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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0017/2024-55714

    发文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1-09

    主题分类:

抚州市临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9 17:16

抚州市临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抚州市临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 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lc.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抚州市临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川区行政中心广场西侧临川住建大楼,邮编:344100,电话:0794-8447990,邮箱:625624909@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抚州市临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市、统一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年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其中通过临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72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公开7条,临川发布、抚观天下、抚州日报、信息日报抚州融媒体、大江新闻、江西卫视、中国青年网等区级及区级以上媒体公开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5件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事一审制度和三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审批制度、审批程序,明确了操作人员、审批人员的责任与权限。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信息公开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信息公开发布人员、稿件编辑人员为具体责任人。进一步明确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职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根据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发布流程和时限要求。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网站栏目进行维护管理,收集、整理、公布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提供便捷政务服务,及时处理和反馈公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及群众的监督,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要求,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定期检查、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作为个人晋升、奖励、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抚州市临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认识不足,缺乏系统性、针对性的培训,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透明度还不够,覆盖面不够广,内容不够具体完善。

2024年,抚州市临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紧紧围绕各项中心工作,从以下两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定期开展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及时、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抚州市临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承办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3件,涉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不断规范和深化办理机制,已全部按时办结,委员满意率100%。

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出现违规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情况。

 

 

抚州市临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6日      


来源: 区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