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川区2024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
临府发〔2024〕1号
临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川区2024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临川区2024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川区2024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区委和区政府决定,2024年继续从全区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集中力量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一、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调整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退捕渔民、退役军人重点群体等创业者使用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就业,全年增加安排担保基金15万元,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800万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占贷款总数50%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在95%以上。开展江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面向全市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招募选派不少于3名大学生志愿者到县级及乡镇基层一线开展乡村振兴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
二、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将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50元,达到93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35元,达到605元。将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55元,达到71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480元。将城市特困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70元,达到1220元;将农村特困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70元,达到930元。特困失能人员、特困半失能人员、特困自理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按每人每月1500元、375元、100元落实。(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三、提高城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将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120元、90元、90元,达到每人每月1940元、1450 元、1450元。将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提高120元,达到每人每月1500元。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监测和探视巡访工作,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导、心理慰藉等帮扶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
四、改善残疾人生活和照顾服务。为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根据区域经济水平和残疾人类别、程度、特点及需求,对193户以上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
五、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乡镇敬老院资源优化配置改革和“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建设6家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推进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按月给予一定补助;对养老机构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按月予以绩效补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六、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对在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助餐点)用餐的老年人,区财政可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分类给予差异化用餐补贴,重点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并根据实施效果不断调整优化政策措施,补贴资金与助餐服务机构(助餐点)据实结算。(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七、优化出生缺陷防控服务。为全区孕产妇免费提供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项目调整优化为胎儿九大畸形超声常规检查、胎儿颈部透明带检查(NT检查)、产前血清学筛查、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听力筛查、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包括心脏杂音听诊、经皮血氧饱和度测定和体格检查)等8项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八、资助新生儿参加基本医保。开展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出生一件事”线上一链办理,实现新生儿出生即保、直接结算。对2024年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办理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 (含出生当年)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九、开展“可躺式”课桌椅进校园试点。支持开展为新建、改扩建中小学配备“可躺式”午睡课桌椅试点。鼓励中小学根据教室空间、午休需求和课桌椅配备情况,采用更新“可躺式”午睡课桌椅、配备午睡垫等形式,逐步实现中小学生午休“躺着睡”。(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十、加强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推广运用。在全区所有的乡、村两级应用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面向基层医生提供人工智能全科辅助诊疗、治疗方案推荐、合理用药等服务。优化拓展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功能应用,逐步推进区属重点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脑部、胸部、心血管等影像数据实现跨区域查询互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出院记录共享。(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加强工作统筹,定期督导调度,明确节点、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民生实事。区直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提高民生资金使用绩效,定期梳理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并按要求报送区民生实事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