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川区2023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的通知
临府办字〔2023〕46号
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川区2023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临川区2023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5月24日
临川区2023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落实全面建设幸福江西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23年我区要集中力量办好10件惠民生、暖民心的实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增加安排担保基金 80万元,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 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占贷款总数 50%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在 95%以上。对 2023 年新签订借款合同(含续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涉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6 类群体的,其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全部予以免除,其他群体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的 50%予以免除,政策执行期延长至 2023 年底。(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将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 60 元,达到 885 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 40 元,达到 570 元。将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 660 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 40 元,达到 440 元。同步提高城乡特困人员等各类困难群体财政补助标准。(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改善残疾人生活和照顾服务。将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城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 20 元,均达到每人每月 100 元。为 16 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对 261 户以上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
四、关心关爱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将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 220 元、160 元、160 元,达到每人每月 1820 元、1360元、1360 元。按照每人每月 1380 元标准发放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情感关怀和心理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残联、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
五、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增 1家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支持1 家区福利院实施失能护理改造和失智照护楼、照护单元建设,支持 1 家区福利院配建医务室、护理站等,支持 13家乡镇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改造,打造升级版乡镇敬老院。(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六、加大婴幼儿入托补贴补助力度。继续鼓励托育机构降低收费,对按当地政府普惠指导价招收 3 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机构,按照实际收托数、月数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提高 100 元,达到每人每月 300 元。(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七、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对全区进入初中一年级、未满 14 周岁、未接种过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的女学生,按照知情、自愿原则为其免费接种国产二价 HPV 疫苗。(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教体局)
八、免费提供出生缺陷防控服务。全区孕产妇均可享受免费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项目扩大到胎儿颈部透明带检查(NT 检查)、胎儿六大畸形超声常规检查、产前血清学筛查、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听力筛查、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等 8 项服务。(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九、开展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建设。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健康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推进基层医学智能辅助诊断系统的应用,为全区村民进行血压、血氧、血糖、心电、体温等日常健康物联监测,为基层医务人员提供智能诊断及合理用药建议,促进数字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推进全区医保四级经办网络建设,让群众切实得到“互联网+医保”的便利,积极与金融银行合作,在全区范围内为乡镇医保经办机构配置医保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做到医保经办网点自助服务全覆盖;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力度,确保百姓用药用械安全。(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加大自动体外除颤器投放力度。在全区学校、企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客运车站、大型商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5台,并对设备投放点的工作人员及社会公众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牵头单位:区红十字会)
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办好民生实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财政部门要落实支出责任,加快资金拨付,提高资金绩效。区民生实事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牵头单位研究制定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实施内容、实施步骤、资金安排、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等方面内容,及时向全社会发布。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责任链条,形成任务台账报区民生实事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2023年6月27日、10月27日、12月21日前报送民生实事进展情况。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