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川区上顿渡镇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C、D级危房排危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府办字〔2024〕27号
关于印发临川区上顿渡镇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C、D级危房排危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2024年3月28日区政府六届第46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临川区上顿渡镇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C、D级危房排危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4月30日
(主动公开)
临川区上顿渡镇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C、D级危房排危整治实施方案
为规范临川区上顿渡镇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C、D级危房排危整治工作,妥善解决农民住房问题,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暨“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抚州市中心城区危房排危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专项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方案中C、D级危房均指临川区上顿渡镇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符合“一户一宅”且为房屋产权人唯一一处的合法住宅房屋。根据全国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安排,在我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暨“百日行动”工作基础上,重点对临川区上顿渡镇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C、D级危房再次进行排危整治。
2024年4月底前,完成临川区上顿渡镇城区已排查鉴定为C、D级危房的排危整治工作,彻底消除C、D级危房安全隐患。2024年12月底前,完成D级危房的房屋翻建工作。同时,建立完善自建房安全监管制度,实现长效常治。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临川区上顿渡镇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C、 D级危房排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住建局、自然资源临川分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区住房保障中心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保障中心,区住房保障中心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区领导小组关于上顿渡镇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C、D级危房排危整治工作部署,定期落实召开会议有关事宜,统筹协调危房排危整治工作,推动工作落实,考核工作成效。
三、明确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建立“属地政府主管责任、产权人主体责任、行业监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构建各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危房排危整治工作格局。
(一)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体责任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C、D级危房排危整治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整治方案和责任人,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治销号。负责安排整治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本辖区内C、D级危房紧急情况下人员疏散、临时安置和应急排危,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拆除已认定为超期临时建筑、违章建筑及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D级危房等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未批先建及审批后不按照房屋改建规划设计建设的违法施工行为。
(二)产权人主体责任
房屋产权人要按照“谁的产权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约履行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当房屋出现危险时,要履行出资义务,在属地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协助下积极主动开展排危整治,及时排除危险、化解风险。
(三)相关部门监管职责
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履行C、D级危房排危整治监管职责。
1.上顿渡镇。认真履行C、D级危房排危整治的主体责任,组建危房排危整治的工作专班,摸清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 C、D级危房数量和使用基本情况,明确具体整治方案和责任人,动员D级危房住户第一时间停止使用危房,撤离危房内经营和自住人员,并根据D级危房周边环境和安全因素,对拒不开展整治的D级危房进行围挡隔断、封存,直至拆除;组织D级危房户主签订危房整治申请书和D级危房拆除承诺书,组织做好C级危房维修加固方案和D级危房拆除翻建方案审批上报。
2.区住建局。负责前期摸排技术保障和村民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及技术指导。
3.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指导上顿渡镇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C、D级危房排危整治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措施,负责公寓房申购,统筹考虑利用保障性住房对房屋产权人予以临时过渡,负责对规划区内申请过渡公租房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4.自然资源临川分局。负责对规划区外安置地规划用地选址进行审定;对D级危房翻建位置是否影响城市规划进行认定;负责D级危房原地翻建后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5.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本级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C、D级危房排危整治专项工作经费。
6.区城管局。会同属地单位对已认定为超期临时建筑、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及对拒不开展整治的D级危房进行围挡隔断、封存,直至拆除,对维修加固和翻建进行全程监管,防止出现加建超建等现象。
四、排危整治
(一)整治主体
房屋产权人为C、D级危房排危整治的责任主体。房屋产权人系多人的,须依法委托1名代理人(可以是房屋产权人之一,也可以是第三方)作为危房排危整治的责任主体。
(二)资金来源
C、D级危房排危整治所需资金原则上由房屋产权人自筹。属于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人群,由区住建局根据排查摸底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向上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三)C级危房排危整治方式
原则上采取维修加固的方式进行排危整治,上顿渡镇政府负责督促房屋产权人采取维修加固措施。维修加固房屋原则上为砖混结构或轻钢结构。
(四)D级危房排危整治方式
1.原地翻建。符合规划要求的,原则上同意原地翻建,所翻建房屋均不得超过3层。原主房面积低于350㎡的,按原面积翻建;原主房面积超过350㎡的,翻建总面积不得超过350㎡。原地翻建不得突破原有房屋地基四至界限,房屋翻建高度必须符合规划要求。翻建房屋结构原则上为砖混结构或轻钢结构。所有需要翻建的危房必须依法依规建设,严禁未批先建,少批多建。
2.其它方式。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可申请在规划区外的安置地上建房或参照新修订的《抚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农民住房安置管理办法》执行,并自行拆除D级危房,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
五、实施程序
(一)报建流程
C级危房维修加固报建流程:房屋产权人制定维修加固方案后向属地村民委员会申请,由乡镇(街道)初审,区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D级危房翻建报建流程:房屋产权人制定翻建方案(含施工图、施工方案等)后向属地村民委员会申请,由上顿渡镇政府初审,区领导小组审批并经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核认定,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建设监管及验收
区住建局、区住房保障中心、自然资源临川分局、区城管局应当组织开展危房维修加固、翻建施工现场日常检查,负责对施工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全程监管。
C级危房维修加固竣工后,由区政府组织上顿渡镇政府、区住建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区城管局、维修加固方案出具机构等进行验收;D级危房原址翻建后,经自然资源临川分局和区住建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区城管局就房屋是否符合翻建方案(施工图、施工方案等)出具认定意见后,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自然资源临川分局、区住建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区城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在钉桩放线、基础施工、过程施工和竣工验收等阶段,做好房屋建设相关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产权登记
C级危房排危整治后,原不动产证继续有效,房屋面积、房屋结构类型等仍以原不动产登记信息为准。
D级危房采取原址原面积翻建自主改造方式进行排危整治的,经验收通过后,参照新建房屋相关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时间要求
2024年2月底前,完成前期C、D级危房摸底排查、鉴定工作并建立台账,确保D级危房产权人停止使用危房,组织C、D级危房产权人签订排危整治申请书和D级危房拆除承诺书,撤离危房内经营和自住人员并对危房进行封存直至拆除。
2024年4月底前,完成C级危房的维修加固、D级危房的房屋拆除及翻建方案的上报审批,彻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D级危房的房屋翻建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责任。属地政府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推动C、D级危房排危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加强整体部署、统筹协调,调动各方面资源抓好组织实施,落实好各项配套支持政策措施。
(二)提供住房保障。C、D级危房排危整治期间住户必须全员撤离。在 排危整治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对撤离的C、D级危房产权人,统筹考虑利用保障性住房予以临时过渡。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全方位、多维度进行法规宣传、政策引导,提高房屋所有权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公共安全意识。要加大排危整治优秀项目、典型案例宣传力度,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主动履行房屋维修保养义务,落实危险房屋排危整治责任。
(四)强化激励监督。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制定的C、 D级危房排危整治工作计划,强化督促,推进落实。要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对保质保量完成排危整治工作的,适当进行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未按时完成排危整治阶段性工作任务的,适时启动约谈程序。
附件:1.C级危房维修加固审批流程
2.D级危房翻建审批流程
3.申购公寓安置房流程
4.申请公租房流程
5.C级危房维修加固申请书
6.C级危房维修加固申请书
7.D级危房拆除翻建申请书
8.D级危房拆除翻建承诺书
9.D级危房拆除申请书
10.D级危房拆除承诺书
11.申购公寓安置房申请书
12.申请公租房申请书
13.D级危房翻建审批表
14.C级危房维修加固审批表
附件1
C级危房维修加固审批流程
房屋产权人制定维修加固方案,领取并填写C级危房维修加固审批表,向属地村民(居民)委员会申请,由上顿渡镇政府初审,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C级危房维修加固竣工后,由临川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房屋产权人制定维修加固方案,领取并填写C级危房维修加固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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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村民(居民)委员会受理并收集相关材料,核查其房屋是否为 C级危房后,上报上顿渡镇政府上报属地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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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顿渡镇政府初步审核相关材料(危房鉴定书、维修加固方案、产权证复印件) 是否齐全后,统一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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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其维修加固方案是否合理、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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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区住房保障中心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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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完成后,即可告知房屋产权人可以进行维修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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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维修加固竣工后,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维修质量过关 |
附件2
D级危房翻建审批流程
房屋产权人制定翻建方案(含施工图、施工方案等),领取并填写D级危房翻建审批表,向属地村民(居民)委员会申请,由上顿渡镇政府初审,临川区领导小组审核并经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核认定后进行审批方可施工,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D级危房原址翻建后,经自然资源临川分局和区住建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区城管局就房屋是否符合翻建方案(施工图、施工方案等)出具认定意见后,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房屋产权人向属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申请书、危房鉴定书)原地翻建,属地村民委员会受理并核查其房屋为D级危房后,由上顿渡镇政府联系区自然资源分局确认该房屋翻建位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是否为违章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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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区自然资源分局确认该栋房屋翻建位置符合规划要求且不为违章建筑后,属地村民委员会告知房屋产权人可以制定房屋翻建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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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人领取并填写D级危房翻建审批表,由属地村民委员会 收集房屋翻建方案和其他相关材料,统一上报上顿渡镇政府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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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顿渡镇政府初步审核相关材料(申请书、承诺书、危房鉴定书、 房屋翻建方案及图纸、产权证复印件和房屋拆除合同)是否齐全, 统一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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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房屋翻建方案是否合理、相关材料是否齐全。确认方案合理及材料齐全后,区住房保障中心将材料上报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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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审核材料通过后,区住房保障中心将材料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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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完成后,上顿渡镇政府即可告知房屋产权人可以进行房屋翻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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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原址翻建后,经区自然资源分局和区住建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区城管局就房屋是否符合翻建方案(施工图、施工方案等)出具认定意见后,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房屋安全质量达标。 |
附件3
申购公寓安置房流程
危房产权人书写申购公寓安置房个人申请书(含限期安全拆除D级危房承诺),在上顿渡镇领取并填写公寓安置房申购审批表,按照公寓安置房申购审批表要求,经村(居)委会审查其没有享受过一户一宅、房屋征收补偿等住房安置政策,上顿渡镇、区住房保障中心、区领导小组审查相关资料(个人申请书、申购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属实后,即可申购公寓房。
危房产权人书写申购公寓安置房个人申请书,在属地上顿渡镇领取并 填写公寓安置房申购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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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核查是否享受过一户一宅、房屋征收补偿等住房安置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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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村委会、乡镇、区住房保障中心、区领导小组审查相关资料(个人申请书、申购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无房证明)属实后,即可申购公寓房 |
附件4
申请公租房流程
危房产权人书写申请公租房申请书(含限期安全拆除D级危房承诺),按照相关规定在经村委会、上顿渡镇审查其没有享受过一户一宅、房屋征收补偿等住房安置政策,属实后到上顿渡镇领取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区住房保障中心对申报材料(个人申请书、申购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无房证明)进行资格审查后,即可直配公租房。
危房产权人书写申请公租房申请书,村委会审查其没有享受过一户一宅、房屋征收补偿等住房安置政策,到上顿渡镇领取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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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保障中心对申报材料(个人申请书、申购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本复印件、无房证明)进行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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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资格审查无误后,即可直配公租房。 |
附件5
C级危房维修加固申请书
临川区C、D级危房排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房屋坐落于 ,该房屋产权属申请人所有。
经房屋主管部门认可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鉴定,该房屋属于C级危房,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现本人主动申请对该危房进行维修加固(房屋产权人与申请人必须一致)。
房屋产权人(申请人):
申请时间:
附件6
D级危房拆除翻建申请书
临川区C、D级危房排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房屋坐落于 ,该房屋产权属申请人所有。
经房屋主管部门认可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鉴定,该房屋属于D级危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现本人主动申请对该危房进行拆除翻建(房屋产权人与申请人必须一致)。
房屋产权人(申请人):
申请时间:
附件7
D级危房拆除翻建承诺书
临川区C、D级危房排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本人严格执行《临川区上顿渡镇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C、D级自建房排危整治实施方案》,作出如下承诺:
1.为保障D级危房安全拆除,本人将聘请有资质的拆迁建筑企业进行拆除,在房屋拆除之前与拆迁公司签订房屋拆除合同并报村民(居民)委员会备案,拆除费用自行承担。
2.房屋拆除后,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本人将聘请有运输资质的车辆按照批准的线路清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费用自行承担。
3.待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同意翻建后,本人严格按照政府规划要求进行翻建,不突破原有房屋地基四至界限,确保新建房屋面积不变,高度按照规划审批意见执行。
4.在房屋翻建过程中,与邻里保持友好关系,若发生矛盾纠纷,本人自行妥善处理。
房屋产权人(承诺人):
承诺时间:
附件8
D级危房拆除申请书
临川区C、D级危房排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房屋坐落于 ,该房屋产权属申请人所有。
经房屋主管部门认可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鉴定,该房屋属于D级危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现本人主动申请对该危房进行拆除(房屋产权人与申请人必须一致)。
房屋产权人(申请人):
申请时间:
附件9
D级危房拆除承诺书
临川区C、D级危房排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本人严格执行《临川区上顿渡镇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C、D级自建房排危整治实施方案》,作出如下承诺:
1.为保障D级危房安全拆除,本人将聘请有资质的拆迁建筑企业进行拆除,在房屋拆除之前与拆迁公司签订房屋拆除合同并报村民(居民)委员会备案,拆除费用自行承担。
2.房屋拆除后,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本人将聘请有运输资质的车辆按照批准的线路清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费用自行承担。
房屋产权人(承诺人):
承诺时间:
附件10
申购公寓安置房申请书
临川区C、D级危房排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房屋坐落于 ,该房屋产权属申请人所有。
经房屋主管部门认可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鉴定,该房屋属于D级危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现本人主动申请购买公寓安置房并承诺内拆除D级危房(房屋产权人与申请人必须一致)。
房屋产权人(申请人):
申请时间:
附件11
申请公租房申请书
临川区C、D级危房排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房屋坐落于 ,该房屋产权属申请人所有。
经房屋主管部门认可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鉴定,该房屋属于D级危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现本人主动申请公租房并承诺内拆除D级危房(房屋产权人与申请人必须一致)。
房屋产权人(申请人):
申请时间:
附件12
公寓安置房申购审批表
根据《抚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农民住房安置管理办法》(抚府发〔2024〕1号)管理规定,申请人 为 (镇) 居(村)委会 村小组村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数 人,现申购公寓安置房。审批意见如下:
村(居)委会初审意见 | 街办(镇)审核意见 |
经审查未享受过一户一宅、房屋征收补偿等住房安置政策,现同意申购公寓安置房。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临川区住房保障中心 | 临川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13
D级危房翻建审批表
申请人 姓 名 | 房屋坐落 位 置 | 村民 (居民) 委员会 | 签章: 年 月 日 | |||||
产权证号码 | 房屋鉴定书及编号(附件) | |||||||
房屋 改造前 测量 情况 | 与周边建筑关系(附图): ↑北 长: 宽: 层数: 测量人员签字: 申请人签字: 东邻: 南邻: 西邻: 北邻: 年 月 日 | 上顿渡 镇政府 | 签章: 年 月 日 | |||||
临 川 区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 自然资源临川分局 | 签章: 年 月 日 | ||||||
区住房保障中心 | 签章: 年 月 日 | |||||||
区住建局 | 签章: 年 月 日 | |||||||
区城管局 | 签章: 年 月 日 | |||||||
市自然资源局 | 签章: 年 月 日 | |||||||
1.本表一式六份:申请人、村民(居民)委员会、上顿渡镇政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执一份。
2.本审批表与申请书、承诺书、危房鉴定书、建筑施工方案及图纸、产权证复印件和房屋拆除合同复印件一并存档。
附件14
C级危房维修加固审批表
姓 名 | 房屋坐落 位 置 | 村民 (居民) 委员会 | 签章: 年 月 日 | |||||
产权证号码 | 房屋鉴定书及编号(附件) | |||||||
房屋 改造前 测量 情况 | 与周边建筑关系(附图): ↑北 长: 宽: 层数: 测量人员签字: 申请人签字: 东邻: 南邻: 西邻: 北邻: 年 月 日 | 上顿渡 镇政府 | 签章: 年 月 日 | |||||
临 川 区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 自然资源临川分局 | 签章: 年 月 日 | ||||||
区住房保障中心 | 签章: 年 月 日 | |||||||
区住建局 | 签章: 年 月 日 | |||||||
区城管局 | 签章: 年 月 日 | |||||||
1.本表一式五份:申请人、村民(居民)委员会、上顿渡镇政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执一份。
2.本审批表与危房鉴定书、维修加固方案、产权证复印件一并存档。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