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江西临川经济开发区部分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
临府发〔2024〕4号
临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江西临川经济开发区部分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江西临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更好实现“园区事,园区办”,根据《江西省开发区条例》《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区赋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赋予江西临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部分经济管理权限。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赋权承接。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赋权工作,确保相关权力事项受理、审查等所有审批环节依法赋权到位,做好与承接部门的赋权衔接。江西临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承担承接事项的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主动接受赋权部门的指导监督,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推动实现“园区事、园区办”。
二、落实保障措施。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下放权力的指导和服务,通过建立业务系统、强化指导培训等措施,及时解决赋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园区做好下放权力的承接、运行,实行集中高效审批。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帮办代办服务,提升为企服务质效。
三、加强动态监管。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行政权力清单管理要求,加强对赋权清单的动态监管。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情况及上级相关要求和工作实际,及时提出赋权清单调整建议,经区政府办(区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审核后按相关程序履行调整手续并及时公布。
附件:赋予江西临川经济开发区部分经济管理权限清单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赋予江西临川经济开发区部分经济管理权限清单
序号 | 区级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权力类型 | 备注 |
1 | 区工信局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技术改造)节能审查 | 行政许可 | |
2 | 区人社局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行政许可 | |
3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
4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行政许可 | |
5 | 区水利局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
6 | 区城管局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行政许可 | |
7 | 区城管局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行政许可 | |
8 | 区城管局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行政许可 | |
9 | 区城管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行政许可 | |
10 | 区城管局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行政许可 | |
11 | 区市场监管局 | 企业登记注册 | 行政许可 | |
12 | 区市场监管局 |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 行政许可 | |
13 | 区市场监管局 |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登记 | 行政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