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0031/2024-55801
发文机关: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1-12
主题分类:
临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临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lc.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临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抚州市临川区临川大道中段卫健大楼,邮编:344100,电话:0794-8435002,邮箱:fzlcqwjw@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卫健委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对照卫健部门职责,对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卫生健康热点问题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及时公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知情权、参与和监督权,促进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本年度报告根据《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临府办字〔2024〕1号)文件要求,由临川区卫健委办公室编制而成,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突出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围绕群众关切事项,积极推进卫生领域政策及服务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政策文件公开、目录清单公开、办事指南公开、办理结果公开。积极宣传深化医改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政策,以及我委执行的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医疗机构改善服务的效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43条,主要类别为:概况信息类3条;政策文件、解读材料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重点领域类51条;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21条;人事信息类4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工作动态、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建议提案类信息57条。
(二)优化公开内容,做好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证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权威。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着力点,突出做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健康扶贫、妇幼保健、医疗行业监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三)做好平台建设,保障政务信息安全。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稳预期、优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优化整合功能建设,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做好网络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收集信息,排查不安全因素。
(四)加强监督保障,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区卫健委坚持以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信息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的发布流程,要求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经相关负责人审核、分管负责人审批,层层把关,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立足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制度规范,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内容等,加强公开公众关注度和需求度较高的重点工作领域,提升卫健系统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学习。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岗位工作能力,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2023年度未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形。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区卫健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48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7.14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有序推进,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质量数量仍待提高,未能全面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医疗卫生领域问题。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方式单一,不够多样化。三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还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化结果运用,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充分调动各股室主动参与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梳理职责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环节无缝衔接,切实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二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认真梳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明确“三审”责任,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制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有人抓、有人管。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机制,丰富解读形式,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四是强化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各级政策文件;加强单位内部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促进工作机制的有效衔接;学习借鉴其他县区和单位的先进经验,促进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我委承办人大代表建议9条和政协委员提案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