胶老化、变色、脱胶等 □无异常 | ||||||||||
渗漏情况 | □有 □无 | ||||||||||
受力构件 | □埋件连接松动、位移、脱落、开焊或严重锈蚀 □与主体结构连接组件有损坏,松动、缺失或严重锈蚀 □立柱、横梁连接松动、变形或严重锈蚀 □挂件缺失、变形或严重锈蚀 □无异常 | ||||||||||
装饰构件 | □构件有破碎、破裂等 □构件有松动、松脱、裂纹等 □构件有不正常挤压、错位 □无异常 | ||||||||||
外立面附着物 | 阳台护栏 | □连接部位松动、变形或锈蚀 □玻璃破碎、破裂、缺损、坠落 □无异常 | |||||||||
空调外机架及遮罩 | □连接部位松动、变形或锈蚀 □空调外机架锈蚀、变形 □无异常 | ||||||||||
晾衣架 | □连接部位松动、变形或锈蚀 □无异常 | ||||||||||
外窗 | □玻璃有破碎、破裂、缺损、坠落 □玻璃有松动、松脱、剥离等 □五金件锈蚀、松动、脱落 □连接件锈蚀、变形、损坏 □无异常 | ||||||||||
防盗窗 | □连接部位松动、变形或锈蚀 □无异常 | ||||||||||
广告招牌 | □支撑构件松动、变形或锈蚀 □广告牌破损、坠落 □无异常 | ||||||||||
照明亮化设施 | □线槽松动、松脱、剥离等 □无异常 | ||||||||||
外露管道 | □连接部位松动、变形或锈蚀 □无异常 | ||||||||||
拆改情况 | □受力构件、连接构造拆卸、更改等现象 □防火封堵和防雷连接被拆卸、更改等现象 □擅自在幕墙上设置霓虹灯、招牌及广告等设施 □其它: | ||||||||||
核查结论 | □未发现明显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应委托专业技术机构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依据检测鉴定结论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解危措施,或建议拆除(停止使用),并委托专业技术机构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 | ||||||||||
其它异常情况说明 | |||||||||||
核查组人员署名 | 核查时间 | ||||||||||
业主/物业方确认署名 | 区县联络人署名 | ||||||||||
说明 | 表中对照建筑实际情况在□里打钩表示; 若对某一情况或某几项需作另外说明可统计在其它异常情况说明中。 | ||||||||||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