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川区消防安全常态化监管工作八项机制》的通知
临府办字〔2024〕37号
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川区消防安全常态化监管工作八项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临川区消防安全常态化监管工作八项机制》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5月31日
临川区消防安全常态化监管工作八项机制
一、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半年、分管领导每季度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召开消防安全会商研判会议,重点听取应急、卫健、民政、教育、文旅、消防等牵头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对各部门在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进行研究,制定综合治理措施,交办各乡镇(街办)、各部门整改突出风险隐患。
二、工作挂图作战机制。根据各乡镇(街办)、各部门消防安全隐患实际,区政府制定消防安全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各乡镇街办和负责牵头专项工作部门的工作要求、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工作落实。各乡镇(街办)要实体化运行消防所,明确人员、职责、任务清单;各部门要相应制定本部门消防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专人负责,专责承办,打造消防立体监管。
三、信息报送和通报机制。各乡镇(街办)、各部门每月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和工作开展情况。区政府办公室每周收集汇总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和典型做法,编发工作动态;每月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并向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抄报全区消防工作情况。
四、问题整改督办机制。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应急、卫健、民政、教育、文旅、消防等部门组成督察专班对各地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开展实地帮扶指导,对重点场所的自查、排查和监督执法情况开展暗访核查,督办整改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确保消防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五、警示约谈处理机制。区政府对火灾频发或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乡镇(街办),特别是工作弄虚作假、存在消防安全管理问题或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警示约谈。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实施立案调查,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六、联合执法和协作机制。每月各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各乡镇(街办)、各部门难以解决的消防安全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解决一批消防安全隐患。对新装修的“九小”、多业态混合经营等场所,要提前介入,市场监管、城管、社区网格员要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至消防、住建等部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技术服务指导,避免出现先天消防安全隐患。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涉火、涉消案件调查、诉讼协作,依法惩治涉火、涉消违法犯罪行为。
七、防盗窗(网)管控机制。各乡镇(街办)、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贯彻《抚州市防盗窗(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持续深化拆牌破网行动,住建、消防部门要将防盗窗网纳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检查范畴,城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常态化开展拆牌破网,各乡镇(街办)要督促防盗窗(网)加工企业和作坊规范从业,并引导居民住户拆改防盗窗(网),不断巩固拆牌破网行动成果,不断巩固拆牌破网行动成果。
八、工作成效评估机制。区政府制定消防工作评估方案,采取实地核查与材料审查相结合,既重过程更重结果的方式、方法,每年评定各乡镇(街办)、各部门的工作成效档次,计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成绩,纳入评优评先和绩效考评。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印发